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第一个当钱花的,是西周时代。《诗经》中的《氓》云:“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忠厚老实的小伙子抱着一匹布来找女孩子,说:“妹,我想买你家的蚕丝!”
文/ 海南 胡传亮
白居易的《卖炭翁》中,有这样一句:“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
从小到大,阅读这里,就产生两个疑问:
一、买东西应该给钱,为什么要给红半匹红绡、一丈绫?布匹能当钱花?
告诉你,布匹绢帛还真能当钱花,而且是大钱。
第一个当钱花的,是西周时代。《诗经》中的《氓》云:“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忠厚老实的小伙子抱着一匹布来找女孩子,说:“妹,我想买你家的蚕丝!”
买?用什么买?
当然是布啊!“抱布贸丝”,说得清楚啊!
当然,这是噱头,用布买丝,是假的, 泡妞与私定终身,才是真的!
小伙子是典型的“老实悬”、“垃圾男”,表面一本正经,一肚子花花肠子,尽管不能求全责备,他仅仅有点那个年龄的男人们共同的想法而已哉!
第一个真正明文规定将布匹绢帛当做钱用的,是北魏。
北魏开始铸造绢帛货币,并规定一匹绢价值200个铜钱。从此,广泛流通,延续至唐朝乃至五代、北宋。
乖乖,一匹布,值 200个铜钱,十个一串,要20串,不小的一堆啊,这布匹,蛮值钱的嘛!
唐朝皇室具有北魏鲜卑人的血统,十分认可北魏的做法,所以,建国以来,也习用布匹绢帛为钱的做法,而且规定:大额交易以绢帛为主,小额交易用铜币。唐玄宗甚至规定“绢帛为本,钱为末”,将绢帛布匹钱,当做主币。《唐律疏议》还进一步规范绢帛规格,明确其货币职能,并在税收、赏赐等场景中广泛使用。
宋朝也很奇葩。在同辽、西夏的战争中,一打败仗,就说:“别打了,别了,我给钱,我给钱!”马上签订了“澶渊之盟”、“宋夏和议”,其中的规定是:北宋每年向辽国提供绢20万匹和银10万两,以作为“助军旅之资”。称为“岁币”。
岁币?明白了吧,那20万绢帛,和10万两银子一样,都可以当钱用的!
所以,太监用“半匹红绡一丈绫”买卖炭翁的木炭,是没有问题的!
二、一车炭,千余斤,仅仅价值半匹红绡一丈绫?卖炭翁吃亏了吗?
此一时彼一时,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时代的变化,要看东西的规格变化。
《唐六典》云:“罗、锦、绫、绢、纱、絕、紬之属以四丈为匹,布则五丈为端,绵型六两为屯,丝则五两为绚,麻乃三斤为線。”各类绢帛布匹,长短宽窄不同,价格也不同。
吐鲁番出土文书《天宝二年交河郡市估案录文》记载,丝织品按其质量分为“上”“次”、“下”三个等级,价格各异:“小练一匹,上直钱三百九十文,次三百八十文,下三百七十文。”
当代著名历史学家彭信威先生考证:“盛唐的两百钱一匹,是千年历史最低价”;开元十六年,宰相李林甫明确标准“绢每匹计五百五十价为限”,大概是最高价。综合标准,盛唐时期绢帛与铜钱的标准比大约1:500。
而白居易所处的时代为中唐,经济条件应该差一点,那取中间值,一匹绢帛大概相当于300铜钱,半批红菱就相当于150个铜钱,一丈绫大约相当于200个铜钱,合计大约350个铜钱。
而一车千斤炭,在唐朝应该值多少呢?根据权威文献记载,唐朝天宝年,一车炭(千余斤),约值3000文钱。到了中唐,经济萧条,这东西应该更加值钱,一车炭约值3500铜钱,应该是合理的!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价值3500块的东西,被当官的用350块强行买走了,你说亏本不?这简直连裤子都亏掉了!统治者巧取豪夺的罪恶多大,老百姓惨遭剥削的痛苦多深,一目了然啊!
让人揪心的是,卖炭翁回家怎么向老婆子交代?让你做生意,就这样做亏了血本的买卖?
怎么面对嗷嗷待哺的孩子们?当爹当爷爷的,就这样当的?
可怜的卖炭翁,可怜的劳苦人民,哪个时代不如此啊?
来源:琼雪侠胡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