摘要:近年来,张掖中院立足审判职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全过程,通过刚柔并济的司法举措,既做社会诚信的“守护者”,更当文明新风的“播种人”,以法治精神涵养文明风尚,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近年来,张掖中院立足审判职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全过程,通过刚柔并济的司法举措,既做社会诚信的“守护者”,更当文明新风的“播种人”,以法治精神涵养文明风尚,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以法为盾,筑牢诚信社会“防火墙”
法院作为司法机关,不仅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社会诚信建设的推动者。张掖中院面对失信行为亮出“零容忍”态度,常态化开展“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执行利剑”网络直播行动,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树公信,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时,坚持“惩戒与修复并重”,推出信用修复机制,为主动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重拾“信用身份证”。“奖惩分明”的司法实践,既彰显法律威严,更传递“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价值导向,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从“他律”走向“自律”。
以案弘德,点亮文明风尚“导航灯”
司法裁判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鲜活教材。张掖中院充分发挥“小案件”释放“大能量”阐释“大道理”作用,精选诚信建设、邻里互助、见义勇为、赡养纠纷等一系列事关价值导向和社会风气60个典型案例,分别从崇尚诚实守信、维护公序良俗、保护弱势群体、倡导和谐友善等不同方面体现和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导向及准则,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裁判回应群众司法期盼,充分发挥了新时代人民司法定分止争、明辨是非、激浊扬清、惩恶扬善的重要作用。
以文化人,厚植精神文明“新沃土”
张掖中院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社会治理末梢,以法治力量滋养文明之花。聚焦“3·15”“知识产权保护周”等重要节点,针对《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法治宣传,树牢群众理性维权、打击盗版侵权等意识。组建“法官讲师团”,深入社区、乡村等基层一线开展普法活动,结合鲜活案例为群众重点讲解防范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深入了解个人信用体系,珍爱信用记录,使“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不断深入人心。
从惩戒失信到褒奖诚信,从个案裁判到价值引领,张掖中院用一个个司法实践证明:法治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实底座,文明是法治社会的精神底色。未来,张掖中院将继续以“全国文明单位”为新起点,让法治阳光照亮文明之路,让诚信之花绽放在城市每个角落!
撰稿:宋国昌
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