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普通高考于6月7日至9日在本县长汀一中、长汀二中、长汀四中三个考点举行;2025年中考于6月19日至21日在本县长汀二中、长汀三中、长汀四中、新城学校、河田中学、新桥中学、濯田中学、南山中学、涂坊中学九个考点举行。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长汀县考生
2025年普通高考于6月7日至9日在本县长汀一中、长汀二中、长汀四中三个考点举行;2025年中考于6月19日至21日在本县长汀二中、长汀三中、长汀四中、新城学校、河田中学、新桥中学、濯田中学、南山中学、涂坊中学九个考点举行。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长汀县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在2025年中、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在高考(6月7日至6月9日)及中考(6月19日至6月21日)期间,应执行以下规定:
一、一切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
二、所有在建工地应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噪声管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午间(12:00至14:30)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含渣土车运输),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各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停止发放夜(午)间施工证明文件。
三、中高考考试时段内,各考点周围3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四、中高考考试时段内,各考点周边道路将实行交通临时管制,管制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具体管制措施由公安部门另行发布。
五、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确保场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在公共场所进行娱乐活动(包括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等)应严格控制音量。
六、工业企业要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七、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应预先评估对考试的影响程度,采取合理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并及时向受影响的考点预警、预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在考试期间非紧急任务禁止在考场周边鸣笛、报警。
各单位及个人需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管控期间,本县生态环境、公安、城市管理、住建等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加强对各类噪声污染源的监管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中高考期间,广大群众如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噪声污染行为,可拨打24小时投诉电话12345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长汀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来源:长汀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