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活动现场,县档案局(馆)精心挑选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档案图片,这些图片充分反映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历程。一幅幅珍贵的图片,生动地见证了近年来寿宁文旅产业、乡村振兴、党建引领等不同领域的新变化新风貌,让参观者亲身感受寿宁的历史变迁与发展脉搏。同时,现场还设置了档案
近日,县档案局(馆)在东区梦龙广场长廊开展“请听档案说”主题图片展。
在活动现场,县档案局(馆)精心挑选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档案图片,这些图片充分反映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历程。一幅幅珍贵的图片,生动地见证了近年来寿宁文旅产业、乡村振兴、党建引领等不同领域的新变化新风貌,让参观者亲身感受寿宁的历史变迁与发展脉搏。同时,现场还设置了档案工作咨询台,工作人员为市民提供专业的档案咨询服务,并发放宣传资料和档案文创产品,普及档案法律法规等知识,进一步拉近了档案与市民的距离。活动现场还同步开展档案征集,热心市民纷纷参与,表示愿意为我县档案征集工作贡献力量。当天共征集到《世界葉氏總譜》8册。
另外,6月1日至6月13日,县档案局(馆)还开展档案开放日活动,面向全县中小学校学生开放参观,开展档案社会教育实践活动,旨在为中小学生提供一个近距离接触档案、了解档案工作的平台。
县档案馆办公室主任胡从吕表示:“此次活动我们希望通过多样化的形式,让更多人了解档案、关注档案,认识到档案在记录历史、传承文化、服务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们将继续秉承‘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丰富档案资源,创新服务方式,为寿宁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档案力量。”
说档案的故事
档案,是人类社会活动的珍贵遗存!
档案,承载着过去的记忆!
档案,见证着文明的发展!
档案的内涵丰富而深远,从古老的甲骨刻辞到现代的数字信息,始终以多样的形态记录着人类社会的变迁。
·档案的历史渊源
我国现存最古老的档案当属甲骨档案。河南安阳殷墟出土的殷商时期甲骨刻辞,距今已有三千多年历史。这些刻写在龟甲、牛肩胛骨或其他兽骨上的文字材料,不仅是文字的早期形态,更是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原始记录。因其载体硬度大、耐久性强,得以跨越漫长岁月留存至今,成为研究殷商历史的重要依据。
继甲骨档案之后,金文档案登上历史舞台。青铜器铭文铸字在商朝已初现端倪,至西周时期,中国青铜器制造进入鼎盛阶段。此时,青铜器上的文字数量大幅增加,记载内容广泛,涉及祭祀、战争、赏赐等诸多方面,具有了书史的性质,成为记录当时社会重大事件的珍贵档案。
随着丝织业的发展,缣帛档案在战国时期崭露头角,并在秦汉时期得到更广泛的应用。作为丝绸故乡,中国凭借先进的丝织技术,将缣帛作为书写材料,这些柔软轻便的缣帛档案,在当时的政治、文化交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简牍档案是以竹木为载体的文字材料。其中,“简” 为狭长的竹片或木片,“牍” 是方形木片,常用于书写一般公务文书;而 “策” 则是将若干片简编联在一起,多用来记载国家重大政事和重要典籍。简牍档案在我国古代文书记录中占据重要地位,见证了从先秦到魏晋时期的历史发展。
树碑立传的传统,造就了我国丰富的石刻档案。早在先秦时期,石材就已被用作记事材料。秦朝时,石刻的形制和数量显著增加,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完全具备了档案的性质。此后,历代王朝都将刻石视为发布政策、记载国政大事的重要方式,使得石刻档案流传至今,数量浩如烟海。
随着造纸术的发明和改进,纸质档案逐渐成为主流。纸张的类型因造纸原料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这种轻便易书写的载体,极大地推动了信息的记录和传播,在人类文明传承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百年来,科技飞速发展,档案的形式日益丰富,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等新型档案不断涌现,为档案家族注入了新的活力。
·档案名称的演变
“档案”一词颇具深意,“档” 原指横木框档,即木架柜格;“案”古称案几,指长木板或长方形的小桌子,后来人们把处理一桩事件的有关文书称为“一案”。
在历史的长河中,档案有着不同的称谓。
商代称之为 “册”,从甲骨文的形态便可看出其由竹简编连而成的形象;
周代称作 “中”,蕴含着重要、核心记录的意味;
秦汉时期称为 “典籍”,强调其作为经典文献的价值;
汉魏以后,“文书”“文案”“案牍”“案卷”“簿书” 等称谓层出不穷,反映了不同时期对档案的理解和使用方式;
清代以后,“档案” 一词逐渐被广泛使用,并沿用至今,成为这类历史记录的统一称谓。
·档案的定义阐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档案工作基本术语》将档案定义为“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这一定义强调了档案的原始性、价值性和多样性。
在《档案学概论》中,档案被定义为“档案是组织或个人在以往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清晰的、确定的、具有完整记录作用的固化信息”,此定义更突出档案作为信息载体的特性。
2021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该定义进一步明确了档案的形成主体、涵盖范围和保存价值,为档案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洁琼 吴雨珍
编辑:周义铭 郭秋燕
校对:郑永桦
审核:李廷华
在看你就赞赞我!
来源:寿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