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考、学考是莘莘学子人生的重要节点,为给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县城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高考、学考期间禁止噪音扰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考、学考是莘莘学子人生的重要节点,为给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县城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高考、学考期间禁止噪音扰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噪时间
高考:2025年6月6日8:00至2025年6月9日19:00
高中学考:2025年6月11日18:00至2025年6月14日18:00
初中学考:2025年6月17日18:00至2025年6月20日18:00
二、禁噪要求
(一)建筑施工领域
1.禁噪期间,严禁在学校、居民楼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开展浇筑混凝土、拆除建筑物等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2.高考、学考考试期间,考场周边4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须全面停止一切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二)商业经营活动
1.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包括店铺促销时使用高分贝音响设备。
2.禁噪期间,城区内所有商业促销活动一律暂停,杜绝产生噪声污染。
(三)文化娱乐活动
禁噪期间,严禁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开展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等活动,避免噪声影响考生。
(四)其他方面
1.禁噪期间,禁止使用户外高音喇叭;居民区内禁止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等活动。
2.县城禁爆区及考点周边,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红白喜事经过考点区域,不得鸣乐和敲锣打鼓。
三、监督与处罚
在此期间,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广大市民若发现噪声扰民行为,请拨打电话0739-4822079(白天,工作日上班时间),0739-4822039(晚上)进行举报,我局将迅速响应、及时处理。
希望广大市民和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携手为考生打造安静环境,助力考生专心备考、从容应考、取得佳绩。
新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来源:福建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