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体育总局、中国足球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赛事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将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足球协会共同研究制定的《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浙江赛区)暨浙江省青少年足球联赛赛事组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体育行政部门,足球协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体育总局、中国足球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赛事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将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足球协会共同研究制定的《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浙江赛区)暨浙江省青少年足球联赛赛事组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浙江赛区)暨浙江省青少年足球联赛竞赛工作方案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足球协会
2025年4月30日
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浙江赛区)
暨浙江省青少年足球联赛赛事组织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精神,根据《教育部、体育总局、中国足球协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特制定《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浙江赛区)暨浙江省青少年足球联赛赛事组织工作方案》。
一、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浙江赛区)暨浙江省青少年足球联赛的定位
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浙江赛区)暨浙江省青少年足球联赛(以下简称浙青赛)是落实《总体方案》《工作方案》和体教融合要求,助推全省青少年足球人口大幅增加,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足球人才,在赛历编制、人员参赛、赛事转播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主要由地方预选赛和全省总决赛组成。
赛事面向全体青少年,打破参赛壁垒。兼顾普及与提高,分为小学、初中、高中等三个年龄段,根据不同年龄段特点,安排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和足球人才培养规律的赛制。体校代表队、学校代表队、社会青训机构均可自由参赛,不设任何参赛限制。浙江省队、俱乐部青训梯队可通过附加赛形式争取参加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资格。通过浙青赛比赛,对发现、选拔的优秀青少年足球人才进行提高性训练,为各年龄段省队、国家队输送优秀人才。
二、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浙江赛区)暨浙江省青少年足球联赛组织机构及职能
浙青赛的指导单位为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主办单位为省足协。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履行浙青赛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等职责和任务,省足协具体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工作。
浙青赛设立赛事办公室,设在省足协。负责竞赛方案制定解释、竞赛工作组织、规章制度制定和优秀球员选拔等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足协主席担任,办公室成员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足协等选派。具体拟设置如下:
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浙江赛区)暨浙江省青少年足球联赛赛事办公室
主 任:省足球协会主席
副 主 任: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省体育局体育竞赛处处长
执行副主任:省足球协会常务副主席
执 行 秘 书:省足球协会秘书长
成 员: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省体育局体育竞赛处、省足协相关人员。
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浙江赛区)暨浙江省青少年足球联赛赛事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根据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方案,制定浙江赛区竞赛方案。
(二)负责赛程编排、竞赛报名、赛事执行等竞赛组织工作。
(三)制定赛事各项规章制度。
(四)负责优秀青少年球员选拔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与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办公室具体对接。
(六)赛风赛纪管理工作。
(七)商务开发与经费使用工作。
各设区市参照“浙青赛组织机构”进行设立,并具体负责竞赛方案制定、竞赛工作组织、规章制度制定和优秀球员选拔等各项工作。
三、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浙江赛区)暨浙江省青少年足球联赛竞赛设计基本原则
(一)坚持体教融合。落实《总体方案》《工作方案》,贯彻体教融合要求,以青少年球员健康发展为总体目标,保证青少年球员文化学习,坚持文化教育与专业训练并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扩基提质。摒弃锦标主义,面向全体,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打破参赛壁垒,充分扩大青少年参与足球人口数量,夯实中国足球发展根基。
(三)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安排比赛时间和地点,推动地方青少年赛事发展,逐步建立稳定、长期、多层级的地方青少年竞赛体系。地方赛事与全省总决赛有序协调,互不影响和冲突。
(四)坚持以赛带练。处理好训、赛的关系,按照《中国足球协会青少年训练大纲》要求,不断提升训练和比赛质量,切实发挥比赛效果。通过比赛选拔优秀人才,建立青少年球员数据库,为组建省队奠定坚实基础。
(五)完善赛事体系。加快赛事体系建设,整合现有相关青少年赛事,打造涵盖教育体系、体育体系、社会体系共同参与的青少年足球联赛。
(六)强化赛风赛纪。引导青少年球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将足球竞赛作为培养青少年规则意识和道德规范的有效途径,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青少年足球竞赛环境。
四、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浙江赛区)暨浙江省青少年足球联赛赛制
浙青赛的竞赛组成根据参赛年龄段分为两个部分,设置男、女共十六个组别,分别是男子、女子小学年龄段U8-U12 共十个组;男子初中年龄段U13、U15组,女子初中年龄段 U14、U16共四个组;男子、女子高中年龄段共两个组别。各组别竞赛方案(详见附件)。
根据《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地方赛事组织指导原则》,男子高中年龄段U17组和大学年龄段U19组可自行报名参加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总决赛。
五、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浙江赛区)暨浙江省青少年足球联赛奖励机制
浙青赛赛事办公室将根据参赛球队规模、体教融合情况、竞赛组织情况、竞赛形式、宣传、人才贡献、商务开发等情况评定奖励标准,包括建立荣誉表彰、奖金激励、资格评定、选拔入库等奖励机制体系。设立球队名次奖、球员个人奖等,相应授予奖杯、奖牌。对参加中青赛取得前八名的球队,发放参赛奖励补助,范围、数额等具体标准由赛事办公室研究决定。浙青赛总决赛的竞赛费用由赛事办公室承担。交通、食宿费由各参赛队伍承担,不得向参赛学生个人收取参赛费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防止暗箱操作,确保奖励结果经得起各方检验,调动更多青少年积极参与,提升赛事吸引力。
浙青赛赛事办公室鼓励各市成立青少年联赛赛事办公室积极组织当地开展青少年足球联赛,力争3-5年内实现浙青赛赛事体系对设区市的覆盖,根据举办的组别设置规模,参赛队伍数量、参赛人数、宣传工作、直播场次等因素,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六、市地预选赛及全省总决赛组织要求
(一)浙青赛组织方要切实贯彻落实《总体方案》《工作方案》,体教融合要求,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国青少年足球发展大局中,加强沟通协调配合,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优质比赛环境。联赛采取自愿报名原则,各单位和部门既不得强制学校和学生参赛,也不得设置各种条件限制学校和学生参赛。以单一学校名义参赛的校园足球队,须为本校学籍学生。各参赛单位、个人应认真履行赛风赛纪要求,积极备战参赛,赛出风格赛出水平,为浙江足球培养优秀的人才。
(二)浙青赛赛事办公室应使用“足球中国”平台进行参赛报名、竞赛官员选派、赛程制定、比分录入、报告填写等赛事组织工作,做好赛事数字化管理。中国足协将会指导各地做好足球中国平台与地方平台的衔接。
(三)组织浙青赛工作中,应加强活动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各组织单位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压实赛事活动安全监管责任,制定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科学合理的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救助预案,建立一体化安全责任体系,确保浙青赛安全有序。
(四)各浙青赛组织方应提高安全综合保障能力,确保医务人员(站)配备,为参赛青少年购买保险,提升食宿卫生、交通安全、天气预警等综合保障水平。
(五)浙青赛组织方适当考虑家长、球迷的观赛需求,组织落实好观赛工作。同时,通过媒体转播和宣传平台,营造积极向上的联赛氛围。
(六)各赛事组织方及时跟踪浙青赛办赛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继续研究完善工作方案,适时提请修订。
附件:
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浙江赛区)暨浙江省青少年足球联赛竞赛工作方案
内容来源|浙江足协
来源:中国足协青少年足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