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很难想象,多年前的洪水寨矿山山体被挖得千疮百孔,岩石碎屑在空中漫天飞舞。这一切的变化,得益于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大余县隆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盛矿业)等4公司破产重整期间,采取府院联动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让4公司“破茧成蝶”,既妥
保就业、修矿山、促转型,江西大余法院破产重整让老矿企“换道”新能源跑出新动能——
“点绿成金”赋新能
走进江西省大余县,群山似翠浪翻涌,峰峦如青黛罗列,大余县深处的洪水寨矿山山坡绿草如茵,溪水清澈见底,鸟鸣声在山谷中回荡。
很难想象,多年前的洪水寨矿山山体被挖得千疮百孔,岩石碎屑在空中漫天飞舞。这一切的变化,得益于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大余县隆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盛矿业)等4公司破产重整期间,采取府院联动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让4公司“破茧成蝶”,既妥善处理了环境治理问题,又高效出清低效产能,让昔日满目疮痍的洪水寨矿山重披绿装,让老牌钨企成功实现绿色转型。发展之困倒逼破局之策江西大余被称为“世界钨都”,主要从事钨矿产业的隆盛矿业就扎根于洪水寨矿山。2022年8月,隆盛矿业以及大余县经纬钨业有限公司、大余县鑫隆钼业有限公司、大余新华金属贸易有限公司3家关联公司以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大余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怎么可能会破产?”隆盛矿业等4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消息,犹如一声惊雷,从申请破产清算之日起,就被当地群众广泛关注,并争相讨论。提起隆盛矿业,当地群众耳熟能详。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其前身为大余县钨矿洪水寨坑口。该公司和3家关联公司曾经实现年产值2.3亿元,年纳税额突破2000余万元,直接解决了200多名产业工人就业,并形成以采钨矿、选钨矿为核心的完整产业链条。隆盛矿业采取传统开采模式,获得了较好经济效益,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较大影响:粗放式开采,让洪水寨矿山埋下了矿坑污染水自流排放、地表植被损毁等问题,经评估,需投入生态修复资金达5000万元以上。此外,从2018年起,因经营管理不善,以及受到市场行情波动等因素影响,隆盛矿业和3家关联公司持续亏损,引发了高额负债。“那时,我们公司一边急需投入巨额的生态修复资金,一边还面临着高达9亿元的负债,加上资金链断裂,我们被逼无奈,才不得不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隆盛矿业总经理游某回忆道。无法继续支撑正常运转的隆盛矿业等4公司停产停业,200余名职工离职,仅剩下30余名职工留守在矿区,继续维持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整改。“我们怎么办?继续进行环境整改,工资还能按时发放吗?”30余名职工得知隆盛矿业等4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后,聚集在厂区门口,眼神中满是焦虑和彷徨。2022年9月7日,大余法院受理了隆盛矿业等4公司的破产申请。那年9月,大余酷暑难耐,蝉鸣此起彼伏,空气躁动闷热。大余法院的会议室里,气氛凝重如铅,3名办理隆盛矿业破产案的合议庭成员眉头紧皱,摆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似乎无解的难题。如果推进隆盛矿业等4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将会被注销,公司的采矿权也将被依法收回,资产将会被严重贬损,30余名职工的妥善安置、高达5000万元生态修复费用的落实等,都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如果启动破产重整程序,隆盛矿业等4公司是否具有挽救的价值与可能?能否找到有意向的投资人?重整之路究竟该如何铺就?这一个个棘手难题,考验着大余法院的司法智慧与创新魄力。危机中寻找新机要破局,就必须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在危机中寻找新机,提升破产财产的处置效率和价值。构建破产处置新格局,是办好破产案件的关键。隆盛矿业等4公司破产案涉及风险处置、资产变现、职工安置、引进企业、政策扶持等方面,牵涉广,影响大,光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难以处置,需要当地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和相关行政部门密切配合。为此,大余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多次向大余县委、县政府作专题汇报,推动组建了由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参与的破产联动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领导、府院协同、多元参与”的破产处置工作新格局。大余县政府接连出台新规,在政策支持、平台搭建和数智赋能等方面持续发力,为隆盛矿业等4公司破产重整提供优惠,成功吸引了3家分别主营新能源材料、矿业投资及环保科技的意向投资人。大余法院向3家意向投资人详细披露案件的相关信息,并提出具体要求。历经多轮磋商洽谈,大余法院成功促成3家优势企业强强联合,组建投资联合体,最终成为破产重整的投资人,隆盛矿业从此迈入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新赛道。“吸引我们来这投资的,不仅因这里有宝贵的矿产资源,还有相关部门对矿山生态环境修复、产业绿色转型等方面的远景规划与有力行动。”破产重整投资人邸某表示,这些极大增强了投资人的信心与安全感。弥补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缺口,是办好破产案件的重点。翻阅案卷材料后,大余法院得知,经勘探,洪水寨矿区的矿石和废石中含有可用于生产碳酸锂的锂云母矿,而碳酸锂作为电池生产的一项核心材料,被广泛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目前,新能源汽车产业呈爆发式增长态势,相关的原材料供不应求。在洪水寨矿区尾矿库里,堆积着数十万吨选矿后的尾矿砂,这些曾被视为废料的尾矿,因含有锂云母矿,如今变成炙手可热的原材料。既然废石变成了宝,能否把洪水寨矿区的废石外销,用以弥补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的不足?大余法院提出了这一破题思路。经实地调研和反复论证后,验证了大余法院这一破题思路是可行的。为此,大余法院与破产管理人提出“尾矿资源变现+共益债务融资”的破题方案,即采取出售洪水寨矿区尾矿砂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同时将破产程序前、重整程序中的生态修复治理资金列为共益债务,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不久后,首笔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筹集到位。大余法院的这一举措,大大推进了破产重整进程。“就如同给企业注入了一剂强心剂,让生态修复和企业重生成为可能。”破产管理人王雷律师说道。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是办好破产案件的核心。“重整之后,我们债权清偿的比例是多少?”隆盛矿业等4公司破产重整案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债权人代表老张就问道。债权人关心的清偿问题,也是大余法院在极力处理的核心问题。隆盛矿业等4公司在股权结构、财务管理等方面高度混同,若分别予以破产,不仅程序繁琐,而且还可能导致债务清偿不公。为此,大余法院决定将这4家关联公司破产重整案合并审理,统一梳理债权债务,优化资产处置方案。大余法院为保障每位债权人、每名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利用公证具有固定证据、预防纠纷、衔接司法等功能,首次在破产案件中引入公证程序,尤其是在破产管理人选任、债权人会议、资产评估处置等关键环节,全程邀请公证人员参加,既保证了破产程序更加阳光、公开、透明,又对整个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阳光下的监督,让债权人吃下了“定心丸”。“看到公证员全程在场监督,我们心里踏实多了。”破产重整后,老张说道。选择新赛道开启新征程既然目标选定了新能源产业发展这一新赛道,那么破产重整的各项工作就要夜以继日加速推进。维护好职工权益,是公司进入新赛道前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大余法院在制定重整计划前,充分尊重职工意愿,逐一与每名职工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对自愿离职的职工,依法予以经济补偿,对愿意留下继续工作的职工,实行破产重整期间不停薪、不降薪政策,补缴职工的医保、社保等,并要求新的投资人在不降低职工原有待遇的前提下,接收全部职工,稳定就业。“企业破产了,我以为自己要失业了,真想不到我还能在矿山继续工作。”在洪水寨矿区工作了10年的职工王启友说道。2023年4月,大余法院举行隆盛矿业等4公司债权人会议。会上,重整计划(草案)获高票通过,债权清偿率从最初不足5%提升至20%,职工债权全部得以优先清偿。2023年6月,大余法院举行隆盛矿业等4家公司重整案债权发放仪式,职工全额领取了公司补发补缴的工资、社保款56万余元。推进生态环境修复,是企业在新赛道中重点要处理的问题。在大余县委、县政府的统筹协调下,环保部门很快制定了详细的生态环境修复方案,自然资源部门加快了采矿权续期审批程序。首笔生态环境修复资金到位后,洪水寨矿山尾矿砂的出售渠道得以全面打开。之后,挖掘机挥舞着铲斗,将88万吨尾矿砂一堆堆装入装载机中,矿砂的碰撞声与发动机的轰鸣声在矿山中回荡,为生态环境修复提供了资金来源。生态环境的修复方案得到落实,资金有了保障,一场声势浩大的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在洪水寨矿区拉开帷幕。工人们采用挂网覆毯、客土喷播技术固定土壤,运用削坡放阶减载工程重塑山体形态,在陡峭的山体上攀爬,将混合草籽和土壤改良剂喷洒在裸露的岩面上,一棵棵树苗在坑洼处扎根,一片片绿草在石缝间生长,为洪水寨矿区带来了新的生机。洪水寨矿山非生产区域林草覆盖率达90%。曾是洪水寨矿区最大“痛点”的生态环境问题,如今已成为大余县矿山修复的典范,为其他矿业公司的生态环境修复提供了参考。放下沉重的债务包袱,卸下棘手的环境整治难题,一度濒临倒闭的隆盛矿业等4公司得以涅槃重生,重新焕发新生机,公司产业由传统的钨矿开采、加工企业,转型为锂电新能源产业,迈入新能源产业新赛道。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达400万元,重新走上了复苏之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战略决策,如春风化雨,指引着各行各业蓬勃发展。隆盛矿业等4公司的破产重整,便是这一政策的具体实践样本。洪水寨矿区曾经的矿石撞击声,如今化作转型发展的铿锵足音,在大余群山中久久回荡。“我们要用更有力的司法举措,不仅帮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各种难题,还要为企业转型发展保驾护航。”大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中林告诉记者。如今,大余县累计修复矿山面积4870余亩,10家矿山入选省级以上绿色矿山名录。百年钨都正以崭新的姿态,迈向绿色发展的新征程。为绿色转型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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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我们必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绿色转型,既是重塑经济增长动能的时代命题,也是破解传统经济发展瓶颈的改革命题。以高质量司法维护企业绿色转型中的合法权益、保障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世界钨都”大余县在绿色转型中,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通过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优质高效审结了隆盛矿业及其关联公司破产重整案,既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了法治动力,又为资源型城市绿色转型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样本。创新司法理念,为绿色转型提供“源动力”。大余法院跳出传统破产审判“重清算、轻挽救”的思维定式,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和发展路径,引导危困企业引进新技术,抢占新赛道,发展新质生产力,不仅让危困企业得以“涅槃重生”,还促进了产业绿色转型,提升了核心竞争力。人民法院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深刻认识加快绿色转型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找准司法服务绿色转型的发力点、落脚点,采取有效措施,促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充沛动能。创新司法举措,为企业绿色转型提供“真保护”。大余法院在党委领导下,积极构建破产处置工作的新格局,提出筹集生态修复资金的新思路,采取引入公证程序的新方法,为企业绿色转型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人民法院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企业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重要节点,推出更有效的方法、更有力的举措,为企业绿色转型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帮助企业化解转型中的各种难题,加快转型进程,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更多“真保护”“严保护”。创新司法服务,为企业绿色转型提供“强支撑”。大余法院坚持“挽救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优化一方生态”理念,将司法服务从“法庭内”延伸至“市场端”,帮助企业打通绿色转型中的堵点、卡点问题,让企业轻松转型,全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水平,不仅是司法质效的“度量衡”,更是绿色转型的“进度条”,要延伸司法服务范围,完善司法服务举措,用有温度的司法服务,精准对接企业的绿色转型,全力满足企业绿色转型中的各种司法需求,为新质生产力破茧而出清除沉疴宿疾、厚植法治沃土。新征程需要新作为。绿色转型关乎千秋基业,人民法院要强化使命担当,力争在绿色转型中发挥更大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绘就美丽中国新画卷贡献更多司法力量。新媒体编辑:刘书妮来源: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