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8月,新加坡警方突袭抓捕10名华人嫌犯,查获150多套房产、68根金条、价值169亿人民币的赃款。
2023年8月,新加坡警方突袭抓捕10名华人嫌犯,查获150多套房产、68根金条、价值169亿人民币的赃款。
这些"福建帮"成员专骗中国人,却被送到英国、日本等地,没有一个遣返中国,而没收的资产充盈了新加坡、英国国库。
为何受害者得不到真正的正义?国际法为何保护不了中国?
2024年11月,英国国家犯罪调查局与一位中国商人达成和解,没收其2168万英镑资产,包括伦敦九套公寓和三具恐龙化石。
这笔不义之财来自东南亚网络赌博,专门诈骗中国用户,英国拿走七成,当事人还剩7000万现金,没坐牢也没被引渡。
更让人震惊的是,仅这17名逃犯名下就有100亿人民币资产下落不明,有人在迪拜购置上百套房产价值五亿。
还有人藏匿于英国的十六处住宅约值两亿三千万,更有人在香港持有五套住宅及六栋写字楼约值三亿五千万。
新加坡那次突袭现场震撼得让人难以置信,四百多名警察全岛同步行动,当场查获的价值让人目瞪口呆。
这些人每个人至少拿着四本护照,国籍包括圣基茨、瓦努阿图、塞浦路斯、土耳其、英国、日本、柬埔寨等,身份复杂到让人眼花缭乱。
苏炳海的奢华生活更是让人咋舌,二十多块百达翡丽表、九辆豪车包括两辆法拉利和两辆劳斯莱斯,日常用品都是爱马仕。
一个勺子就值185新元,一个碗要2000新元,这种消费水平已经超出了普通人的想象范围。
这些人早就摸透了规则,专门钻法律空子转移资金,人员迅速逃离,执法部门只能旁观无法采取有效行动。
2020年他们从柬埔寨撤到新加坡,2022年假扮成投资商洗白身份,2023年新加坡一展开清查,他们马上逃往缅甸,甚至还开拓了巴西的市场,这显示出犯罪组织的专业化程度。
英国这次用的是"民事没收",不需要先判刑,先把不明来源的资产收了再说,这种法律工具让执法变得更有效率。
但问题在于,英国人似乎早就知道苏炳海在英国,却等到他把大量资产转入英国后再动手,这让人不得不怀疑他们的动机。
当犯罪分子利用法律漏洞时,执法者往往束手无策。
苏炳海背后的"福建帮"在东南亚搞网络赌博,专门骗中国用户,他们用性感荷官吸引人,再搞刷单诈骗和小额贷款。
这种层层加码的诈骗模式让他们赚了很多钱,但也为后来的打击埋下了伏笔。
新加坡查封了巨额资金,但判决力度不够,难以震慑这种规模的犯罪行为,大多数嫌疑人都被判不到两年监禁,这种惩罚的实际效果让人质疑,是真正的正义还是某种形式的交易?
英国的做法更具争议,他们通过《犯罪收益法》与苏炳海达成民事和解,完成没收,这项法律允许英国当局在没有刑事定罪的情况下,对无法合法证明来源的资产进行没收。
从表面上看,这是打击犯罪的有力工具,但深入分析就会发现,这种工具也可能成为"合法创收"的手段。
美国在1MDB案中的做法更加直接,美国司法部没收纽约公寓、毕加索画作,最终追回约17亿美元,主犯在2024年9月获刑12年,这种"多国协作+资产返还"模式展现了另一种可能性。
但问题是,为什么这些国家能够"合法地没收这些资产"?这暴露了国际法体系的一个根本缺陷。
犯罪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全球化,而治理体系却严重滞后,这是当前面临的核心矛盾。
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2024年11月报告显示,近两年通过艺术品、收藏品洗钱的案件同比增长42%。
涉案金额超500亿美元,这个数字令人震惊,也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
东南亚地区"电诈+洗钱"资金中,约30%被用于购置海外不动产,这种资产转移方式越来越普遍。
2024年10月,欧盟《反洗钱指令VI》正式实施,要求成员国对高价值艺术品与稀有收藏品交易进行更严监管。
苏炳海案里的恐龙化石、中国艺术品恰好被点名的那类风险,这说明国际社会已经开始行动。
国际刑警同期发布"跨境洗钱资产追缴专项行动"通报,警示东南亚"电诈+洗钱"集团常借第三国不动产与稀有资产转移赃款。
苏炳海案被列为典型案例,这表明国际社会对这类犯罪的重视程度在提升,未来需要建立跨国资产登记共享平台,破解'赃款转移快、追缴难'问题,这个建议很有现实意义。
FATF在2024年10月的评估报告里提到,新加坡已修订反洗钱法,要求金融机构对"无明确业务背景的高净值客户"做穿透式调查。
这意味着不再只看你带了多少钱,而是要拆开盒子看钱从哪儿来、准备往哪儿去,这种调查方式更加深入。
面对犯罪全球化vs治理碎片化的困境,我们需要重新思考治理模式,从追求完美正义转向寻求最优平衡。
世界经济论坛2024年全球风险报告将"跨国资产追缴困难"列为未来十年全球金融体系第七大风险,影响评级为"高风险",这说明问题的严重性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
传统上我们认为国际执法是"正义vs邪恶"的简单对立,但实际情况是各方都在"利益vs原则"的复杂平衡中。
英国或许早知道苏炳海在英国,却等到他进行大量资产布局后再行动,这种"请君入瓮"的策略很值得深思。
马来西亚1MDB案的成功追回,展现了多国协作的另一种模式,不是靠单打独斗,而是靠真正的国际合作。
但现实是,每个国家都有各自的法律体系和利益考量,真正的协作很难实现。
新加坡的"谈生意式"执法模式,虽然是无奈之举,但也反映了现实的复杂性。
当犯罪分子利用合法身份、多国护照、法律漏洞逃避制裁时,执法部门面临的选择非常有限。
旁观者无力感是真实存在的,这种无奈不是执法者的无能,而是制度设计的结果。
建立跨国资产登记共享平台是一个好的开始,但还需要更深层次的法律体系重构,从"法律主权博弈"到"全球法理协调",这可能是解决困境的根本出路。
当犯罪全球化,我们需要更现实的全球治理智慧。
从追求完美正义到寻求最优平衡,这可能才是出路。
如果你是决策者,你会如何保护海外公民的权益?
来源:顶楼的小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