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狗咬人后破门复仇,反被索赔80万?评论区炸锅了!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11-15 14:18 1

摘要:你说气不气?你老老实实过日子,门关好、窗锁严,结果一帮人拿着棍子、踹你家门、砸你玻璃,把你打得头破血流,你拿刀自保,最后却成了“故意杀人”?这不是段子,这是山西长治申某正在经历的噩梦。更离谱的是,那把所谓的“凶器”,连死者的DNA都没有!

“你家门被砸了,还手就是犯罪?”这起狗咬人命案,撕开了普通人最后的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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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气不气?你老老实实过日子,门关好、窗锁严,结果一帮人拿着棍子、踹你家门、砸你玻璃,把你打得头破血流,你拿刀自保,最后却成了“故意杀人”?这不是段子,这是山西长治申某正在经历的噩梦。更离谱的是,那把所谓的“凶器”,连死者的DNA都没有!

你没听错,刀上只有申某自己的血和皮屑,死者的生物痕迹一点没有。这不就像你被人打了一顿,警察拿着你手里的拖把说:“你拿这个打的吧?”可拖把上连对方的一根头发丝都没有!这逻辑,讲得通吗?

这事得从今年大年初二说起。申家儿子出门打个水,被邻居郭某家那只拴在路边的土狗扑上来就是一口,腿上直接挂彩。狗咬人,按理说主人该道歉、该赔医药费吧?可郭家呢?不闻不问,装死。申家小伙子年轻气盛,怕狗再咬别人,一怒之下把狗摔死了。听着是冲动,但说到底,也是怕再出事,算不算“见义勇为”咱不说,但起因,错在狗,不在人。

可你猜怎么着?当天晚上,郭某老婆赵某晖直接炸了。她不报警、不调解,带着妹夫、外甥等五个人,抄起家伙就冲到申家门口,砸玻璃、踹大门,硬生生把门破开闯了进去。这不是来谈事的,这是来“清算”的!你说你家门被人砸了,你怕不怕?你慌不慌?屋里就申家三口人,面对五六个壮汉破门而入,黑灯瞎火里拳打脚踢,玻璃渣子满地,谁能冷静?

申某被打得鼻骨骨折、满脸是血,退无可退,情急之下抓起窗台上的剔骨刀乱挥自保。最后,郭某失血过多死亡,三人受伤。悲剧,就这么发生了。

结果呢?申某被以“故意伤害罪”起诉,站上被告席。而那群破门而入的人,却几乎毫发无损地站在道德高地,喊着“杀人偿命”。

可庭审上,被告律师两句话,直接把所有人问住了:

“法官,天黑了你敢去现场看一眼吗?”

“证据都对不上,到底怎么回事?”

这两句话,听着冲,但句句是血。你说判案讲证据,可关键物证,剔骨刀上,没有死者郭某的DNA,只有申某自己的痕迹。那问题来了:如果这刀真捅了人,为什么没有对方的生物痕迹?难道伤口是“凭空出现”的?还是说,所谓的“致命伤”根本不是这把刀造成的?那真正的致伤过程,是不是被忽略了?

再看现场:晚上七点多,屋里昏暗,五个人闯进来砸门打人,申家前后报警五次,无一回应。警方没来,暴力先到。这种情况下,一个被打到头破血流的父亲,难道还要冷静地坐在地上等警察?他挥刀那一刻,不是预谋,是本能,是人在绝境中的最后一道防线。

律师那句“天黑了敢去现场看吗”,不是挑衅,是质问。是提醒所有人:别坐在办公室里看笔录判案,去那个破窗的院子站五分钟,感受一下那种被围攻的绝望。你试试看,黑灯瞎火里,五个人围着你打,你还能不能“理性克制”?

我们总说“法律是公正的”,可如果法律只看结果,不看起因;只看刀上有谁的血,不看是谁先破门而入;只追究防卫者的后果,却无视侵害者的恶行——那这法律,保护的到底是受害者,还是施暴者?

更讽刺的是,郭某妻子后来亲口承认:“我们就是气不过,想砸玻璃出口气。”一句话,坐实了他们非法入侵、主动挑衅的事实。可就这么明显的一场“私力复仇式暴力”,到了法庭上,反而成了“申某防卫过当”的依据?

这案子,已经不只是一起刑事案件,它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对“正当防卫”理解的偏差,也照出了普通人面对暴力时的无力感。我们希望法律严惩坏人,但更怕的是,当坏人打上门时,法律却要求我们“冷静、克制、不还手”,否则就是“防卫过当”。

可现实是:谁能在被围殴时,还背得出《刑法》第20条?谁能在头破血流时,还能想着“点到为止”?

这起案子,胜诉的希望真的很大。不是因为同情,而是因为:“证据撑他;法理撑他;人心更撑他。”申某有伤情鉴定,有报警记录,有邻居证言,有非法入侵的铁证。而对方呢?除了“死了人”这个结果,拿不出任何能推翻正当防卫的硬证据。

法律的意义,不该是让好人流血又流泪。它应该成为弱者的盾,而不是施暴者的刀。我们不鼓励暴力,但我们必须承认:当正公权力缺席时,人们有权保护自己和家人。

这起狗咬人命案,最终会怎么判,我们拭目以待。但有一点必须说清楚:如果一个父亲在家被五人围殴,都不能算正当防卫,那我们还谈什么安全感?

你家门要是被砸了,你怎么办?

报警?等警察来?可申家报了五次,没人来。

不还手?那你就是活靶子。

还手?那你可能坐牢。

这难道不是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的困境?

所以,这案子,不只关乎申某一个人的命运,它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底线。

我们支持的不是“杀人”,而是“别让好人寒心”。

你觉得呢?

“破门而入算挑衅,挥刀自保算犯罪”这逻辑,你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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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飞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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