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永徽元年,唐将高侃击降东突厥余部,生俘车鼻可汗,东突厥土地皆隶唐朝;又数发大军击破西突厥,活捉沙钵罗可汗,把西突厥分为两部,基本解决了突厥问题;显庆年间又击灭野心勃勃的百济;龙朔二年,薛仁贵三箭定天山,坑杀铁勒九姓十几万;总章元年,李勣攻克高丽,朝鲜半岛纳入大
世人皆说,李治庸劣无刚之君,盛年即成为老婆的傀儡,最后还被悍毒之妇窃取了江山。
其实不然,不说大唐在他在位的三十多年间仍旧前进不辍,国力达到鼎盛,单就其对外扩张的武功就值得大书特书——
永徽元年,唐将高侃击降东突厥余部,生俘车鼻可汗,东突厥土地皆隶唐朝;又数发大军击破西突厥,活捉沙钵罗可汗,把西突厥分为两部,基本解决了突厥问题;显庆年间又击灭野心勃勃的百济;龙朔二年,薛仁贵三箭定天山,坑杀铁勒九姓十几万;总章元年,李勣攻克高丽,朝鲜半岛纳入大唐治下,让炀帝、太宗这对表叔举杯相碰;西域方面,李治更是把原在高昌的安西都督府移至中亚的龟兹国,并设濛池、昆凌二都督府……
关键是,他虽然赋予武媚参政的权利,但一直掌握着最终的决策权,这是他在疾病缠身的情况下,所能做出的对个人最佳选择。
显庆五年(660年),李治首次病危,“风眩头重,目不能视”;咸亨四年(673 年)八月,他于九成宫犯病,差点不醒,“以不豫诏皇太子听诸司启事”;调露二年(680 年)病情加剧,目疾恶化,几乎失明;永淳二年(683 年)十一月,李治再次病重,双眼不能视物;十二月,崩于洛阳贞观殿。
李治患的是“中风”,且伴有严重的“眼疾”,症状为:头痛眩晕、口眼歪斜、言语不利、突然昏倒、目不能视。
也就是说,李治虽然脑子清楚,但接近于“半瘫”,这对于一个皇帝来说,无疑是坐上了火山口,要想活命,乃至继续保有权利,必须找一位“可靠”的代理人,大臣不行,宗室不行,儿子更不行,只有宦官、枕边人可行,因为他们需要皇帝这个“象征”,不会轻易“踢开”自己。而武则天的政治才能又恰好符合这一条件。
在李治看来,历史上虽然有不少后宫干政,遗祸匪浅,但最终都会被拨乱反正,帝室中兴,更关键的是历史上还从未出现过一位真正的“女皇帝”。
在他有生之年,无论是过程还是结果基本都符合预期,只有武周改朝换代是他没有想到的。
1. 废王立武事件(655年)
武媚入宫初期,李治掌握着绝对话语权。他通过李勣“此陛下家事,何必更问外人”的暗示,绕过门阀阻力完成“废王立武”,证明其对朝局的掌控力。这一过程中李治的意愿起到了决定作用,武媚的一系列操作连辅助都谈不上。
显庆三年(658 年),李治又借“韦季方案”清洗长孙无忌集团,将朝政大权收归己有。他亲自任命李勣为司空,许敬宗为侍中,形成完全听命于自己的新核心班子。
显庆四年(659 年),他亲自出题考察考生对西域治理的见解,提拔了狄仁杰、李昭德等寒门英才。
另外,李治在处置危及帝位的事件中,也从不见荏弱和缩手缩脚。最有代表性的是永徽三年(652年)房遗爱谋反案。不论事实如何,李治处理的可谓果断、狠辣——驸马房溃爱、柴令武,大将薛万彻被斩首,高阳公主、丹阳公主、荆王元景、吴王恪均被勒令自尽,同时还有一大批人像侍中宇文节、江夏王李道宗、吴王恪弟、房遗爱弟被流贬,株连很广。
李治如此手段,又岂会容忍武则天“专作威福”?
从李治登基(649年)到他首患风疾(660年)的十一年间,史书上丝毫未见武则天参政的影子。
李治让后宫参政,绝不是受什么“美人蛊惑”,而是深思熟虑后的政治考量。
2、武媚参政(660年)
显庆五年,李治首次出现风疾症状,“头重不可忍”,无法正常处理政务,武则天开始代批奏章,但李治并未失去权力,如公元665年,他曾将武后的心腹李义府贬官流放,还批准了武后一党宰相许敬宗的退休申请。
还有上官仪事件(664年),因宦官告发皇后施行法术,李治一度打算废武,虽然后来因武则天控诉:“奈何弃忠臣之言,欲废无罪之皇后”(《资治通鉴》),而收回成命,但这一事件本身就证明了李治有主动决策的能力。
3、征高句丽(660-668年)
征高句丽之役,李治深度参与,直接指挥:
显庆五年后,武则天虽开始参与朝政,但征讨高句丽的战略部署、将领任命(如苏定方、李勣)均由李治决策(《旧唐书·高宗本纪》);
龙朔三年(663年)的白江口之战,唐军战术也由李治批准;总章元年(668年)平壤城破后,高句丽行政划分也还是出自李治之手。
4、二圣临朝(665年)
麟德二年(665年),李治与武则天共同主持泰山封禅大典。按照礼制,封禅由皇帝初献、公卿亚献,但李治打破传统,让武则天以“亚献”身份参与仪式,“皇后率六宫升坛亚献”(《旧唐书・礼仪志》)。封禅后,李治下诏改元“乾封”,并正式赐予武则天“天后”称号,与自己的“天皇”并称“二圣”。
尽管“二圣临朝”被视为武则天崛起的标志,但本质上还是李治巩固自身权利的政治工具,一方面是利用武则天的政治能力缓解自身压力,另一方面通过赋予其合法参政地位,防止相权独大;第三,李治并非被动放权,而是主动将武则天纳入权力体系,自身始终保留最终的裁决权。如,乾封二年(667年),武则天建议“父在为母服丧三年”(《建言十二事》之一),需经李治下诏批准才得以实施;咸亨二年(671年),李治否决武则天关闭西市的提议,称“商旅往来,家国所资,岂可废也”(《唐会要》卷八十六)。
5、武则天摄政事件(675年)
上元二年(675年),李治因病情恶化,提出让武则天摄政,虽然最终因宰相郝处俊等以“牝鸡司晨”反对而作罢,但李治仍赋予武则天 “北门学士集团”参决奏疏的权力,形成对宰相班子的制衡。
这一事件表明李治对武则天的信任和依赖,也反映出朝堂并未在武则天的控制之下,李治即便身体不佳,是否让武则天摄政的最终决定权仍在其手中。
6、废太子李贤(680年)
李贤被废发生在680年,距离李治逝世还有三年,此时李治已不能视物,但他还是询问武则天:“此儿素称忠孝,何至如此?”虽然最终选择妥协,诏书以他的名义发布,但在李贤死后,李治还是追赠其为皇帝,规格也远超普通太子。
此事反映出李治已部分让渡决策权,但仍保留法理上的最终确认。
7、临终制衡(683年)
李治在临终前采取了三重防范措施:一是指定裴炎辅政以分武则天之权;二是保留李唐宗室(如李旦为相王)的政治地位;三是通过《大帝遗诏》将武则天的权力限制在“军国大事不决者兼取天后进止”的范围内。
如果李治丧失了主导权,那遗诏将不止于此。
其他佐证:
1、敦煌出土的《唐高宗实录》残卷中,“二圣临朝”后,依然多次出现“上曰”、“制曰”等记载,显示李治始终是诏令的最终签发者。
2、学者王仲荦在《隋唐五代史》中指出,李治是主动设立“北门学士”以分宰相之权,而非被动为武则天所用。崔瑞德也在《剑桥中国隋唐史》中认为,李治晚年虽依赖武则天,但“重大军事行动和法律修订仍由其亲自批准”。
另外,李治从中风到去世,足有二十四年,期间还数次昏厥,如果武则天有非分之想,是不会让他有一个“好转—复发—好转”这样一个漫长过程的。期间,武则天还延医问药,让李治接受针灸、中药调理等治疗。
不得不说,李治和武则天都是一代权谋高手,虽然也有权利上的争夺,但为了自身利益,并未发生夫妻相残的惨事。
来源:白马过隙弹指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