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 越 南 政 府 要 求 建 立 外 交 关 系 , 应 立 即 答 复 同 意 。 起 草 了 一 个 复 文 , 请 于 明 ( 十 八 ) 日 广 播 发 表 , 同 时 由 内 部 电 台 发 胡 志 明 。 ( 二 ) 请 将 越 南 政 府 要
关 于 同 意 与 越 南 政 府 建 立 外 交 关 系 给 刘 少 奇 的 电 报 、
( 一 九 五 ○ 年 一 月 十 七 日 、 十 八 日 )
一
少 奇 同 志 :
( 一 ) 对 越 南 政 府 要 求 建 立 外 交 关 系 , 应 立 即 答 复 同 意 。 起 草 了 一 个 复 文 , 请 于 明 ( 十 八 ) 日 广 播 发 表 , 同 时 由 内 部 电 台 发 胡 志 明 。 ( 二 ) 请 将 越 南 政 府 要 求 和 各 国 建 立 外 交 关 系 的 声 明 , 由 我 外 交 部 转 送 苏 联 及 各 新 民 主 国 家 。
毛 泽 东 一 月 十 七 日 下 午 十 时
越 南 民 主 共 和 国 政 府 外 交 部 部 长 黄 明 鉴 先 生 : 我 很 荣 幸 地 接 到 贵 部 长 一 九 五 ○ 年 一 月 十 五 日 要 求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立 外 交 关 系 的 电 报 。 我 现 在 通 知 贵 部 长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认 为 越 南 民 主 共 和 国 政 府 是 代 表 越 南 人 民 意 志 的 合 法 政 府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愿 意 和 越 南 民 主 共 和 国 政 府 建 立 外 交 关 系 并 互 派 大 使 , 借 以 巩 固 两 国 邦 交 , 加 强 两 国 的 友 好 和 合 作 。 特 此 电 复 并 希 察 照 为 幸 。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外 交 部 部 长 周 恩 来 一 九 五 ○ 年 一 月 十 八 日
二
限 即 刻 到 。 少 奇 同 志 : 今 早 发 给 你 的 给 越 南 的 复 文 , 须 增 加 几 句 , 如 尚 未 发 表 , 请 即 增 加 进 去 , 然 后 发 表 。 如 已 经 发 表 , 即 作 罢 。 〔1〕毛 泽 东 一 月 十 八 日 下 午 三 时 半 。 增 加 的 文 字 如 下 : 复 文 第 一 句 “ 我 很 荣 幸 地 接 到 ” 下 增 “ 贵 国 政 府 主 席 胡 志 明 先 生 一 九 五 ○ 年 一 月 十 四 日 的 声 明 及 ” 等 二 十 五 字 , 下 接 “ 贵 部 长 ” 。 复 文 最 后 一 句 “ 即 希 察 照 为 幸 ” ,“ 为 幸 ” 二 字 删 去 , 加 入 “ 并 祝 贵 国 国 运 昌 隆 , 人 民 安 乐 , 胡 志 明 主 席 及 贵 部 长 身 体 健 康 ” 等 廿 五 字 , 下 接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 。
根 据 手 稿 刊 印 。
注 释
〔1〕 一 九 五 ○ 年 一 月 十 九 日 《 人 民 日 报 》 发 表 的 毛 泽 东 起 草 的 给 越 南 政 府 的 复 文 , 是 按 他 一 月 十 七 日 给 刘 少 奇 的 电 报 中 发 回 的 复 文 稿 刊 印 的 。
来源:小超历史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