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早已是深入人心的安全准则,但仍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净化辖区交通环境,连日来,宁河公安交管支队持续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对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保持 “零容忍” 高压态势,近期接连查获 2 起典型案件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早已是深入人心的安全准则,但仍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净化辖区交通环境,连日来,宁河公安交管支队持续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对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保持 “零容忍” 高压态势,近期接连查获 2 起典型案件,用严管重罚敲响安全警钟。
01
饮酒“触线”!酒司机被处罚
近日,交管支队潘庄大队民警在潘庄工业园区三纬路与六经路交口开展酒驾治理行动时,查获孙某驾驶晋 BXXXXX 号小型汽车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孙某血液酒精含量为 2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孙某处以罚款 1800 元、驾驶证记 12 分并暂扣 6 个月的行政处罚。
02
辩称“就喝一点”!醉驾被吊销驾照
近日,交管支队潘庄大队民警在大北路开展酒驾整治时,拦截了姚某某驾驶的甘 M9XXXX 号小型汽车。面对民警询问,姚某某辩称 “只喝了一点,不算酒驾”,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已达醉酒驾驶标准。后经血液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 118.65mg/100ml,确诊为醉酒驾驶。
最终,姚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其涉嫌危险驾驶的行为已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宁河公安提示
饮酒驾驶、醉酒驾驶不仅严重危害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更触犯法律红线。饮酒驾驶将面临罚款、记分、暂扣驾驶证等行政处罚;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留下终身刑事案底。
平安宁河的道路环境需要全民共同守护,宁河公安交管支队将持续在城区主干道、城乡结合部、餐饮娱乐场所周边等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酒醉驾整治,做到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请广大驾驶人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抵制酒醉驾行为,同时提醒身边亲友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来源 :宁河交警 平安宁河
来源:宁河政法一点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