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1月11日,记者从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正式发布第646号、第650号公告,批准我市“郑州黄河鲤鱼”“登封芥菜”“茶亭沟红薯”“小相菊花”“荥阳柿子”“中牟西瓜”等6个农产品地理标志转化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并核准17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11月11日,记者从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正式发布第646号、第650号公告,批准我市“郑州黄河鲤鱼”“登封芥菜”“茶亭沟红薯”“小相菊花”“荥阳柿子”“中牟西瓜”等6个农产品地理标志转化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并核准17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截至目前,我市已拥有地理标志产品11个,累计24家企业获得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资格。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其质量、声誉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地区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产品,是区域特色产品的“金字招牌”和“质量身份证”。
自国家启动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工作以来,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农业农村部门紧密协作,严格按照上级部署,扎实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转化工作。通过系统梳理原有地理标志信息、规范申报转化材料、科学确认产品保护要求和范围,最终顺利完成6个产品的转化任务,实现了我市地理标志管理与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体系的全面接轨。
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转化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培育、规范使用和市场推广力度,不断提升郑州地理标志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让更多优质“土特产”走出郑州、走向全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强劲的产业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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