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思专栏 | 为何标准必要专利权(SEP)人应选择非洲作为诉讼地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11-18 10:40 1

摘要:作者: Chris Vale, Kin Wah Chow, Waldo Steyn, Roy Taberer, Evi Triana, Daniel Markho Santoso(罗思国际)

作者: Chris Vale, Kin Wah Chow, Waldo Steyn, Roy Taberer, Evi Triana, Daniel Markho Santoso(罗思国际)

翻译校对:路畅(路盛律师事务所)

标准必要专利权(SEP)人须将非洲各法域纳入其全球维权战略的审慎考量范畴

正如南美洲的巴西、哥伦比亚等国已成为标准必要专利(SEP) 持有人的优选地,助其在陷入僵局的许可费谈判中提高自身议价能力;非洲随着智能手机普及率的持续增长,正展现出与之相当且尚待充分开发的机遇。

通过在非洲启动诉讼,标准必要专利(SEP)持有人可显著增强其谈判地位,为陷入停滞的FRAND谈判注入新动力,并向全球范围内的实施者传递明确的行动信号。该战略路径最终能将诉讼策略转化为更强劲的商业回报与更有利的许可安排。

01 值得考虑的战略司法管辖区

与南美洲的司法管辖区类似,在选择非洲国家进行诉讼时,所选择的国家尤为关键。南非、博茨瓦纳与纳米比亚作为接壤邻国,且司法体系相对可靠,有望在全球标准必要专利(SEP)诉讼战略中构建有效的三大司法辖区(triumvirate)。南非设有专门专利法院并秉承深厚的普通法传统,加之该区域极高的手机普及率(标志着标准必要专利(SEP)相关技术的高潜力市场),共同使这三国成为专利维权的领先平台。

这三个边境相连的国家,能为专利持有人提供一个可信、可预测且高效的平台,助力其在全球许可费谈判中实现影响力最大化。

02 法律制度优势

南非、纳米比亚与博茨瓦纳均实行混合法律体系,以罗马-荷兰民法为基础,并深受英国普通法的显著影响。罗马-荷兰法原则规制财产法、契约法等实体领域,而程序、证据与宪法事务则多采纳英国普通法模式。这种英国普通法传统为诉讼可预期性带来关键要素:遵循先例原则、成熟的程序框架以及精密的证据规则。

此类混合法律体系尤适于处理复杂的专利诉讼。与英国普通法传统的程序一致性提供了清晰、可预期的诉讼路径,这对引领技术性专利争议至关重要。而对具有约束力的先例的重视,确保了专利法解释的连贯性,为专利有效性认定及侵权判定确立了可靠标准。

南非已设立专利委员法院(the Court of the Commissioner of Patents)作为专门法院,其拥有全国管辖权且具备与高等法院法官同等的权威性,并提供专业化的诉讼管辖地:经验丰富的律师、专业的法律顾问及获任命的法官在此共同参与复杂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与裁判。

因此,英国普通法带来的程序可预期性、罗马-荷兰法原则所维系的实体法律一致性,以及成熟法律体系的专业能力,三者结合共同塑造了一个稳定的司法环境,使之成为专利维权的理想之选。

市场渗透分析

非洲主要市场的智能手机普及情况彰显了庞大的用户基础,足以使相关维权行动产生实质影响并具备重要意义:

尽管部分非洲国家的手机普及率较高,但在选择标准必要专利 (SEP) 维权诉讼的司法管辖区时,必须权衡市场渗透率与司法确定性之间的关系。

国家分析

01 南非:区域专利中心

相较于普通法院,南非专门设立的专利委员法院在专利诉讼中具有显著优势。该专门法院的法官具备处理复杂专利事务的专业素养,能够作出充分详实、标准一致的判决,从而提升诉讼结果的可预期性。法院的专业性有助于减少程序延误以及在不熟悉技术性专利事务的一般性法院中常见的糟糕判决,避免不必要的上诉与复审,进而实现更高效的司法裁判与更优质的审判结果。

南非深厚的普通法传统确保其成熟完善的法律框架,强调司法独立与以先例为基础的裁判机制。该传统为专利权提供有力保障,并明确包括禁令与损害赔偿在内的法律救济措施。尽管南非专利制度亦存在一些弊端,例如专利实质审查及将专利有效性判定责任转移至法院,且存在一定的程序延迟,但专门知识产权法院与成熟的普通法体系优势明显超越其不足。

禁令救济权限: 专利委员法院有权对专利侵权方签发禁令(禁止令(interdicts)),具体包括:

诉中禁令:用于维持诉讼期间的现状;最终禁令:永久禁止侵权活动;上交并销毁侵权产品;支付损害赔偿或合理许可费;在授予禁令时考量公共利益因素。

02 博茨瓦纳:战略区位优势

博茨瓦纳因其公认的较强司法独立性,以及与南非接壤的战略地理位置,成为专利维权的理想选择。博茨瓦纳法院被认为具备公正性与可靠性,让权利人有理由相信,专利纠纷将得到公正审理。

与南非设有专门专利法院不同,博茨瓦纳目前尚未建立专门知识产权法院;但作为《哈拉雷议定书》框架下的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ARIPO)成员国,其加入了区域专利体系,该体系在各成员国间统一适用专利实体法基本原则。尤为重要的是,ARIPO 开展高质量的专利实质审查,这不仅提升了维权专利的可靠性,也降低与低质量专利相关的风险。

从地理角度看,博茨瓦纳与南非接壤的区位优势为协调诉讼策略、跨境维权提供了便利,同时也便于熟悉该地区法律环境的诉讼当事人及律师参与案件。

03 纳米比亚:完善三大司法管辖区

纳米比亚因其较强的司法独立性,以及与南非和博茨瓦纳接壤的战略区位,成为专利诉讼的另一个理想选择。纳米比亚司法体系植根于受尊重的普通法传统(承袭自南非并由其独立宪法加强),确保司法公正性与对法律原则的维护。

尽管专利诉讼制度发展程度较南非有所差距,但纳米比亚法院提供了一个稳定且可信的诉讼管辖地,并受益于“遵循先例”等法律原则,有效促进司法裁判的一致性。其接壤南非与博茨瓦纳的地理位置,便于专利权人有效协调区域性诉讼与维权策略。

此外,纳米比亚作为《哈拉雷议定书》框架下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成员,遵循区域内统一的专利实质审查标准,此举既增强了授权权利的可靠性,也进一步补强了其国内司法体系的优势。

结论

非洲作为标准必要专利(SEP)维权的战略性诉讼管辖地的崛起,代表全球专利战略的自然演进,与南美州司法管辖区的成功先例相呼应。南非、博茨瓦纳和纳米比亚形成的“三大司法辖区(triumvirate)",为标准必要专利(SEP)持有人提供了法律可预期性、司法独立性与市场关联性的理想组合,这一组合将显著增强其在全球许可谈判中的地位。

随着智能手机普及率在上述市场的持续攀升,明确反映出蜂窝通信、Wi-Fi和蓝牙等标准必要专利 (SEP) 相关技术的广泛采纳,加之其共同的法律传承所提供的程序一致性,该南部非洲专利中心区域为专利权人创造了机遇,使其能够将维权战略多元化,拓展至传统司法管辖区域之外。南非的专门专利法院,结合博茨瓦纳与纳米比亚可靠的司法体系,并依托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ARIPO)的专利实质审查框架,共同构建了一个区域生态系统。该生态系统能有效促使实施方采取更合作的态度进行FRAND谈判。

罗思凭借其在标准必要专利 (SEP) 诉讼领域的丰富经验,以及其位于南非的区域总部在非洲的长期深耕,在与这些司法管辖区域相关的本地实践和维权环境有着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完全有能力支持标准必要专利 (SEP) 持有人在此开展跨司法管辖区的诉讼工作。

作者:Chris Vale, Kin Wah Chow, Waldo Steyn, Roy Taberer, Evi Triana, Daniel Markho Santoso(罗思国际)

翻译校对:路畅(路盛律师事务所)

编辑:Sharon

来源:知产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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