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印发实施《运城市职能交叉和新业态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厘清职能交叉和新业态领域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本报讯(记者 付 炎)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印发实施《运城市职能交叉和新业态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厘清职能交叉和新业态领域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业态不断涌现,部分领域职能交叉现象逐渐增多,安全生产监管面临新的挑战。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在安全监管职责划分上,遵循职责法定、“三管三必须”及业务相近三大原则。
《实施办法》对剧本娱乐经营场所、非A级旅游景区、特种设备目录外的游乐设施、平台经济、孕婴托管机构等17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部门责任进行详细划分。如,在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文旅部门负责安全监管,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消防监督检查。
《实施办法》特别提到,17个行业领域涉及规划、设计、选址、准入、审批、验收等环节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履行安全责任,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在这17个行业领域内未明确到的监管区域以及17个行业领域之外,若法律法规未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由属地政府按业务相近原则确定监管部门。市级部门也将对县级相关部门做好指导与监督工作,切实为新行业、新业态有序安全发展营造良好条件。
《实施办法》的出台,有效解决了各部门职责边界不清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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