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子张学干禄。子曰:“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多见阙殆,慎行其余,则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
一勤学《论语》2·18
子张学干禄。子曰:“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多见阙殆,慎行其余,则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
子张,颛孙师,字子张,陈国人,小孔子四十八岁。
子张为陈公子颛孙之后,故称其为陈人。 学,或曰此字犹如“问”。
《史记·弟子传》作“问干禄”。
《论语后案》:赵鹿泉云:“本文‘学’字当作‘问’。
《论语正义》:“仲尼弟子列传”作“问干禄”。
《大戴礼记》有子张问入官,即问干禄之意。
《鲁论》作“学”,谓学效其法也,于义并通。
干禄,干,求也。禄,出仕为官之俸禄。干禄即求仕。
君子学习为己,不可有干禄之心。
钱穆:当孔子时,平民中优秀者,亦可进身贵族社会,而获得俸禄,此种人称曰士。
多闻阙疑,多闻,博学多闻。阙疑,有疑则阙之而不言。疑,心有所未信者。 慎言其余,其馀不疑的方面,仍然慎言。
寡尤,寡,少也。尤,罪过,由外而来者。
多见阙殆,多见,广览多看。阙殆,所见危殆不安者,阙而不行。殆,危而不安者。
慎行其余,其馀不危的方面,仍然慎行。 寡悔,少悔恨。悔,悔恨,自内而出者也。
禄在其中,求禄之道即在其中。
《正义》:禄在其中,谓在“寡尤寡悔”之中,明禄不待外求也。
朱子曰:愚谓“多闻见”者学之博,“阙疑殆”者择之精,“慎言行”者守之约。凡言在其中者,皆不求而自至之辞。
程子曰:修天爵则人爵至,君子言行能谨,得禄之道也。子张学干禄,故告之以此,使定其心而不为利禄动。 《论语正义》曰:古者乡举里选之法,皆择士之有贤行学业而以举而用之,故寡尤寡悔即是得禄之道。
朱柏庐曰:言而阙疑,立诚之道也。 许鲁山曰:儒者以治生为急,所谓“干禄”即问治生之道,孔子之答,与“君子谋道不谋食”一章同旨。谚云:“天不生无禄之人。”人之至于困苦穷饿者,必其人行止有亏,为众所厌恶。孔子教子张以言行寡尤悔,而禄即在其中,言似愚而实确,洵万古处世之津梁、治生之秘诀也。 《松阳讲义》曰:古之圣贤身居富贵,皆是不求而自至,其胸中未尝有一毫希觊之念也。自圣学不明,士束发受书,便从利禄起见,终身汲汲,都为这一个禄字差遣。一部五经四书,几同商贾之货,只要售得去便罢了,未尝思有益于身心,有用于天下,真是可叹!今日学者须先痛除此等念头,将根脚拨正了,然后去用工,才是真学。不然,即读尽天下之书,譬如患病之人,日啖饮食,皆助了这病,毫无益于我。
子张向孔子请教求仕禄之道。孔子说:“要博学多闻,有疑之事存而勿论,其余的也要谨慎地说;要广览多看,不安之事置之勿行,其余的也要谨慎地做。说话少过失,行事少悔恨,禄就在其中了!”
《论语注疏》曰:此章言求禄之法。虽博学多闻,疑则阙之,尤须慎言其馀不疑者,则少过也;虽广览多见,所见危者,阙而不行,尤须慎行其馀不危者,则少悔恨也。言若少过,行又少悔,必得禄位。设若言行如此,虽偶不得禄,亦同得禄之道。
改革开发后,引入外国文艺作品,在英剧或美剧中,经常能看到 “God”这一词。
不同文化产生不同的词语,有的,比如“桌子”,就好翻译,有的,比如“般若“,就不好翻译。
因为,另一个文化语境,没有对应的词汇。
“God”的翻译,就是如此。
唐朝时期,景教传入中国,翻译为“天尊”、“佛”。
明末清初时期,用拉丁语“Deus”的音译词“陡斯”。
利玛窦初来华时,翻译为“天”和“上帝”。后来,他了解到朱熹将“天”解释为一种义理,认为不符合“Deus”之意,便弃用了,转而使用“天主”和“上帝”。
其后,多明我会、方济各会、 巴黎外方传教会等纷纷进入中国传教,各派利益冲突不断,“天”与“上帝”的译名更是广受非议。
传教差会认为这两个译名是对“God”的亵渎,耶稣会士则坚持这一翻译。
最后,爆发了由译名到祭祖祭孔的礼仪问题争端。
1704年,教皇克莱芒十一世下令,不允许使用“天”“上帝”这两个译名,而改用“天主”一词,不允许教堂出现“青天”匾额,不允许信徒祭祖祭孔等。
从此,“God”在天主教的官方译名是“天主”。
1807年,马礼逊翻译《圣经》用“神”一词,不采用“天主”。
马礼逊认为天主教在华传教不能传播,是“天主”一词不被中国人接受。
新教传教士中第一个支持“上帝”译名的是马礼逊的助手米怜,他认为“神”会使中国人误解“God”只是中国众多神明中的一个。而“上帝”是最接近“God”意思的。
1834年,美部会开始中文圣经第一次修订。此次修订由麦都思、郭实腊主导,马儒翰、裨治文协助翻译。他们重新翻译了马礼逊的《圣经》译本,其中“God”的译名一律采用“上帝”。
成书后,“上帝”称谓遭到台约尔等人的反对。
1843年,在华新教传教士聚集在香港,就“God”的译名展开了激烈讨论,麦都思等英国传教士主张采用“上帝”译名,而美国传教士则支持“神”译名,双方争论许久亦未能达成共同意见。
美国传教士认为中国是一个多神信仰的国家,不存在一个所谓的最高存在,所以只能选择一个中国众多神明通用的名词来代指。
他们认为,《圣经》在翻译成其他民族语言时也是使用类名翻译的方式。比如,希伯来语《圣经》中的 ‘Elohim’一词就是一个‘类名’”,意思为“众神之长”,名字为JHWH,意思为“本就存在并永远存在”。而不是什么最高存在的专有名词;再比如,“Elohim”翻译成希腊语时所使用的也是类名“Theos”,而不是主神宙斯“Zeus”。
英文将拉丁文Deus翻译为God,意为“天帝”。
拉丁文Deus意思为“诸神之父”,将上帝的名字JHWH翻译为Jehovah,英文沿袭之,传至中国音译为“耶和华”。
除了“God”之外,英语中表达“上帝”的常见词汇还有Lord、Creator、Supreme Being、Deity、The Almighty等。
“神”一词正是中国语言中各神明通用名称。
中国人使用“神”一词时,所想到的不一定是“God”,但这一译名已经是最接近“God”含义的词语了。
理雅各为首的英国传教士强势支持“上帝”译名。
他们认为,首先,在中国存在一个最高存在“上帝”或“帝”,万物因它而成,受它管辖,而这个受中国人所崇拜的最高存在“上帝”或“帝”即西方人所崇拜的“God”。
《大明会典》记载的皇帝祭天大典,皇帝带领大臣祭拜“帝”,并向“帝”承认自己的权力来自于它。
其次,“God”不是一个类名。类名的概念是许多具有共同特征和同等地位的事物的统称。比如狗,所有的具有相同属性的这类动物都是狗,其地位都是平等的。如果“God”是一个类名,那么也就是说有其他的存在与“God”具有相同属性,那么“God”就不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存在。
再者, “神”这一词不具备上述“上帝”所具备的含义,它仅仅是表示人的精神或者是各种精灵,如花神等,不具备最高主宰能力。
目前,基督教有“天主”、“天”、“神”、“上帝”、“主”等几种翻译。
子曰:“必也正名乎”!
来源:小灰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