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抄袭深度报道?爱奇艺《漂白》陷版权争议

B站影视 2025-01-22 19:11 2

摘要:1月20日,前南都调查记者“猛哥”发文称,爱奇艺电视剧《漂白》无论是剧名,还是剧情,“漂白”了其2012年发表于《南方都市报》的深度调查报道《漂白》。


《投资者网》韩宜珈

近日,爱奇艺上线了悬疑剧《漂白》,故事讲述一伙犯罪嫌疑人隐姓埋名洗清身份的“漂白”历程,然而其关键内容与情节却陷入“抄袭风波”。

1月20日,前南都调查记者“猛哥”发文称,爱奇艺电视剧《漂白》无论是剧名,还是剧情,“漂白”了其2012年发表于《南方都市报》的深度调查报道《漂白》。

1月21日,《漂白》编剧陈枰在微博发表声明回应称,“深度报道《漂白》和小说《漂白》是针对同一真实刑事案件创作的作品,彼此享有独立著作权且不可侵犯。深度报道作者在网上的所有言论无法律依据,若执念不消,可以此发起诉讼。”

究竟是“漂白”还是“白嫖”,此次“抄袭风波”仍旧在发酵中。

抄袭风波

1月20日,公众号“猛哥”发布了一篇文章,《爱奇艺的〈漂白〉把南方都市报的〈漂白〉给“漂白”了》,文章内容指出,爱奇艺最新剧集《漂白》,从标题到剧情,都源自2012年发表于《南方都市报》的一篇深度调查报道《漂白》。

公众号的拥有者即当年深度调查报道《漂白》的作者。该记者表示,这篇发布在《南方都市报》上的深度报道《漂白》是其耗费多时,走访多地才最终成稿。

“从2012年初,我分别去了哈尔滨、吉林、山西兴县、河南柘城、内蒙古包头等地,两个多月内访谈了近百人,通过各种办法,拿到了全部卷宗,并与了解详情的人物都有面谈,完整还原了四名逃犯“漂白”的全过程。该案横跨十来年和近十个省份,牵涉人物众多,初稿我写了近6万字,最终成稿1.5万字,耗时一个月。”

原作者表示:爱奇艺的《漂白》创作团队事先没有联系我或《南方都市报》,在宣发材料中,也没有标示原作出处,在最需要尊重版权的影视圈,居然有如此明目张胆之行为,令人费解。

他还表明,《漂白》这个标题出自《南方都市报》原深度部编辑吴倩。指责电视剧《漂白》在标题上就存在“借鉴”嫌疑。

对此,有媒体致电《漂白》制片人,制作人表示“剧集是买自一本由作家出版社出版的、陈枰编写的小说《漂白》,我们有小说完整的版权链”。至于小说《漂白》是否抄袭《南方都市报》的深度报道《漂白》,他们不知情,需要进一步了解。

此番回应,也让大众的关注点从电视剧《漂白》是否抄袭转移到了原作小说《漂白》是否抄袭。

据公开资料,小说《漂白》由陈枰于2022年在作家出版社出版,爱奇艺电视剧《漂白》基于小说改编,与此同时,陈枰还担任了剧集的编剧。

而陈枰目前任中国电视剧编剧协会副会长,作为《漂白》的编剧和监制,曾参与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功勋》等电视剧的编剧创作,也曾获得业内多个最佳编剧奖项。

值得注意的是,陈枰过去也曾遭遇多起版权纠纷。

在2013年,毕飞宇的代表作《推拿》被搬上荧屏,陈枰担任该剧编剧。该剧热播时,西苑出版社推出了署名陈枰的《推拿》。对此,人文社与毕飞宇联合起诉编剧陈枰、西苑出版社侵权。

最终,2014年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判决陈枰、西苑出版社侵犯毕飞宇《推拿》著作权,西苑出版社对人民文学出版社构成不正当竞争,分别赔偿毕飞宇、人文社损失14万元和8.5万元。

2021年作者“格十三”,在微博和微信公众号里发长文,怒批《北辙南辕》剧中台词和《北辙南辕》的同名小说中的多处文字,与自己早前发布的公号内容和出版的书籍内容雷同,而此剧的编剧正是陈枰。

如何判明?

此次“抄袭风波”的关注点,正是两份“漂白”的文字作品,如何界定抄袭的边界。

调查记者“猛哥”表示,《漂白》一文经《南方都市报》发表后,轰动全国,也是媒体首次完完整整揭示出案件背后的真相和细节。随后各家媒体或跟进,或转发,但在核心事实层面都还是依托《南方都市报》的报道。

而陈枰回应道,最初是在2016年,有电影制片人找到她,邀请我作为编剧,创作一部以“杨树彬团伙911杀人碎尸案”为原型的电影剧本,当时是她第一次听到这个案件。

同年,陈枰走访多地,对案件主办人员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许建国和原吉林省刑警大队队长袁韧,进行了详尽的采访,在他们口中,我第一次听到了他们将该团伙洗白身份、逃脱追捕的一系列行为,形容为“身份漂白”。采访后陈枰决定将故事创作成小说,并将采访中听到的“身份漂白”这个警界惯用术语,作为小说的核心概念之一,同时将“漂白”定为小说的标题。

按照时间线来看,《南方都市报》的报道发布于2012年,早于陈枰走访创作时间,具体在创作过程中是否“借鉴”了报道的思路不得而知。但原报道作者后续又指出陈枰小说创作中诸多遣词造句的“巧合”。

例如原报道中错将“床头卡”写作“病历卡”,而陈枰的作品中沿用了这一错误叫法。

图片来源网络

除此之外,原报道作者还指出,一些细节描述未曾在警方资料中显示,源头为作者本人的走访,而这一部分也与陈枰的创作“撞车”。

图片来源网络

对此,1月21日下午,《漂白》编剧陈枰再度在微博发表声明称,关于“抄袭”、“盗用”等概念的使用,应当剔除公有领域概念有限表达等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漂自”概念的使用,明显属于公有领域概念,而非作者独创。

陈枰声明中提出,深度报道作者提出的所谓“抄袭事实”,均属于公有领域内容或有限表达,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仅凭几处大致雷同的词语,在数量上占比不到小说《漂白》字数的1%,不具备核心表达意义也不符合“接触+实质性相似”的侵权要件要求,在法律上不构成抄袭事实。

判定抄袭侵权主要依据两个标准:一是被剽窃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二是剽窃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依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记者在完成工作任务时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原则上归记者个人所有,所在的媒体单位(如报社)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这些作品。

而“猛哥”所作的深度报道,也收到著作权保护,法律规定,新闻报道如果具有独创性,则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畴,其著作权归属一般依据创作该报道的记者或其所在的单位(如报社)来确定。

最关键的点在于小说《漂白》的“引用”范围是否合理。资料显示,抄袭达到10%及以上构成侵权。一部作品包含的人物设置故事、情节,如果超过10%或者雷同上超过五处,就可算作抄袭。超过30%以上的雷同处,情节严重的,则可算作严重剽窃。

虽然“猛哥”在公众号文章中列出了多项“相似之处”,但具体的抄袭事实如何界定,还仍待法律手段判明。(思维财经出品)■

来源:投资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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