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日前,市南法院邀请榉园学校一年级的师生走进中山路法庭,共赴一场奇妙的“法治之约”。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20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日前,市南法院邀请榉园学校一年级的师生走进中山路法庭,共赴一场奇妙的“法治之约”。
“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欢迎来到中山路法庭!”在法院干警的引导下,同学们依次参观了市南法院中山路法庭“百年金融、百年司法”文化阵地、E调解工作室、互联网法庭及金E审智慧舱等场所。
在第一审判庭,法院干警向同学们介绍了法庭的布局设置及审判流程,并详细介绍了法徽、法槌、法袍的由来和象征意义等,帮助同学们了解法院的基本职能。在体验环节,同学们穿上法袍,轮流坐上审判席,敲响法槌,亲身体验“小法官”角色,切实感受法律的庄严与神圣。
随后,同学们一同观看了“防欺凌”主题儿童安全教育短片,结合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法院干警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危害及应对方法,教育引导同学们在遇到欺凌时勇敢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活动尾声,法院干警还为同学们发放了民法典宣传手册,引导同学们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此次活动通过‘参观+体验+普法’的创新形式,不仅加深了同学们对法院工作的认知,更在同学们心中播下了法治的种子。每年,我们都会组织同学们到法院和法庭进行参观学习,通过实地参观、模拟庭审和互动交流等方式,将抽象的法律知识转化为生动的实践体验,让同学们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流程,‘沉浸式’感受法律的庄严与温度。”榉园学校马老师说道。
市南法院中山路法庭庭长黄健表示,近年来,市南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聚焦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需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未来,市南法院将不断加强与辖区学校的联动协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傅琳琳 韩梦洁)
来源:掌上青岛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