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杨树下的“解铃人”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6-10 18:02 1

摘要:6月5日清晨,襄城县人民法院颍桥法庭庭长孔令哲带着书记员,顶着初升的暑气奔赴大路李村。车窗外,麦茬地里新翻的泥土泛着潮意,远处播种机的轰鸣声预示着新一轮农忙的开始,而她心中惦记的,却是大路李村头那两棵歪斜的枯杨树。这对“恩怨树”像两枚生锈的钉子,钉在邻里两家心

麦田陇上播种急,颍水河畔解纷忙。“走,趁收麦季乡亲们都在家,再去大路李村看看那两棵‘麻烦树’。”

6月5日清晨,襄城县人民法院颍桥法庭庭长孔令哲带着书记员,顶着初升的暑气奔赴大路李村。车窗外,麦茬地里新翻的泥土泛着潮意,远处播种机的轰鸣声预示着新一轮农忙的开始,而她心中惦记的,却是大路李村头那两棵歪斜的枯杨树。这对“恩怨树”像两枚生锈的钉子,钉在邻里两家心里已整整两年,正等待着法官用智慧与温情拨开“枝叶”、直达“根系”。

这是一起因大风刮断枯死树木砸坏车辆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原告师某甲与被告师某乙本是邻居,却因门前杨树多次对簿公堂,如今又因树木损毁“旧怨添新火”。早在2023年,被告师某乙就曾起诉原告师某甲,要求对方归还田地、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2025年4月,原告师某甲又起诉被告师某乙在其家门口栽种的杨树被风刮断,砸坏其搭建的彩钢瓦房及停放在大门口的电动四轮车,要求被告赔偿损失8000元。

庭审中,双方针尖对麦芒:被告坚称杨树枯死系原告长期排污所致,树木被风刮断树枝责任在于原告,故原告应赔偿其树木损失;原告则否认倾倒污水,并要求全额赔偿。此外,对于车辆的损失数额,双方亦各持己见,毫不让步,均表示愿意对车损及树的死因申请司法鉴定。鉴于高昂的司法鉴定成本,孔令哲算了笔“情理账”:树已枯死多年,鉴定成本远超标的额,对双方当事人而言,无疑是“赢了官司,输了钱袋”。

解铃还需系铃人,孔令哲敏锐地意识到,硬判不如软调,解“树结”,更要解“心结”。

“不能让高昂的鉴定费成为压垮当事人的最后一根稻草,也不能让矛盾在诉讼中继续发酵。”孔令哲决心再寻调解契机。端午刚过,得知被告师某乙返乡抢收麦子,她抓住时机再次登门,带上勘验尺,驱车直奔大路李村当事人家。

这一次,法官走出了庄严的法庭,来到了纠纷发生的“原点”。

警车刚停,现场景象便映入眼帘:被砸的车顶凹陷的电动四轮车停放在大门口,正对着两棵歪斜的枯死杨树。树高约十几米,树根早已枯死,虽用钢筋缠绕加固,在风中摇晃的枝桠却仍摇摇欲坠。“这树就像悬在两家头顶的‘石头’,得先搬开。”孔令哲一边说道,一边带着书记员丈量树距、拍摄车况。

顶着烈日,孔令哲仔细勘验现场,丈量记录。随后,她抓住双方都在家的宝贵时机,将法理、情理、事理融入乡音,分头耐心劝导。“树已枯死,但日子还要往下过。考虑到维修标准难以统一及被告在外务工的实际代步需求,不如折价转让,各退一步。”

孔令哲耐心释法明理,从维修效果谈到车辆折价款,从邻里情分说到诉讼成本,法官的话如春风化雨,渐渐抚平了两人之间的矛盾。最终,双方摒弃前嫌,当场达成一致协议: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4500元,车辆归被告所有。协议既成,现金交付,案结事了,一场因“树”而起的拉锯战终于尘埃落定。

调解协议签订,纠纷本已了结。当孔令哲与书记员准备驱车离开,行至原告家门口时,一个画面却瞬间揪住了她的心:原告家活泼的小孙女,正无忧无虑地在门楼下嬉戏玩耍。抬头望去,那两棵枯死的杨树,枝桠如鬼魅般悬在院子上空。盛夏已至,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频发,枯树随时可能再次断裂掉落。隐患不除,寝食难安。孔令哲没有丝毫犹豫,立刻转身折返被告家中。她动之以情,晓之以害,恳切劝说被告尽快伐除枯树,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再生祸端。被告深受触动,当场承诺等麦收季一过便将危树伐掉,以免后患。至此,孔令哲心中悬着的石头,才真正落了地。

返程路上,孔令哲望着后视镜里逐渐变小的两棵树,意识到有些矛盾真的需要法官用脚步去丈量,用真心去焐热。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从“两棵枯树”到“一片安宁”,孔庭长和她的团队,用行动诠释了新时代法官不仅要做定分止争的裁判者,更要做矛盾纠纷的“解铃人”和群众安全的“守护人”。

当暮色浸染颍河水时,那辆印着警徽的警车又驶向了下一个村庄。在襄城县人民法院,还有许多个像孔令哲一样的“解铃人”在奔走,他们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化,将司法的温度融入乡土脉络,让法治的阳光穿透每一处“矛盾枝桠”,培育出社会和谐的“参天大树”。正如孔令哲常说的:“基层法官的‘工具箱’里,不能只有法条,还得装着人情冷暖。”

来源:哈喽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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