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山西医药学院等12所学校。现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山西医药学院等12所学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至1月21日。期间,如对设置学校有不同意见,请署名向我们反映。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邮编:100816 传真:010-66020442 电子邮箱:ghsszc@moe.edu.cn 附件: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25年1月15日 欢迎大家 发消息加入信阳广电拍客团, 让我们一起,记录信阳美好生活! 投稿邮箱丨 xytvxwb01@163.com 新闻热线丨0376- 6659933 原创文章版权归信阳广播电视台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 在看你就赞赞!来源:生活圈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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