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石塘镇位于横州市西北部,地跨北纬22°50′21″~23°01′56″、东经108°56′01″~109°11′49″,素有横州“北大门”美称,北与宾阳县甘棠镇、露圩镇接壤,东与校椅镇、镇龙乡相接,南与陶圩镇相连,西与六景镇接壤。
石塘镇位于横州市西北部,地跨北纬22°50′21″~23°01′56″、东经108°56′01″~109°11′49″,素有横州“北大门”美称,北与宾阳县甘棠镇、露圩镇接壤,东与校椅镇、镇龙乡相接,南与陶圩镇相连,西与六景镇接壤。
相传清乾隆十五年(1750年),郑姓人从永淳县格木村迁居此地建圩,因村中大塘边有很多石头,便起了“石塘”这个名字。
唐武德四年(621年),析宁浦县,置淳州(后改为峦州)及永定县、灵竹县、武罗县,淳州领3县,治永定县。其中,灵竹县境在今横州西北部,县治灵竹圩。宋开宝五年(972年),废峦州,省武罗、灵竹2县并入永定县,永定县改属横州。民国22年(1933年),灵竹镇设为永淳县灵竹乡。
石塘镇在清朝和民国均属永淳县。民国22年(1933年),设为永淳县石塘乡。1952年8月,设为第十二区(区政府驻灵竹圩),辖13个乡。1953年4月,设为第十一区(驻灵竹圩)。1958年2月,撤区并乡,设石塘乡、灵竹乡。1958年8月,实行政社合一,设灵竹人民公社。1959年6月,为使农村政权适应人民公社体制,撤小乡并大乡,设为灵竹乡(辖区包括今石塘镇管辖的石塘、灵竹两个地区)。1961年11月,划区设乡,设为芦村区,下辖6个乡。1962年,设区划小社,设为芦村区(驻芦村圩),下辖12个公社。1968年,将区和区级镇改为人民公社,原有小社改为生产大队,芦村区改设芦村人民公社,辖17个生产大队。是年12月,芦村人民公社管委会从芦村圩迁至石塘圩,改称石塘人民公社。1984年10月,撤销人民公社,石塘人民公社一分为二,分别成立石塘乡和灵竹乡。1994年3月,石塘乡撤乡建镇,改称石塘镇。1996年4月,灵竹乡改称灵竹镇。2005年7月,撤销灵竹镇,整体并入石塘镇。
2023年,石塘镇镇域总面积214.6平方千米,现有耕地面积9533.34公顷,林地7133.34公顷,森林面积6163.3公顷、森林覆盖率37.36%。2024年末,全镇户籍总人口数7.76万人。主要特色农业产业为“三甜三大”,“三甜”即甜玉米、糖料蔗、特色水果三大产业;“三大”即打造蔬菜大镇、畜禽大镇、林业大镇。
石塘镇主要旅游景点有沙江三相庙、五福香炉山等。民俗文化深厚,主要以“沙江三相庙会”“灵竹城隍庙会”、横州壮族民间故事“灵竹一枝花”及石塘、灵竹、芦村3个街圩圩逢文化为代表;另有以“覃氏骨伤疗法”“木道蒙氏正骨疗法”为代表的骨伤医疗方法。
石塘镇的圩逢庙会文化源远流长。镇内有石塘、灵竹、芦村3个街圩圩逢,庙会以沙江三相庙会、灵竹城隍庙会最为隆重。“沙江三相庙会”于2014年入选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灵竹城隍庙会”是横州壮族民间城隍庙会的代表,2013年被列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横州壮族民间故事“灵竹一枝花”项目于2020年入选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三相庙始建于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相传供奉的是刘关张3位英雄。灵竹城隍庙始建于唐朝武德年间,至今有1300余年历史。庙落成后,庙诞成为当地百姓的“圩逢”,不仅有特色美食展示和山歌对唱,还有民俗团队彩妆巡游,表达出石塘各族人民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美好心愿。
来源:南宁发布一点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