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他站在门口,逆着光,身形高大,穿着一件简单的白T恤,牛仔裤洗得发白。他怀里抱着一把椅子,一把看起来快散架的、民国时期的玫瑰木圈椅。
门上的风铃响了。
叮铃。
我头都没抬,继续打磨手里的木头。
“请问,这里修旧家具吗?”
那个声音。
那个我刻在骨头里,轮回了不知道多少遍的声音。
我的手停了。
砂纸在木头上,发出最后一声刺耳的摩擦。
我慢慢抬起头。
是他。
沈渡。
这一世,他叫沈渡。
他站在门口,逆着光,身形高大,穿着一件简单的白T恤,牛仔裤洗得发白。他怀里抱着一把椅子,一把看起来快散架的、民国时期的玫瑰木圈椅。
我的心脏像被人狠狠攥了一把,疼得我差点喘不上气。
又来了。
这该死的、无休无止的轮回。
我垂下眼,盯着手里那块已经打磨得过分光滑的木料。
“不修。”我说,声音干涩得像被砂纸磨过。
他好像愣了一下,往前走了两步,店里的光线照亮了他的脸。
还是那张脸。
眉眼深邃,鼻梁高挺,嘴唇的弧度带着一种天生的、不自知的温柔。只是这一世,他的头发剪得很短,显得更利落,也更……陌生。
“老板,”他开口,声音里带着一点困惑,“我听人说,城南这片,只有您手艺最好。”
我扯了扯嘴角,一个算不上笑的表情。
“那他们说错了。”
我站起身,把手里的木料扔进废料筐,转身想回里屋。
我不想看见他。
我不能看见他。
“哎,等等。”他几步跟上来,拦在我面前。
一股淡淡的皂角香,混合着阳光的味道,钻进我的鼻子。
每一世,他身上的味道都不一样。上一世是书卷的墨香,上上一世是战地的硝烟味,再往前,是杏林春暖的药草气。
但每一次,都让我无可救药地沉溺。
“老板,您好歹看看这把椅子。”他把椅子小心翼翼地放在地上,“这是我奶奶留下的,对我很重要。”
我看着那把椅子。
榫卯结构松动,扶手有裂纹,椅面蒙的皮也磨破了,露出里面发黄的棉絮。
确实是把好椅子,可惜被岁月和不懂行的人折腾得不轻。
换做任何一天,任何一个人抱来,我都会兴致勃勃地接下这活儿。
但不是他。
不能是他。
“修不了。”我重复道,语气更冷了,“拿走吧。”
他眉头皱了起来。
他总是这样,遇到不解和固执的时候,眉头就会拧成一个结。
“为什么?是太麻烦了吗?钱不是问题。”他很有耐心。
他永远都这么有耐心。
我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直视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像深潭,我怕多看一秒,就会被吸进去,万劫不复。
“不是钱的事。”我说,“我今天心情不好,不想开工。你走吧。”
这是一个很烂的借口。
烂到我自己都想笑。
他静静地看了我几秒钟,没有再坚持。
“好。”他点点头,“那我明天再来。”
说完,他没碰那把椅子,转身就走了。
风铃又响了一声。
叮铃。
店里恢复了安静,只剩下空气中漂浮的木屑和那股还没散尽的皂角香。
我腿一软,靠在了工作台上。
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我冲进里屋的卫生间,对着马桶干呕。
什么都吐不出来,只有酸水和胆汁往上涌。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脸色苍白,眼下是长年失眠留下的青黑。长发随便用一根木簪挽着,身上是沾满木屑的工作服。
我叫林荞。
今年二十八岁。
我是一个诅咒的囚徒。
一个生生世世,都不能和沈渡在一起的,可悲的囚徒。
我不知道这诅咒从何而起。
或许是我某一世的祖宗得罪了什么神佛,或许是我自己在某个被遗忘的轮回里,欠下了还不清的债。
我只知道,从我有记忆的第一世开始,我就带着所有前世的记忆。
而每一世,我都会遇见他。
我们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相遇、相识、相爱。
然后,就在我们确认彼此心意,以为幸福即将开始的时候,我们中的一个,会以一种极其荒谬、极其惨烈的方式死去。
无一例外。
第一世,我是江南的绣娘,他是上京赶考的书生。他借住在我家隔壁的客栈,每日吟诗作对。我偷偷在窗边看他,给他送自己做的糕点。金榜题名那日,他打马归来,说的第一句话不是衣锦还乡,而是要娶我为妻。我以为是终成眷属。结果,就在我们成亲的前一夜,他为了救一个落水的孩子,淹死在了镇口的河里。
那条河,平时水浅得只能没过脚踝。
第二世,我们是战地记者,在炮火纷飞的异国他乡相遇。我们一起穿过枪林弹雨,记录战争的残酷。在一个难得的停火夜,他抱着我说,等战争结束,我们就结婚,去一个和平的小岛,再也不分开。第二天,一颗不知道从哪里飞来的流弹,穿透了他的胸膛。
那片区域,已经停火超过二十四小时。
第三世,他是大学教授,我是他的学生。我仰慕他的才华,他欣赏我的灵气。我们顶着所有压力,小心翼翼地维护着那份禁忌的感情。毕业那天,他向我求婚。我答应了。回家的路上,我被一辆闯红灯的卡车撞飞。
司机是疲劳驾驶,他说他当时睡着了。
……
一世又一世。
一次又一次。
我记不清这是第几世了。记忆太多,太沉重,像一座山压在我的灵魂上。
每一次,都是在幸福的顶峰,被狠狠地推下悬崖。
每一次的死别,都比上一次更痛。
痛到后来,我开始害怕。
我怕了。
我真的怕了。
所以这一世,我发誓。
我不要再遇见他。
我躲到了这座南方小城的角落,开了一家不起眼的旧家具修复店。
我以为,只要我把自己藏起来,只要我不去那些我们可能会相遇的地方,我就能躲过他,躲过这该死的命运。
我成功了二十八年。
二十八年来,我像个孤魂野鬼一样活着,不敢交朋友,不敢爱上任何人,每天只和这些不会说话的木头打交道。
我以为我安全了。
直到今天,他抱着那把椅子,推开了我的店门。
我瘫坐在卫生间冰冷的地砖上,把脸埋在膝盖里,终于忍不住,发出了野兽一样的呜咽。
我不甘心。
我真的不甘心啊。
第二天,他又来了。
还是那个时间,穿着和昨天不一样的T恤,但依然是那股干净的皂角香。
“老板。”他笑着打招呼,好像我们是认识很久的朋友。
我正在给一张清代的八仙桌上漆,闻言只是眼皮抬了一下。
“椅子在那儿,自己搬走。”我说。
他的视线落到墙角的圈椅上,然后又回到我身上。
“我昨天想了一下,”他说,“您是不是觉得这活儿太零碎,不值得您出手?”
我没理他。
他也不在意,自顾自地继续说:“这样,我有个工作室,刚盘下来,里面有一批老柚木的桌椅,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您要是有兴趣,可以接个大单。”
我停下手中的活儿。
“你到底是干什么的?”我问。
“建筑设计师。”他答得很快,“我叫沈渡。”
沈渡。
我在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
真好听。
“我不接大单。”我重新拿起刷子,“我这里是小作坊,没那么大地方。”
“地方好说,我可以把家具分批运过来。”
“我人手也不够。”
“我可以给您打下手。”
我手一抖,一滴漆落在了不该落的地方。
“操。”我低声骂了一句,赶紧拿布去擦。
一只手伸过来,按住了我的手。
“别用布擦,会花。”他的声音就在我耳边,“用刮刀轻轻刮掉,再用细砂纸打磨。”
他的手指温热,触碰到我的皮肤,像有电流窜过。
我猛地抽回手,好像被烫到一样。
“我用不着你教。”我吼道。
他愣住了,举着手,有点无措。
我看见他眼里的惊讶和一丝受伤。
我知道我反应过激了。
但我控制不住。
每一次触碰,每一个对视,都在提醒我那些撕心裂肺的过去。
“你走吧。”我别过脸,声音里带着我自己都没察觉的颤抖,“我说了,我不修。你找别人吧。”
店里又是一阵沉默。
我以为他会像昨天一样干脆地离开。
但他没有。
他拉过一张小马扎,在我工作台对面坐了下来。
“我不走。”他说,语气平静但坚定,“我就在这儿等你。等你什么时候心情好了,愿意接我的活儿了。”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耳朵。
“你有病吧?”我脱口而出。
他笑了。
“可能吧。”他说,“我就是觉得,能修好我奶奶那把椅子的人,只有你。”
这算什么?
直觉吗?
还是我们之间那该死的、跨越生死的引力?
我没再说话,他也安静地坐着,不打扰我,只是看着我工作。
他的目光像实质一样,落在我的手上,我的侧脸上,我的头发上。
我感觉自己像被架在火上烤。
每分每秒都是煎熬。
我手里的活儿根本干不下去,脑子里一团乱麻。
终于,我把刷子重重地摔在漆罐里。
“行!”我咬着牙说,“我修!修完你赶紧给我滚蛋!”
他眼睛一亮,站了起来。
“谢谢老板!”
“别叫我老板!”我烦躁地说,“我叫林荞。”
“林荞。”他念了一遍我的名字,嘴角上扬,“好听。我叫沈渡。”
我知道。
我他妈的当然知道。
接下来的日子,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沈渡真的说到做到,每天都来我的店里“打下手”。
他什么都干。
扫地,倒垃圾,给我递工具,甚至还学会了怎么调漆。
他学得很快,手也稳,完全不像一个整天跟电脑图纸打交道的设计师。
我让他别来,他说他是甲方,得监工。
我让他滚,他笑嘻嘻地说等椅子修好了就滚。
我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我只能板着脸,把他当空气,埋头干我自己的活。
但一个大活人,你怎么可能当他是空气?
他会给我带早饭,是街口那家我最爱吃的糯米饭团。
他会给我泡茶,知道我喜欢喝浓的普洱。
他会在我干活到深夜的时候,默默给我留一盏灯,然后发消息告诉我早点休息。
我不知道他怎么知道我这些喜好的。
或许是观察,或许是……本能。
我们之间,有时候根本不需要言语。
有一次,我在处理一个很复杂的榫卯结构,怎么都对不上。我烦得想把整张桌子都劈了。
他一直安静地在旁边看着,忽然开口:“你试试,把卯眼稍微扩一点点,大概半毫米。”
我瞪了他一眼。
“你懂什么?”
他没争辩,只是说:“我奶奶说,老木头跟人一样,有脾气。天热了会胀,天冷了会缩。你得顺着它的性子来。”
我将信将疑地拿起刻刀,按照他说的,把卯眼内侧刮掉了薄薄的一层。
再把榫头插进去。
严丝合缝。
完美。
我愣住了。
他笑了笑,说:“我小时候,就喜欢看我爷爷做木工活。”
那一刻,我看着他脸上的笑容,心脏又开始不争气地狂跳。
我迅速转过身,掩饰我的失态。
“瞎猫碰上死耗子。”我嘴硬。
他也不戳穿我,只是低低地笑。
他的笑声像羽毛,轻轻搔刮着我的心。
完了。
我知道,我完了。
我花了二十八年筑起的高墙,正在被他一点一点地拆掉。
我开始失眠。
整夜整夜地做梦。
梦里全是我们的前世。
我们穿着不同时代的衣服,在不同的场景里。唯一不变的,是他看着我的眼神,和我看着他的眼神。
那种浓得化不开的爱意,和每次生离死别时,深入骨髓的绝望。
我从梦中惊醒,浑身是汗。
我看着天花板,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林荞,清醒一点。这是陷阱。是命运给你下的套。你再往前一步,就是万丈深渊。
可是,我的理智,在和他日复一日的相处中,节节败退。
有一天,他带来了一堆图纸。
是他的工作室设计图。
他把图纸在我面前摊开,眼睛亮晶晶的。
“林荞,你帮我看看,这个吧台,用什么木头做好?”
我看着图纸上那个流畅又充满设计感的空间,一时间忘了言语。
“你设计的?”
“嗯。”他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随便画的。”
这不是随便画的。
每一个细节,都充满了巧思和对空间利用的极致追求。
他很有才华。
每一世,他都很有才华。
“用北美黑胡桃。”我指着图纸说,“颜色深沉,纹理也好看。配你这个工业风的设计,压得住。”
他认真地听着,点点头。
“那这边的书架呢?”
“用白蜡木吧,颜色浅,承重好,不容易变形。”
我们头挨着头,讨论着那些图纸。
他的呼吸喷在我的颈侧,痒痒的。
我甚至能闻到他头发上洗发水的味道。
时间好像静止了。
店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小声交谈的声音,和窗外偶尔传来的车流声。
那一刻,我产生了一种错觉。
好像我们就是一对最普通的男女,在为我们共同的未来,规划着蓝图。
这个念头让我打了个寒颤。
我猛地直起身,拉开了和他的距离。
“你自己决定吧。”我冷冷地说,“我是修家具的,不是搞室内设计的。”
他眼里的光,瞬间黯淡了下去。
“林荞,”他低声问,“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我讨厌你吗?
我怎么可能讨厌你。
我爱你爱到发疯。
爱到愿意用永世的孤独,来换你一世的平安。
我的喉咙像是被什么堵住了,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我只能看着他,看着他脸上失落的表情,心如刀割。
“不是。”我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干巴巴地说,“我只是……不习惯跟人靠太近。”
“那我离远一点。”
他说着,真的往后退了一大步。
我们之间,隔着一张工作台,隔着满室的木屑和尘埃。
也隔着,我不敢说出口的,生生世世的爱与痛。
那把圈椅,我修得很慢。
我用了我毕生所学,去修复它。
我把每一处裂纹都用特制的胶水和木粉填补,打磨得看不出任何痕迹。
我把松动的榫卯结构全部拆开,重新校准,加固。
我给它换了新的皮面,用意大利进口的小牛皮,颜色和我记忆里,它最初的样子一模一样。
我拖延着,挣扎着。
我知道,椅子修好的那天,就是沈渡离开的日子。
我一边渴望着他离开,让我回到一个人的安全孤岛。
一边又恐惧着他离开,好像他一走,我的世界就会瞬间褪色,变回一片灰白。
这种矛盾,快把我逼疯了。
他似乎也察觉到了我的拖延。
但他什么也没说,还是一如既往地来,一如既往地陪着我。
有时候我们一天都说不上一句话。
他看他的书,我干我的活。
阳光从窗户斜斜地照进来,在地上拉出长长的影子。
空气里,木料的香气和茶的香气混合在一起。
岁月静好。
这是一个多么奢侈,又多么危险的词。
终于,到了最后一道工序。
上蜡。
我用蜂蜡混着核桃油,一遍一遍地擦拭着椅身。
玫瑰木的纹理在蜡的滋润下,呈现出一种温润如玉的光泽。
它重生了。
比它最初的时候,更多了几分岁月的韵味。
我收起工具,看着这把椅子。
我知道,结束了。
沈渡就坐在我对面,他放下了手里的书,也看着那把椅子。
“好了?”他问。
“嗯。”我点点头。
“很漂亮。”他说,“比我想象的还要好。”
“结账吧。”我说,“材料费加工时费,一共三万。”
我报了一个天价。
我想用这种方式,来发泄我心里那股无处安放的烦躁。
或者,是想让他讨厌我。
觉得我是一个趁火打劫的奸商。
他听完,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好。”他拿出手机,“扫码。”
我调出收款码。
“滴”的一声,三万块到账。
钱货两清。
他站起身,走到椅子旁边,轻轻抚摸着光滑的扶手。
“我明天叫车来拉。”他说。
“好。”
他转过身,看着我。
“林荞。”
“嗯?”
“我明天,还能来吗?”他问,眼神里带着一丝我看不懂的情绪,像是期待,又像是恳求。
我的心,猛地一沉。
我该怎么回答?
我说“能”,我们之间这层窗户纸,迟早要被捅破。然后呢?诅咒会像一个准时的刽子手,如期而至。
我说“不能”,他就会从我的世界里彻底消失。这一世,我或许能活到白发苍苍,但那样的生命,跟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
我看着他。
他的身后,是傍晚的夕阳,把他的轮廓勾勒成一片温暖的金色。
我忽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世。
我是个被流放到边疆的罪臣之女,他是守城的年轻将军。
大雪封山,我得了重病,奄ور欲死。
他策马奔袭三百里,为我找来救命的药材。
我醒来的时候,他守在我的床边,胡子拉碴,满眼血丝。
他握着我的手说:“活下去。只要你活下去,我做什么都愿意。”
后来,我们相爱了。
就在我们成亲的那天,敌军来犯。
他穿上盔甲,对我说:“等我回来。”
他再也没有回来。
我穿着一身红嫁衣,在城墙上,等成了白发。
……
“不能。”
我听到自己说。
声音冷得像冰。
我看到他眼里的光,彻底熄灭了。
他扯了扯嘴角,像是在笑,但比哭还难看。
“好。”他说,“我知道了。”
他没有再多说一个字,转身就走。
这一次,风铃的声音,听起来格外刺耳。
他走了。
我赢了。
我成功地把他从我的生命里,推了出去。
我安全了。
我瘫坐在地上,眼泪毫无预兆地涌了出来。
我赢了这场和命运的仗,可我为什么觉得,我输掉了整个世界?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活得浑浑噩噩。
店我没开。
我就把自己关在那个充满了他的气息的空间里。
我坐在他坐过的马扎上,喝他没喝完的茶叶,看他留下来的那本关于宋代建筑的书。
书里夹着一张书签。
是他画的。
寥寥几笔,勾勒出我低头工作的样子。
旁边还有一行小字:认真的女人,会发光。
我的眼泪,一滴一滴,落在纸上,晕开了墨迹。
我开始发烧。
烧得稀里糊涂。
我知道,这是心病。
记忆像潮水一样,将我淹没。
每一世的相遇,每一世的甜蜜,每一世的死别。
一遍一遍,在我的脑海里循环播放。
我分不清现实和梦境。
有时候,我仿佛看到他推门进来,对我笑。
“林荞,我给你带了早饭。”
我伸出手,却只抓到一片虚空。
我病得越来越重。
我知道,再这样下去,我可能会死。
死在这个无人的角落里。
也好。
死了,就可以开启下一场轮回了。
或许下一世,我可以出生在一个没有记忆的脑子里。
像他一样,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不知道爱,也不知道痛。
就在我烧得快要失去意识的时候,我听到了砸门声。
“林一”
“林荞!开门!”
是沈渡的声音。
他怎么会来?
我挣扎着爬起来,扶着墙,一步一步挪到门口。
我拉开门栓。
门外,站着一脸焦急的沈渡。
他看到我的样子,瞳孔猛地一缩。
“你怎么搞成这样?”
他冲进来,一把抱起我。
他的怀抱很温暖,很结实。
我很想念这个怀抱。
“放开我……”我虚弱地挣扎。
“闭嘴!”他吼道,声音里带着怒气和后怕,“再晚来一步,你是不是就打算死在这儿了?”
他抱着我,冲下楼,把我塞进他的车里。
车子呼啸着开往医院。
我靠在车窗上,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街景。
我为什么要给他开门?
我为什么要让他找到我?
我所有的坚持,所有的努力,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土崩瓦解。
到了医院,急诊,挂水,检查。
沈渡跑前跑后,像个陀螺。
我躺在病床上,看着他忙碌的背影,眼眶又湿了。
这个傻子。
他什么都不知道。
医生说我只是普通感冒加上营养不良,没什么大碍。
沈渡松了一口气,然后就开始训我。
“你是不是不会照顾自己?一个人住,连饭都不知道按时吃吗?手机也关机,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
他一边说,一边给我削苹果。
他的手很好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
削苹果的动作,却很笨拙。
有好几次,都差点削到手。
我看着他,忽然就笑了。
他愣住了。
“你笑什么?”
“笑你笨。”我说。
他有点不好意思,把削好的苹果递给我。
“快吃。”
我没接。
我只是看着他。
“沈渡。”
“嗯?”
“你为什么回来?”我问。
他削苹果的动作停了下来。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我给你打电话,一直关机。我不放心,就过来看看。”
“你担心我干什么?”我追问,“我们之间,不过是客户和老板的关系。椅子修好了,钱也付了,我们两清了。”
他抬起头,直视着我的眼睛。
“林荞,你非要这么说话吗?”他的声音很低沉,“我们之间到底算什么,你心里没数吗?”
我心里有数。
我太有数了。
就是因为太有数了,我才害怕。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移开视线。
“好。”他深吸一口气,“那我告诉你。”
“从我第一天走进你的店里,我就觉得,我认识你。不是那种搭讪的套路,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我们上辈子就认识。”
我的心脏漏跳了一拍。
“我被你吸引,控制不住地想靠近你。我知道你一直在推开我,你浑身都长满了刺。但我也知道,那不是你的本意。”
“你越是推开我,我就越是心疼你。”
“林荞,我不知道你过去经历过什么,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害怕。但是我想告诉你……”
他顿了顿,一字一句地说:
“我喜欢你。”
轰的一声。
我的世界,天旋地转。
来了。
终于来了。
这句我等了生生世世,也怕了生生世世的告白。
诅咒的扳机,被扣动了。
我看着他,嘴唇在颤抖。
我想让他闭嘴。
我想让他收回这句话。
可是我发不出任何声音。
我看到窗外,医院楼下那棵巨大的梧桐树,一根粗壮的树枝,毫无征兆地断了。
“咔嚓”一声,砸向楼下停着的一排车。
其中一辆,是沈渡的。
前挡风玻璃,被砸得粉碎。
我浑身的血液,瞬间凝固了。
开始了。
这么快。
只是一个开始。
如果我答应他,如果我们在—起,接下来,就会是更可怕的,无法挽回的灾难。
我不能。
我绝对不能。
“沈渡。”我用尽全身力气,让自己冷静下来,“谢谢你。但是,我们不可能。”
他脸上的血色,一点一点褪去。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我狠下心,说出最伤人的话,“我不喜欢你。从来都没有。我对你,只有烦躁和厌恶。我修你的椅子,只是为了钱。现在椅子修好了,请你以后,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
我说完,闭上了眼睛。
我不敢看他的表情。
我怕我一看,就会心软,就会全盘崩溃。
病房里,死一样的寂静。
过了很久很久。
我听到他站起来的声音。
“好。”
只有一个字。
然后是脚步声,开门声,关门声。
他走了。
这一次,他是真的,被我亲手杀死了留在我世界里的所有可能。
我睁开眼,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滚滚而下。
对不起,沈渡。
原谅我。
只要你能好好活着,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哪怕是,永失所爱。
出院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盘掉了那家店。
我把所有的工具、木料,都半卖半送地处理给了同行。
我收拾了简单的行李,买了一张去北方的火车票。
我想离他远一点。
越远越好。
火车开动的时候,我看着窗外这座我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城市,没有一丝留恋。
这里有他。
这里就是地狱。
我在北方一个靠海的小城市安顿下来。
租了一个小房子,找了一份在图书馆整理旧书的工作。
每天面对着发霉的故纸堆,闻着书页腐朽的味道。
日子平静得像一潭死水。
我不再失眠,也不再做梦。
好像那些沉重的记忆,连同我的灵魂一起,被我留在了南方。
我强迫自己不去想沈渡。
不去想他现在在干什么,过得好不好。
我把他所有的联系方式都删了。
我以为,只要看不见,听不到,就能慢慢忘记。
可是,我怎么可能忘得了。
他像一个烙印,深深地烙在我的灵魂上。
有时候,在图书馆的角落,看到一个和他身形相似的背影,我的心都会漏跳一拍。
有时候,听到一句和他声线相似的话语,我都会猛地回头。
每一次,都是失望。
我知道,我在自虐。
但我控制不住。
时间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了一年。
我以为我的一生,就会这样在平静和死寂中度过。
直到那天。
我在整理一批新入库的建筑类杂志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沈渡。
他的一副设计作品,获得了国际大奖。
杂志上,有他的大幅照片。
他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站在领奖台上,手里拿着奖杯,笑得自信又从容。
比一年前,更成熟,也更耀眼了。
照片下面,有一段他的专访。
记者问他,他的设计灵感来源是什么。
他说:“我的灵感,来源于我的生活,来源于我遇到的每一个人。尤其是一个……教会我如何欣赏老物件背后故事的女人。”
记者又问他,他现在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他对着镜头,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说:“我希望能找到她。”
我的手,抖得拿不住杂志。
杂志掉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图书馆的管理员大妈看了我一眼。
“小林,怎么了?不舒服吗?”
我摇摇头,蹲下身,捡起那本杂志。
我把那页撕了下来,紧紧地攥在手心。
纸张的边缘,硌得我手心生疼。
他还在找我。
这个傻子。
他为什么就是不肯放过我,也放过他自己?
我的心,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的湖面,又被投下了一颗巨石,掀起了惊涛骇浪。
我逃避了一年。
我以为我能做到。
但我失败了。
在看到他照片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所有的故作坚强,都是自欺欺人。
我还是想他。
想得快要疯了。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躲避,是懦夫的行为。
诅咒又怎么样?
命运又怎么样?
凭什么我要任由它摆布?
凭什么我们生生世世,都要以悲剧收场?
我不甘心。
我真的不甘心。
如果躲避没用,那我就去面对。
如果抗争会死,那也比在无尽的思念和悔恨中,活活煎熬至死要好。
哪怕只有一天,一个小时,一分钟。
我也要和他,真真正正地在一起一次。
我买了回南方的机票。
飞机起飞的时候,我看着窗外的云海,心里出奇的平静。
沈渡,我回来了。
这一次,我不会再推开你。
要死,我们就一起死。
我回到了那座熟悉的城市。
凭着杂志上的信息,我找到了沈渡的工作室。
那是一栋由旧厂房改造的建筑,充满了后现代的工业风格。
门口挂着一个很有设计感的木牌,上面刻着“渡口设计”。
渡口。
沈渡的渡,林荞的荞。
我们名字的谐音。
我的眼眶,瞬间就红了。
我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
工作室里很安静,只有几个人在电脑前忙碌。
一个年轻的女孩看到我,站了起来。
“您好,请问您找谁?”
“我找沈渡。”
“沈总啊,他出去见客户了。您有预约吗?”
“没有。”我说,“我在这里等他。”
女孩给我倒了杯水,让我在会客区坐下。
我环顾着这个空间。
吧台是黑胡桃木的。
书架是白蜡木的。
所有的细节,都和我一年前,在他的图纸上看到的,一模一样。
墙上,挂着很多设计图和照片。
其中有一张,放得最大,也最显眼。
那是一张椅子的照片。
一把修复得焕然一生的,民国圈椅。
我的心脏,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揪住。
我等了很久。
从下午,一直等到天黑。
工作室的人陆陆续续都下班了。
最后,只剩下我一个。
就在我以为他今天不会回来的时候,门开了。
沈渡走了进来。
他看起来有些疲惫,领带松松地挂在脖子上,手里拿着一件西装外套。
他看到我,整个人都僵住了。
我们隔着整个空旷的大厅,遥遥相望。
时间,在这一刻仿佛静止。
他眼里的震惊、难以置信,慢慢变成了狂喜,然后又沉淀成一种深不见底的悲伤。
“林荞。”
他开口,声音沙哑得厉害。
我站起来,朝他走过去。
一步,一步。
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
我走到他面前,停下。
我看着他,看着他消瘦的脸颊,看着他眼里的红血丝。
这一年,他过得,也并不好。
“我回来了。”我说。
他没说话,只是看着我。
然后,他猛地把我拉进怀里,紧紧地抱住。
他抱得那么用力,像是要把我揉进他的骨血里。
我能听到他剧烈的心跳声,一声一声,砸在我的耳膜上。
“你去哪了?”他把脸埋在我的颈窝,声音闷闷的,带着哭腔,“你知不知道,我快找疯了。”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汹涌而出。
“对不起。”我哽咽着,“对不起,沈渡。”
“不要说对不起。”他抬起头,用手指擦掉我的眼泪,“只要你回来,就好。”
他捧着我的脸,低头吻了下来。
那是一个充满了思念、痛苦、和失而复得的狂喜的吻。
我没有躲。
我热情地回应他。
我知道,从这一刻起,我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已经开始下落。
但我不在乎了。
去他妈的诅咒。
去他妈的命运。
这一刻,我只想拥有他。
我们在一起了。
没有惊天动地的宣告,就这么自然而然地,住到了一起。
住在他那个可以俯瞰整个城市的顶层公寓里。
我们像所有最普通的情侣一样。
一起起床,一起吃早饭。
他去上班,我留在家里,研究菜谱,给他做晚饭。
晚上,他会抱着我,给我讲他工作上遇到的趣事。
我会枕着他的手臂,听着他的心跳,安然入睡。
我们绝口不提过去,也不提未来。
我们只是贪婪地,享受着眼前的每一分,每一秒。
但是,那个诅咒,像一个无形的幽灵,时时刻刻笼罩着我们。
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周。
他开车带我去海边,路上,一辆大货车突然失控,冲向我们。
他猛打方向盘,车子撞上了路边的护栏。
我们都只是受了点皮外伤。
但是那辆货车司机,当场死亡。
我们在一起的第一个月。
我们去爬山,山顶突然落石。
一块石头擦着我的头皮飞了过去。
我吓得腿都软了。
我们在一起的第三个月。
他给我过生日,在家里点了香薰蜡烛。
我半夜起来喝水,不小心碰倒了蜡烛,点燃了窗帘。
火势蔓延得很快。
等消防员把我们救出来的时候,整个家,都烧成了一片废墟。
我们站在楼下,看着熊熊燃烧的火焰,相对无言。
我浑身都在发抖。
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愤怒。
又是这样。
又是这种荒谬的,躲不掉的意外。
“沈渡。”我抓住他的手,“我们分手吧。”
他反手握住我,握得很紧。
“我不分。”他说,眼睛死死地盯着那片火海,“林荞,我不信邪。”
“这不是信不信邪的问题!”我几乎是尖叫起来,“这是诅咒!是真的!你没看到吗?我们在一起,只会带来灾难!”
“那又怎么样?”他转过头,看着我,眼神偏执得可怕,“就算是诅咒,我也认了。我找了你一年,我不会再放开你。死也不放。”
我看着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这个傻子。
他到底明不明白,他说的这个“死”字,有多么容易实现?
从那以后,我们活得更加小心翼翼。
我们不出远门,不参加任何有潜在危险的活动。
我们甚至不敢在家里,同时使用大功率的电器。
我们像惊弓之鸟,防备着一切可能的意外。
可是,生活在现代社会,你怎么可能杜绝一切意外?
走在路上,可能会有高空坠物。
吃个饭,可能会食物中毒。
洗个澡,都可能会滑倒摔死。
那种时时刻刻被死亡威胁笼罩的感觉,快要把我们逼疯了。
我们的争吵,越来越多。
“你为什么要去阳台浇花?万一栏杆不结实怎么办?”
“我就是口渴,喝口水而已!你至于这么紧张吗?”
“沈渡!我跟你说了多少遍!过马路要看车!你刚刚差点被撞到!”
“林荞!你能不能别这么神经质!我快被你逼疯了!”
爱,在日复一日的恐惧和猜忌中,被慢慢消磨。
我们变得越来越沉默。
我们睡在同一张床上,却像隔着一条银河。
我知道,我们都在走向崩溃的边缘。
有一天晚上,他喝醉了。
他抱着我,一遍一遍地问我。
“林荞,你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诅咒,到底是什么?”
我看着他通红的眼睛,和里面的痛苦。
我知道,我不能再瞒着他了。
这对我们两个,都太不公平。
我抱着他,从我记事的第一世开始,把我们之间所有的故事,都告诉了他。
那些相遇,那些相爱,那些幸福,和那些……惨烈的死亡。
我讲了很久很久。
讲到最后,我的声音都哑了。
他一直安静地听着,没有打断我。
等我讲完,他只是把我抱得更紧。
“原来是这样。”他喃喃地说,“原来,我们已经爱了这么久了。”
我愣住了。
我以为他会害怕,会觉得我疯了。
但他没有。
他的反应,平静得让我心慌。
“所以,”他抬起头,看着我,眼神清明得可怕,“每一次,都是在我们最幸福的时候,诅咒就会降临,是吗?”
我点点头。
“那我们就不要幸福。”他说。
我没明白他的意思。
“我们互相折磨。”他一字一句地说,“我们争吵,我们冷战,我们彼此伤害。我们让所有人都觉得,我们是一对怨偶。我们让那个该死的诅咒觉得,我们在一起,只有痛苦,没有幸福。”
“只要我们不幸福,它就拿我们没办法,对不对?”
我震惊地看着他。
我从来没有想过,还可以这样。
用痛苦,去对抗痛苦。
用一种绝望,去换取另一种绝望的生机。
这是一个多么疯狂,又多么……悲壮的计划。
“沈渡……”
“就这么定了。”他打断我,眼神里有一种破釜沉舟的决绝,“林荞,我爱你。爱到我可以为你,下地狱。”
从那天起,我们开始了我们的“表演”。
在外人面前,我们是最恩爱的情侣。
但只要回到只有我们两个人的空间,我们就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我们不再拥抱,不再亲吻。
我们分房睡。
我们故意找茬,说最伤人的话,来刺痛彼此。
“你做的饭真难吃。”
“你的设计稿,简直就是一堆垃圾。”
“我真后悔回来找你。”
“我当初真是瞎了眼才会喜欢你。”
每一次,说完这些话,我们都会背过身,偷偷地掉眼泪。
心像被刀子,一片一片地凌迟。
我知道,我们都在用这种方式,保护着对方。
这种日子,是地狱。
但只要能看到他每天好好地出门,好好地回来。
地狱,我也认了。
我们就这样,像两个带着镣铐的舞者,在悬崖边上,跳着一曲绝望的探戈。
我们骗过了所有人。
甚至,好像也骗过了那个该死的诅咒。
那些层出不穷的意外,真的减少了。
我们的生活,诡异地,恢复了平静。
有时候,我甚至会产生错觉。
或许,这个方法,真的有用。
或许,我们可以就这样,互相折磨着,一起,活到白头。
直到,我的身体,出现了异样。
我开始恶心,呕吐,嗜睡。
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我去药店,买了一根验孕棒。
看着上面那两条清晰的红杠。
我的世界,再一次,崩塌了。
我怀孕了。
我和沈渡的孩子。
一个新生命的到来,本该是天大的喜悦。
但对我来说,这比任何意外,都更让我恐惧。
幸福。
一个孩子,对一个家庭来说,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圆满,意味着完整的幸福。
这是对那个诅咒,最直接,最赤裸裸的挑衅。
我不敢告诉沈渡。
我怕他会欣喜若狂。
我怕他那毫不掩饰的幸福,会立刻引来杀身之祸。
我一个人,守着这个秘密,备受煎熬。
我开始疯狂地查资料,我想把孩子打掉。
我预约了医院的流产手术。
就在手术的前一天晚上。
沈渡,发现了我藏在抽屉里的,那张B超单。
他拿着那张薄薄的纸,手在抖。
“这是什么?”他问,声音嘶哑。
我看着他,说不出话。
“林荞,”他一步一步,向我走来,“你告诉我,这是什么?”
他眼里的狂喜,和随之而来的,巨大的恐惧,像两把利剑,狠狠地刺进我的心里。
“你要……打掉他?”他问,声音里带着哀求。
我闭上眼,点点头。
“为什么?”他抓住我的肩膀,用力地摇晃,“这是我们的孩子!林荞!是我们的孩子!”
“因为我怕!”我终于崩溃了,冲着他大吼,“我怕你死!我怕他刚一出生,就没有爸爸!沈渡,你懂不懂?我们不能幸福!我们不能拥有他!”
“谁说的?”他红着眼睛,吼了回来,“谁说我们不能幸福?凭什么?”
“我不甘心!”他一拳砸在墙上,墙皮簌簌地往下掉,“我他妈的不甘心!凭什么我们要像老鼠一样活着?凭什么我们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能要?”
“林荞,”他捧着我的脸,额头抵着我的额头,“我们把他生下来。”
“不……”我摇头,眼泪决堤。
“我们生下来。”他固执地重复,“我什么都不要了。我不要事业,我不要名利,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你,和孩子。”
“如果,那个诅咒真的要带走一个人,”他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那就让他带走我。”
“我用我的命,换你们母子平安。值了。”
我抱着他,哭得撕心裂肺。
这个傻子。
我怎么舍得。
我怎么舍得让你死。
那天晚上,我们做了有史以来,最长的一次谈话。
我们决定,留下这个孩子。
我们决定,不再躲避,不再自欺欺人。
我们决定,用我们全部的爱,去迎接这个新生命。
哪怕,明天就是世界末日。
我们搬到了海边的一栋小房子里。
沈渡辞掉了工作,解散了工作室。
他断绝了和外界的一切联系。
我们每天,就是看海,散步,给未出生的宝宝,做小衣服。
我们不再争吵,不再冷战。
我们把所有压抑了太久的爱,都释放了出来。
我们拥抱,我们亲吻,我们说爱。
我们过得,像被全世界祝福的,最幸福的恋人。
我知道,我们这是在赌博。
用我们三个人的命,去赌一个虚无缥缈的,万一。
赌那个诅咒,会因为我们的坦然,而手下留情。
怀孕的十个月,是我这一生,最幸福,也最恐惧的十个月。
每一天,我都活在巨大的幸福和巨大的恐惧里。
我贪婪地享受着沈渡的爱,享受着胎儿在我肚子里一天天长大的感觉。
同时,我也像一个等待宣判的死囚,等待着那把随时会落下的屠刀。
但,什么都没有发生。
没有意外,没有灾难。
日子平静得,不可思议。
有时候,我甚至会想,是不是我们的爱,真的强大到,可以战胜诅咒?
预产期那天,我被推进了产房。
沈渡在外面,焦急地等待。
我能听到他来回踱步的声音。
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阵痛,我终于听到了婴儿响亮的啼哭。
是个男孩。
很健康。
护士把他抱到我面前。
我看着他皱巴巴的小脸,和他那么像的眉眼。
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这是我们的孩子。
是我们用命,换来的孩子。
沈渡冲了进来,他看着我,又看看孩子,一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哭得像个孩子。
他握着我的手,一遍一遍地说:“谢谢你,林荞。谢谢你。”
我们给孩子取名叫“沈安”。
平安的安。
我们希望他,一生平安。
出院后,我们一家三口,回到了海边的小屋。
日子,前所未有的,幸福美满。
沈渡成了全职奶爸,换尿布,喂奶,哄睡,样样精通。
我看着他和孩子玩闹的样子,常常会觉得,自己像在做梦。
一个太美好的梦。
美好到,不真实。
我心里的那根弦,始终不敢完全放松。
我总觉得,暴风雨,就在不远处。
诅咒,它只是在等。
等我们最幸福,最没有防备的时候,给我们致命一击。
孩子满月那天。
天气很好。
沈渡说,我们去海边走走。
我们抱着沈安,走在柔软的沙滩上。
夕阳把海面染成一片金色。
海鸥在头顶盘旋。
沈渡从背后抱住我,下巴搁在我的肩膀上。
“林荞,”他轻声说,“我很幸福。”
我的心,猛地一紧。
“我也是。”我说。
“如果,时间能永远停在这一刻,就好了。”他说。
我转过身,看着他。
“沈渡,你别说这种话。”
他笑了笑,吻了吻我的额头。
“不怕。”他说,“以前,我怕死。因为我怕死了,就再也见不到你了。”
“但是现在,我不怕了。”
“因为我们有了沈安。他身上,流着我们两个人的血。就算我不在了,他也会替我,继续爱你。”
“你胡说什么!”我捂住他的嘴,“不许你胡说!”
他拉下我的手,握在手心。
“林荞,答应我。如果我真的……出了什么意外。你一定要带着沈安,好好活下去。不要再像以前一样,把自己关起来。”
“你要告诉他,他的爸爸,很爱很爱他。也很爱很爱他的妈妈。”
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你不会有事的。”我哭着说,“我们说好的,要一起白头。我们还要看着沈安长大,娶妻,生子……”
“好。”他笑着,帮我擦掉眼泪,“我们一起,白头到老。”
他低下头,深深地吻住了我。
海风吹拂着我们的头发。
夕阳的余晖,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那一刻,我的心里,没有恐惧,没有不安。
只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平静和坦然。
我抱着他,回应着他的吻。
我被一个诅咒束缚,生生世世都不能和你在一起。
我不甘心。
我抗争过,躲避过,绝望过。
但现在,我什么都不怕了。
就算下一秒,天崩地裂,海枯石烂。
能拥有此刻的幸福,能拥有你,能拥有我们的孩子。
我已经,了无遗憾。
我爱你,沈渡。
无论生死,无论轮回。
我永远,爱你。
来源:花少情更真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