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汉语表达,“聪明可爱”比“可爱聪明”更常见、更顺口。这可能是中国人对“聪明”更重视,将智力或能力视为更核心的特质。
对汉语表达,“聪明可爱”比“可爱聪明”更常见、更顺口。这可能是中国人对“聪明”更重视,将智力或能力视为更核心的特质。
当然“聪明可爱”的顺序也可能蕴含递进的心理暗示,即“因聪明而觉得可爱”,反过来“因可爱而聪明”就很难有心理依据。
从声调来看,“爱”的第四声放在最后比较好听。
另外,“可爱”的标准也比“聪明”要难厘定一些,不知这是否也有影响。
英语将lovely和intlligent这类形容词归入“意见(opinion)形容词”。
意见形容词总是出现在大小、颜色、材质等事实描述之前。
意见形容词又可细分为两类,即通用意见词和特用意见词。
比如lovely既可以形容人,也可以形容猪,甚至可以形容茶杯子,但intelligent大多限于有智慧的生物,如人、动物或机器人。
常见的通用意见词有:
good (好的)
bad (坏的)
lovely (可爱的)
strange (奇怪的)
beautiful (美丽的)
nice (美好的)
特用形容词与被修饰的名词有关,如
对人或动物: intelligent(聪明), friendly(友好), unfriendly(不友好), hard-working(勤奋)
对建筑物和家具: comfortable(舒适), uncomfortable (不舒服)
对食物: flavorful(美味), tasty(美味), delicious (好吃的)
显然特用形容词对名词绑定度比通用形容词要强。通常绑定强的形容词更靠近名词,所以“聪明可爱的女孩”的英语是
lovely, intelligent girl
这样形容词词序在英语中最顺口。
如果你非要用intelligent,lovely girl, 那么英语为母语者也能搞明白,但会觉得不太地道。当然,如若有别的蕴意,另当别论。
因为lovely和intelligent是同属于opinion一个类的形容词,不是累进关系,所以按英语习惯,两词间的逗号不能缺。
再来看紧随opinion后面的size(大小)。
一个物体可以同时big和tall。英语习惯是big在tall前,如
【例句1】He's a big, tall man. (他是个高大的男人。)
【例句2×】He's a tall, big man.
big是三维总体信息,tall为高度信息,后者信息量比后者更弱。
如果你想故意,big和tall可以倒过来,但常态是“big, tall”。
来源:良心猫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