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些企业,尤其是企业的基层组织,由于日常工作繁忙,加之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对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也认识不足,对危害因素辨识工作的不重视。在进行危害因素辨识时,参与辨识的人员严重缺位,许多关键岗位人员并没有参与到危害因素辨识中去。如在编制一些风险管理方案时,不组织
部分企业对安全风险辨识认识不足,靠执笔人拍脑袋,流于形式
说安全风险管控是安全管理的核心,不为过。但是
一些企业,尤其是企业的基层组织,由于日常工作繁忙,加之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对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也认识不足,对危害因素辨识工作的不重视。在进行危害因素辨识时,参与辨识的人员严重缺位,许多关键岗位人员并没有参与到危害因素辨识中去。如在编制一些风险管理方案时,不组织全体员工或有关人员参与危害因素辨识,往往是由执笔人(安全员或技术员)靠“拍脑子”行事。
即使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危害因素辨识时,大家也往往会抱着无所谓的心理,从而造成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危害因素辨识不认真,走形式。加之缺乏必要的方式方法,只是凭经验、靠“拍脑子”,把表面上的几个危害因素辨识出来,或者干脆照搬照抄现成的东西,应付了事。这样做的结果就是,由于可能引发事故的危害因素没能够辨识出来,而可能导致风险管理工作全盘皆输,失去应有价值和意义。
危害因素辨识与事故防范工作之间,不是比例关系-辨识出多少危害因素就能防范多大的风险,而是非此即彼的问题:风险要么被防控要么失控。因为实际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的类型并不多,不是每个危害因素都对应要发生的事故。之所以要全面辨识所有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从中筛选出可能导致事故的危害因素,从而有的放矢进行防控。如果绝大多数危害因素没有被辨识出来,可能导致事故的危害因素也就不可能被找出来,这样的危害因素辨识工作就失去了的意义。另外,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时,在危害因素辨识阶段所进行的危害因素辨识,就像农民在播种时节适时播种一样重要,不是晚播种就少收获的比例关系,而是“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的道理。如果在危害因素辨识阶段,辨识工作不到位,之后就失去了再辨识机会,就意味着可能要发生的事故原因没有找到,就谈不上事故的防范风险管理工作就会因此而失去意义!值得引起我们注意的是,现在我们一些企业在进行风险管理时,危害因素辨识的情况的确不容乐观。譬如,在对较为复杂的作业项目、活动进行危害因素辨识时,如果方法得当并认真加以辨识,至少应该能够辨识出几十种乃至上百种以上的危害因素,但在其危害因素辨识记录清单上,所记录辨识出来的危害因素一般只有几个,较好的能够在十个左右。也就是说,辨识出的危害因素约占其客观存在的十分之一左右。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省去了风险评价阶段的工作。辨识出的危害因素数量很少,就不去评估其风险大小,直接把所有辨识出的危害因素都制定了防控措施。但不幸的是,这种措施并不能够发挥作用,因为实际可能发生的事故并不多。并不是说辨识出了十分之一危害因素,就能防止十分之一的事故,而是真正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害因素,可能就在未辨识的十分之九之中而被漏掉了!所以,这样制定的措施就是无的放矢,这样的风险管理不可能防控事故的发生。因此,要有效防控事故的发生必须通过提高危害因素辨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能够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舍得下真本钱、花大力气,认真做好危害因素辨识,否则,走形式的危害因素辨识不仅徒劳无益,更是贻误了事故防控的时机,贻害无穷。
本文摘自《安全风险预防与控制》
来源:张工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