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交通大学位于中国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是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全日制高等教育的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先后入选“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
北京交通大学位于中国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是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全日制高等教育的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先后入选“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校有北京市海淀区东西两个校区及雄安校区:
校本部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
威海校区
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现代路69号
雄安校区
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安校区
一、历史沿革
▶1896年创建,前身是清政府创办的北京铁路管理传习所
▶1921年与上海工业专门学校、唐山工业专门学校合并组建交通大学;
▶1923年更名为北京交通大学;
▶1950年学校定名北方交通大学,毛泽东主席题写校名;
▶1952年,北方交通大学撤销,学校改称北京铁道学院;
▶2000年与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由铁道部划转教育部直属管理;
▶2003年恢复使用“北京交通大学”校名。
二、重点学科
“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
理学:系统科学
“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7个)
三、招生政策
1.学校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和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两个代码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
2.招生专业中,有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等7个本科专业在威海校区就读,其他本科专业均在学校本部就读。
3.设计学类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只设英语。所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合作院校均为英语国家的院校,大量课程为全英文授课,专业课采用全英文教材,要求较好的英语基础。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3.民族班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根据有关文件,考生的投档成绩不得低于学校普通类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提档线下40分。
4.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威海校区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北京本部校区。威海校区不同合作方所设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5.学校本部本科各专业除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学费标准一般为每学年5000元或5500元,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设计学类专业每学年10000元。纳米材料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机械电子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学习期间每学年60000元,在外方学习期间学费标准按对方标准收取。威海校区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每学年85000元,其他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学年80000元。
四、转专业政策
一、未受过纪律处分的本科一年级学生可以申请参加转专业考核,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转专业将受到限制。
1.按照外语类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2.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学生,不得转至非艺术类专业,同时艺术类专业不接收其他专业学生的转入;
3.按照国防生、企业定向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4.按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间转专业因中外双方学籍原因受到限制;
5.威海校区的学生不能转入北京校区;
6.招生时特别限制或有其他特别规定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二、国防生和按特殊录取方式录取的民族生等录取到具体专业的学生,不参与大类专业分流。
1.建筑类、设计学类、文科试验班类(语言与传播)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后直接进行院内大类专业分流,具体分流办法由学院按照本办法的精神自行制定。
2.建筑学专业在新生入校后在全校范围内补充选拔学生,后续不参与大类专业分流,具体的选拔办法由学院按照本办法的精神自行制定。
3.其他按照大类招生、培养的学生在一年级第二学期进行大类专业分流。
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在陕西专业录取分
来源:陕西中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