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那种雨,不是“天街小雨润如酥”,是“黑云翻墨未遮山”,兜头盖脸地砸下来,带着要把整座城市掀翻的狠劲。
我是在一个下雨的夜里捡到他的。
那种雨,不是“天街小雨润如酥”,是“黑云翻墨未遮山”,兜头盖脸地砸下来,带着要把整座城市掀翻的狠劲。
我的画稿又被甲方毙了第十八稿,理由是“不够惊艳,没有灵魂”。
去他的灵魂。
惊艳你个头。
我关了电脑,把画板推到一边,决定下楼去便利店买一桶最辣的火鸡面,再加两根烤肠和一罐冰啤酒。
用热量和酒精,给我的灵魂做一场法事。
楼道的灯坏了半个月,物业贴的维修通知被雨水打得稀烂,像一张哭花了脸的符。
我撑开伞,一脚踏进雨幕,冰冷的雨水瞬间溅湿了我的裤脚。
就在楼下那排绿色的、散发着馊味的垃圾桶旁边,我看到了他。
他蜷在那里,一半身子在雨里,一半身子被垃圾桶的顶盖勉强遮着。
身上那件一看就很贵的白衬衫,现在又泥又水,还沾着一块不知道是什么的污渍,像一幅被毁掉的名画。
我第一反应是,绕开走。
这年头,闲事比信用卡账单还麻烦。
可我的脚像被钉住了。
那个人一动不动,雨水顺着他黑色的头发往下淌,流过他紧闭的眼睛和高挺的鼻梁,最后在他苍白的嘴唇上汇成一颗水珠,颤巍巍的,就是不掉下来。
该不会是死了吧?
这个念头让我打了个哆嗦,一半是冷的,一半是怕的。
我捏着手机,犹豫了三秒,还是拨了120。
“喂?急救中心吗?我这里有人晕倒了,在……在长乐小区后门,对,垃圾桶旁边。”
我的声音在雨声里小得可怜。
挂了电话,我又拨了110。
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救护车来得很快,那刺耳的鸣笛声划破雨夜,给我一种不真实的英雄感。
医护人员把他抬上担架,我跟了过去,鬼使神差地,也跟着上了车。
车厢里一股浓重的消毒水味。
他躺在那里,一个护士正在给他擦脸上的雨水和污泥。
灯光下,我才看清他的脸。
很干净的一张脸,就算现在这么狼狈,也看得出轮廓分明,眉骨很高,睫毛像两把小刷子。
是个帅哥。
还是个帅得很有攻击性的帅哥。
我心里那点可怜的英雄感,瞬间被一种更世俗的情绪取代了:这人长得真好看。
到了医院,急诊室里一阵兵荒马乱。
我被护士拦在外面,让我去办手续。
“你是他家属?”
“不是。”我摇头。
“朋友?”
“也不是。”我更用力地摇头,“我就是……发现他的路人。”
护士看我的眼神立刻变了,从“焦急的家属”变成了“惹上麻烦的热心市民”。
她叹了口气,“那他身上的钱呢?证件呢?”
我哪知道。
警察也来了,在我身边问话,做笔录。
姓名,年龄,职业,发现经过。
我像个犯错的小学生一样,一五一十地回答。
“他身上没有任何能证明身份的东西。”年轻的警察合上本子,对我说道,“我们会去查失踪人口报案,你留个电话,有消息通知你。”
我报上我的手机号,感觉自己像交出了一份卖身契。
检查结果出来了。
医生说,他后脑有撞击伤,轻微脑震荡,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没什么大事。
唯一的大事是,他失忆了。
“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我瞪大眼睛,觉得这剧情比我画的漫画还狗血。
“暂时性的,也可能是永久性的,不好说。”医生一脸“见怪不怪”的表情,“等他醒了再看吧。”
我垫付了医药费。
看着缴费单上那一长串数字,我感觉我的火鸡面和烤肠,变成了我生命中无法承受之重。
林翘啊林翘,你可真是个活菩萨。
我坐在医院走廊的长椅上,听着远处传来的哭声和脚步声,闻着空气里永远散不去的消毒水味,第一次对自己的人生选择产生了深刻的怀疑。
那个男人,那个我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男人,就这么成了我的一个大麻烦。
他在第二天早上醒了。
我趴在床边睡得口水都快流下来,被护士的查房声惊醒。
他睁着眼,茫然地看着白色的天花板。
那双眼睛很好看,是纯粹的黑色,像两潭深不见底的古井。
此刻,那井里,什么都没有。
“你醒了?”我揉着眼睛,声音沙哑。
他转过头看我,眼神里全是陌生和警惕。
“你是谁?”他的声音也一样,沙哑,但很好听,像大提琴在旧仓库里拉响。
“我是……发现你的人。”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警察又来了一次,对着他问了半天,结果还是一样。
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为什么会躺在垃圾桶旁边。
他像一张被彻底格式化的硬盘,干净得令人心慌。
警察也没办法,只能让我“再照顾一下”,他们“正在努力寻找线索”。
我看着那个男人,他穿着医院蓝白条的病号服,坐在床边,背挺得笔直,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床单的边缘。
他虽然失忆了,但一些刻在骨子里的习惯还在。
比如,他吃饭的时候,手肘不会碰到桌面。
比如,他喝水的时候,会用纸巾擦掉杯壁上的水渍。
比如,他叠被子,叠得像块豆腐干,比军训的教官还标准。
这些细节,都像一个个无声的标签,告诉我:他不是一般人。
可现在,这个“不是一般人”的人,赖上我了。
出院那天,我给他买了一套最便宜的运动服,花了九十九块。
他换上之后,站在医院门口,阳光照在他身上,整个人显得有些局促。
“我……该去哪?”他问我,像一只被遗弃的大型犬。
我能怎么办?
我总不能把他再扔回垃圾桶旁边吧?
“先跟我回家吧。”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感觉自己一定是疯了。
我的家,一个四十平米的一居室,被我堆满了画稿、颜料和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
他一进来,那个小小的空间好像瞬间就变得更拥挤了。
他很安静,站在玄关,不知道手脚该往哪里放。
“你……随便坐。”我指了指那张被我当成饭桌、画桌、工作台的宜家小方桌。
他没坐,而是走到窗边,看着外面。
外面是老旧的小区,楼下有大爷在下棋,有大妈在晒被子,还有小孩在追逐打闹。
充满了和我一样,廉价又鲜活的市井气息。
这显然不是他熟悉的世界。
我给他起了个名字,叫阿许。
因为我问他叫什么的时候,他嘴里含糊地念叨了一个音节,听起来像“许”。
“阿许。”我叫他。
他回过头,眼神里有一丝困惑,但还是点了点头。
于是,我的生活里,就多了一个叫阿许的男人。
我每天的生活,从“画稿-吃饭-睡觉”的三点一线,变成了“画稿-给阿许做饭-催阿许吃饭-看着阿许吃饭-洗碗-睡觉”的复杂曲线。
他吃饭很挑剔。
太油的不吃,太辣的不吃,香菜不吃,葱花不吃。
我做的番茄炒蛋,他会默默地把里面的葱花一根根挑出来,整齐地码在碗边。
我气得想拿盘子扣他脑袋上。
“你一个失忆的,讲究还这么多?”
他抬起头,一脸无辜,“我不知道,就是……不喜欢。”
行,你长得帅,你有理。
我开始学着做一些清淡的、不放葱花的菜。
我的外卖软件,从麻辣香锅和烧烤,变成了生鲜超市和菜谱大全。
闺蜜小南来看我,看到家里多了个大活人,惊得下巴都快掉了。
“林翘,你疯了?你从哪捡来的男人?知不知道底细啊?万一是逃犯怎么办?”她把我拉到阳台,压低声音说。
“警察都查过了,没案底。”
“那万一是骗子呢?专门骗你这种单身独居恨嫁的女青年!”
“我没钱,他骗什么?”我指了指屋里那台嗡嗡作响的老旧空调,“骗这个吗?”
小南恨铁不成钢地戳我的脑门,“骗色啊!你看看他那张脸,那身材,你敢说你没点想法?”
我的脸“唰”地一下红了。
我当然有想法。
特别是在他洗完澡,穿着我那件洗得发白的旧T恤,头发湿漉漉地滴着水,从浴室里走出来的时候。
水珠顺着他的脖颈,滑过喉结,消失在T恤的领口里。
我的心跳,会像我楼下那台随时可能报废的洗衣机一样,轰隆作响。
但我不敢。
我怕他恢复记忆后,会有一个门当户对的未婚妻,开着玛莎拉蒂来接他。
然后指着我的鼻子说:“你这个居心叵测的女人,到底图我们家什么?”
我什么也图不了。
我只能图给他多做一个不放葱花的番茄炒蛋。
阿许很聪明。
我教他用手机,用电脑,用各种APP,他一学就会。
他还会帮我修东西。
家里滴水的龙头,接触不良的插座,吱呀作响的门。
他三两下就弄好了,手法熟练得像是干过几百次。
他甚至还帮我整理了我的画稿。
按照甲方的要求,分门别类,用文件夹整理得清清楚楚。
“这个甲方喜欢色彩鲜艳的,这个喜欢线条简洁的,这个……没什么要求,就是单纯想折磨你。”他指着屏幕,分析得头头是道。
我目瞪口呆。
“你怎么知道?”
“猜的。”他淡淡地说,“逻辑上是这样。”
在他的“逻辑”帮助下,我被毙了十八次的稿子,竟然一次就过了。
甲方还破天荒地夸了我一句:“有进步,找到灵魂了。”
我看着银行卡里多出来的几千块钱,又看了看正在阳台上给我浇花的身影,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好像我捡回来的不是一个麻烦,而是一个田螺先生。
不,田螺帅哥。
我们之间的关系,在一种微妙的平静中慢慢发酵。
他睡在客厅的沙发上,那张小沙发对他来说太短了,他总是要把腿蜷起来。
我好几次半夜起来喝水,看到他蜷缩在黑暗里的样子,都会觉得有些心疼。
我把我的枕头和被子给了他。
“你睡床吧,我睡沙发。”我说。
“不行。”他拒绝了,态度很坚决,“你是女人。”
这话让我心里又是一阵乱跳。
他记得男女有别,记得要绅士,却不记得自己是谁。
真讽刺。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隔着一扇门,我能听到他在客厅里轻微的呼吸声。
那声音像一根羽毛,在我心上挠来挠去。
我开始幻想。
如果他就这么永远失忆下去,会怎么样?
他会一直待在我这个四十平米的小房子里吗?
他会一直吃我做的番茄炒蛋吗?
他会……喜欢上我吗?
这个念头一出来,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林翘,你醒醒,你在想什么桃子吃。
为了打消自己这些不切实际的幻想,我开始更积极地帮他寻找家人。
我在网上发帖子,附上打了码的照片。
我去各个派出所打听,有没有人报案失踪。
我甚至还去打印了寻人启事,准备贴到大街小巷去。
阿许拿着那张寻人启事,看了很久。
“你……很想我走吗?”他问。
他的声音很低,带着一丝我听不懂的情绪。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急忙解释,“我只是觉得,你应该有自己的家人,自己的生活。”
“如果我没有呢?”他看着我,“如果我就是个无家可归的人呢?”
“怎么会……”
“如果我不想找回过去呢?”他打断我,“如果我就想待在这里呢?”
我的心,漏跳了一拍。
他是在……表白吗?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只能盯着他手里的那张纸。
“阿许,你现在不清醒,你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很清醒。”他说,“我只知道,我醒来第一眼看到的是你,给我饭吃的是你,给我地方住的也是你。对我来说,你就是我的全部世界。”
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掉了下来。
我不知道是被感动的,还是被吓的。
那天晚上,他没有睡沙发。
他抱着被子,站在我的卧室门口。
“沙发太冷了。”他说。
我的床不大,一米五。
他躺在我身边,我们之间隔着一个拳头的距离。
我能闻到他身上好闻的沐浴露味道,那是我在超市打折时买的,柠檬味。
我紧张得全身僵硬,一动也不敢动。
黑暗中,他忽然伸出手,握住了我的手。
他的手很大,很温暖,带着薄薄的茧。
“林翘。”他叫我的名字。
“嗯。”我从喉咙里挤出一个音。
“别怕。”他说。
我怎么能不怕。
我怕这只是一场梦。
梦醒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但我的手,却诚实地回握住了他。
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
没有鲜花,没有仪式,一切都心照不宣。
他开始叫我“翘翘”。
他会在我画稿画到崩溃的时候,从背后抱住我,把下巴搁在我的肩膀上。
“别画了,休息一下。”
他会给我做饭,虽然做得很难吃,要么没放盐,要么就糊了底。
但他会认真地把糊掉的部分刮掉,然后期待地看着我。
“好吃吗?”
“好吃。”我含着眼泪往下咽,“全世界最好吃。”
他会陪我一起去超市。
我坐在购物车里,他推着我,在货架之间穿行。
路过的人都看我们,眼神里带着善意的笑。
那一刻,我真的以为,我们就是最普通、最幸福的一对情侣。
我甚至开始存钱,想着换一个大一点的房子。
一个有两间卧室的房子。
一个可以让他不用再睡沙发的,真正的家。
我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下去。
我以为我的田螺帅哥,会永远属于我这个小小的、破旧的壳。
直到那天。
那天是我的生日。
我画的系列插画拿了奖,奖金有五万块。
我高兴坏了,拉着阿许去了一家很贵的西餐厅。
那家餐厅,我只在美食公众号上看过。
阿许穿着我给他买的唯一一件衬衫,坐在我对面。
烛光下,他的脸英俊得让人心悸。
他好像天生就属于这样的地方。
他切牛排的姿势,比我还标准。
他拿起高脚杯的姿态,优雅得像个王子。
我忽然觉得有些自卑。
我看着自己因为长期握画笔而有些粗糙的手,再看看他那双骨节分明、堪称完美的手,一种巨大的不真实感笼罩了我。
“翘翘,你怎么了?”他察觉到了我的失落。
“没什么。”我勉强笑了笑,“就是觉得,像在做梦。”
“这不是梦。”他握住我的手,认真地看着我,“这是真的。”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盒子。
打开,里面是一条项链。
吊坠是一个很简单的圆环,上面刻着我的名字缩写:LQ。
“生日快乐,翘翘。”
我的眼泪又一次掉了下来。
这一次,是幸福的。
我让他帮我戴上。
冰凉的链子贴着我的皮肤,我感觉自己拥有了全世界。
回去的路上,我们没有打车,手牵着手,慢慢地走。
路过一个商场的橱窗,里面正在播放一段汽车广告。
一辆黑色的、线条流畅的跑车,在山路上疾驰。
阿许忽然停住了脚步。
他盯着那个屏幕,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
“阿许?”我叫他。
他没有反应。
他的脸色变得很苍白,额头上渗出了冷汗。
“阿许,你怎么了?别吓我!”我慌了。
他忽然捂住了头,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
“头……好痛……”
他的身体晃了晃,直直地倒了下去。
“阿许!”
我尖叫起来,周围的路人围了过来。
我又一次打了120。
同样刺耳的鸣笛声,同样消毒水的味道。
只是这一次,我的心情,从当初的“惹上麻烦”,变成了铺天盖地的恐惧。
在医院,他被推进了急救室。
我等在外面,感觉浑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
我一遍遍地摸着脖子上的项链。
这是他送我的。
他说,这不是梦。
医生出来了。
“病人头部受到刺激,之前脑部的淤血压迫到了神经,现在淤血散开了,但是……”
“但是什么?”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他的记忆,可能会出现混乱,或者……完全恢复。”
完全恢复。
这四个字,像一把锤子,狠狠地砸在我的心上。
我冲进病房。
他已经醒了,正靠在床头。
护士正在给他换吊瓶。
他看见我,眼神里没有了往日的温柔和依赖。
只有一片冰冷的、审视的陌生。
“阿许?”我试探着叫他。
他没有回答。
他只是看着我,眉头微蹙,像是在看一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我的心,一点点地沉了下去。
就在这时,病房的门被推开了。
一群穿着黑色西装的人走了进来,为首的是一个雍容华贵的中年女人,她的身边,跟着一个妆容精致、和我年纪相仿的女孩。
那女孩一看到床上的他,立刻哭着扑了过去。
“彦之!你终于醒了!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
彦之?
顾彦之。
我忽然想起来,我曾经在财经杂志的封面上,看到过这个名字。
一个年轻有为的商业巨子。
那个中年女人,应该是他的母亲。她走到床边,上下打量着他,眼圈也红了。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然后,她的目光,落在了我身上。
那是一种带着挑剔和不屑的目光,像在看一件沾了泥的商品。
“你是谁?”她问。
和当初阿许问我的一模一样的话。
只是语气,天差地别。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那个叫彦之的男人,我的阿许,终于开口了。
他看着我,眼神平静无波,像在看一个完全不相干的陌生人。
“我不认识她。”
他说。
我不认识她。
这五个字,像五把淬了冰的刀,齐齐插进了我的心脏。
我听见自己身体里有什么东西碎掉的声音。
是我的心。
是我的梦。
是过去那几个月,我以为真实得不能再真实的一切。
那个叫他“彦之”的女孩,站起身,走到我面前。
她比我高,穿着香奈儿的套装,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就是你?一直缠着我们家彦之?”
她的声音很好听,但说出的话,却像针一样扎人。
“我没有……”我的声音在发抖。
“没有?”她冷笑一声,目光落在我脖子上的项链上,“那这是什么?你这种女人我见多了,趁着男人失忆,就想攀高枝。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什么德行。”
她伸手,就要来扯我的项链。
我下意识地后退一步,护住了胸前那个小小的圆环。
那是阿许送我的。
不,是顾彦之。
我抬头,看向病床上的那个男人。
我希望他能说点什么。
哪怕一个字。
哪怕一个眼神。
可是没有。
他只是冷漠地看着这一切,仿佛在上演一出与他无关的闹剧。
他的母亲发话了。
“小姑娘,开个价吧。”她从爱马仕的包里拿出一本支票簿,“这几个月,算我们顾家雇你当护工了。你照顾彦之辛苦了,我们不会亏待你。”
护工。
原来,我那几个月掏心掏셔的照顾,小心翼翼的呵护,奋不顾身的爱情,在他们眼里,只是一场可以明码标价的雇佣关系。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
不是委屈,不是难过。
是愤怒。
是巨大的、被羞辱的愤怒。
“我不要你们的钱。”我一字一句地说,声音因为激动而颤抖,“我嫌脏。”
说完,我转身就走。
我没有回头。
我怕我一回头,就会看到那个我爱过的男人,那张冷漠到让我心碎的脸。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
打开门,那个四十平米的小屋,空荡荡的。
空气里,还残留着他的气息。
玄关处,还摆着我给他买的拖鞋。
沙发上,还放着他枕过的枕头。
阳台上,他浇过的花,开得正好。
厨房里,还有我昨天晚上没吃完的,他做的,糊掉了的炒饭。
一切都和他离开时一模一样。
只是,他不在了。
那个叫阿许的男人,消失了。
永远地消失了。
我冲进卫生间,打开水龙头,用冷水一遍遍地泼在自己脸上。
我想把自己浇醒。
我想告诉自己,林翘,这本来就是一场梦。
现在,梦醒了。
你该回到你原来的生活里去了。
可是,我回不去了。
我的生活里,到处都是他的痕迹。
我删掉了手机里所有关于他的照片。
我把他穿过的衣服,用过的东西,全都打包,扔进了楼下的垃圾桶。
就是我当初发现他的那个垃圾桶。
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我以为这样,就能把他从我的生命里彻底抹去。
可我做不到。
我晚上会做梦,梦到他还在我身边,叫我“翘翘”。
我画稿的时候,会下意识地回头,以为他会像以前一样,从背后抱住我。
我做饭的时候,会习惯性地不放葱花。
等菜做好了,才发现,已经没有那个挑食的人了。
小南来看我。
她抱着我,什么也没说,只是陪着我哭。
“翘翘,不值得。”她最后说。
我知道不值得。
可感情这种事,从来不是用“值不值得”来衡量的。
一个星期后,我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
“是林翘小姐吗?”一个很公式化的男声,“我是顾先生的助理。”
顾先生。
我的心又是一阵刺痛。
“有事吗?”我的声音很冷。
“顾先生想见您一面。”
“我不想见他。”
“林小姐,顾总说,有些事情,需要当面跟您说清楚。关于您照顾他的那段时间,我们愿意做出补偿。”
补偿。
又是补偿。
他们是不是觉得,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可以用钱来解决?
“告诉你们顾总,”我冷笑,“我没空。”
我挂了电话,拉黑了那个号码。
可第二天,一辆黑色的宾利,停在了我的小区楼下。
车子太扎眼了,跟我们这个破旧的小区格格不入。
邻居们都在探头探脑地看。
顾彦之的助理,那个打电话给我的男人,找到了我的门口。
“林小姐,顾总在楼下等您。”
“我说了,我不想见他。”
“林小姐,您这样,让我们很难办。”他的语气里,带上了一丝威胁的意味。
我看着他那张精英式的、毫无感情的脸,忽然觉得很可笑。
“你们有什么难办的?你们不是一向都可以用钱解决所有问题吗?”
我“砰”地一声关上了门。
我以为他会放弃。
可那辆宾利,在楼下停了一整天。
从白天,到黑夜。
我拉上窗帘,不开灯,假装自己不在家。
可我知道,他在那里。
那个曾经和我挤在一个小房间里,吃着我做的饭,叫我“翘翘”的男人,现在就坐在楼下那辆豪华的车里。
我们之间,只隔着几十米的距离。
却像隔着一个无法跨越的银河。
我一夜没睡。
第二天早上,我打开门,准备去扔垃圾。
那个助理,竟然还守在门口。
看到我,他愣了一下,然后说:“林小姐,顾总还在等您。”
我看着他布满血丝的眼睛,心里那股火气,忽然就泄了。
算了。
就当是去做个了断吧。
我跟着他下了楼。
拉开车门,我看到了顾彦之。
他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他坐在那里,正在看一份文件。
听到声音,他抬起头。
还是那张脸。
只是,那双眼睛里,再也没有了阿许的影子。
只剩下顾彦之的深沉和疏离。
“上车。”他言简意赅。
我坐了进去,车门关上,隔绝了外面所有的声音。
车里很安静,只有空调的送风声。
他没有看我,继续看他的文件。
我也没有看他,只是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街景。
我们就像两个拼车的陌生人。
车子开到了一家咖啡馆。
很高级的咖啡馆,一个人都没有,应该是被他包场了。
我们面对面坐着。
服务员端上咖啡。
他的是黑咖啡,不加糖不加奶。
我的是卡布奇诺,上面有一个很漂亮的拉花。
“说吧,找我什么事。”我先开了口,不想再忍受这种令人窒息的沉默。
他放下手里的文件,终于正眼看我。
“这个,给你。”他递过来一张银行卡。
又是这一套。
我没接。
“顾总,我说了,我不要你的钱。”
“这不是给你的补偿。”他说,声音平淡得听不出情绪,“这是你应得的。密码是你的生日。”
我的生日。
我的心,像被针扎了一下。
他还记得。
“我不要。”我把卡推了回去。
他皱了皱眉,似乎对我的固执很不满。
“林翘。”他叫我的名字,连名带姓,生疏又客气,“我知道你这几个月过得不容易。这笔钱,可以让你换个大点的房子,换个好点的工作,不用再为了几千块的稿费熬夜。”
他怎么知道?
他怎么会知道这些?
“你调查我?”我难以置信地看着他。
“我需要了解情况。”他承认得坦然。
我忽然觉得浑身发冷。
原来,在我为了他掏心掏肺的时候,在他恢复记忆之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我查了个底朝天。
我的家庭,我的学业,我的工作,我的朋友。
我的一切,在他面前,都成了可以被量化的信息。
“顾彦之,你真让我觉得恶心。”
他听到这句话,眼神终于有了一丝波动。
“我知道你恨我。”他说,“在医院里,当着我母亲和未婚妻的面,说不认识你,是我不对。”
未婚妻。
那三个字,又一次刺痛了我。
“但是,我别无选择。”他继续说,“我失踪了三个月,公司一团乱,家族里虎视眈眈。我必须用最快的速度,回到我原来的位置上。任何一点偏差,都会让我万劫不复。”
“所以,我就是那个可以被牺牲掉的‘偏差’?”我冷笑着问。
他沉默了。
他的沉默,就是最好的回答。
“我明白了。”我站起身,“顾总,谢谢你的咖啡。钱你拿回去,我不需要。以后,也请你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
我转身要走。
“那几个月,不是假的。”他忽然在我身后说。
我的脚步顿住了。
“失忆的时候,我是阿许。阿许喜欢你,是真的。”
“但现在,我是顾彦之。”
“顾彦之不能喜欢你。”
我站在原地,背对着他,眼泪无声地滑落。
多么残忍。
他给了我最甜的糖,又亲手把这颗糖,变成了最毒的药。
他把阿许和顾彦之,切割得清清楚楚。
他告诉我,爱我的是阿许,不是他顾彦之。
可对我来说,他们是同一个人啊。
我没有回头,快步走出了咖啡馆。
外面的阳光很刺眼,照得我睁不开眼。
我回到家,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大哭了一场。
哭完之后,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卖掉了这个房子。
这个充满了我和阿许回忆的,四十平米的小房子。
我用卖房的钱,加上我所有的积蓄,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租了一个新的工作室。
我换了手机号。
我断了和过去所有的联系。
除了小南。
我开始了新的生活。
我拼命地画稿,接各种各样的工作。
我把自己忙得像个陀螺,不给自己任何一点胡思乱想的时间。
我以为,时间可以治愈一切。
可我脖子上的那条项链,我始终没有摘下来。
它是我和阿许之间,唯一的联系。
也是顾彦之,留给我最深的讽刺。
一年后。
我的插画集出版了。
销量还不错。
出版社为我办了一场小型的签售会。
那天,我穿着一条新买的裙子,坐在签售台后面,给读者签名。
队伍排得很长。
忽然,人群中出现了一阵小小的骚动。
我抬起头。
看到了他。
顾彦之。
他还是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在一群穿着休闲的学生和白领中,显得格格不入。
他手里,拿着一本我的画集。
他排在队伍的最后,安静地等着。
轮到他的时候,他走到我面前,把书递给我。
我看着他,心脏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
一年不见,他好像瘦了些,也更沉稳了。
“签个名吧,林翘老师。”他开口,声音里带着一丝我听不懂的疲惫。
我拿起笔,手却在发抖。
我不知道该签什么。
签林翘?
还是签别的?
他好像看出了我的犹豫。
“签‘翘翘’吧。”他说。
我的笔尖,重重地顿在了纸上,划出了一道深深的印子。
“你……”
“我取消了婚约。”他打断我,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林翘,我来找我的阿许了。”
周围的人群,签售会的喧闹,好像都在一瞬间远去了。
我的世界里,只剩下他。
和他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
那里面,有我熟悉的,阿许的影子。
我看着他,看了很久很久。
然后,我笑了。
我拿起笔,在书的扉页上,写下了两个字。
再见。
我把书合上,递还给他。
“顾先生,阿许已经死了。”
“在我决定卖掉房子,离开那座城市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
“杀死他的,不是别人,是你,顾彦之。”
我看着他瞬间变得煞白的脸,和他眼里的震惊与痛苦。
我的心里,没有报复的快感。
只有一片死水般的平静。
我终于可以,亲手为那段感情,画上一个句号了。
签售会结束后,我拒绝了出版社的庆功宴,一个人回了家。
我打开窗,晚风吹了进来。
我取下脖子上的项链。
那个刻着“LQ”的圆环,在灯光下,闪着冰冷的光。
我拉开抽屉,把它放进了一个最里面的角落。
和那段记忆,一起封存。
手机响了。
是小南打来的。
“翘翘!你上热搜了!你快看!”
我打开微博。
顾氏集团总裁现身新人画家签售会
顾彦之林翘
再见,阿许
各种各样的话题,刷爆了屏幕。
有我们俩在签售会上的照片。
有我递还给他那本书的特写。
还有人扒出了我一年前在网上发的寻人启事。
所有人都知道了我们的故事。
一个现代版的,农夫与蛇,或者东郭先生与狼的故事。
我的手机,快被打爆了。
有同情的,有惋惜的,有骂顾彦之是渣男的,也有骂我不知好歹,欲擒故纵的。
我关掉了手机。
世界终于清静了。
我走到画板前,上面是一张空白的画纸。
我想了想,拿起笔,画了一个女孩。
一个穿着旧T恤,围着围裙,在厨房里手忙脚乱地做着番茄炒蛋的女孩。
她的脸上,带着一点无奈,但更多的,是藏不住的笑意。
画的旁边,我写下了一行字:
“谢谢你,赠我一场空欢喜。”
第二天,我把这幅画,发在了我的微博上。
没有配任何文字。
我知道,懂的人,自然会懂。
从那以后,顾彦之再也没有来找过我。
只是,我听说,他收购了我签约的出版社。
我听说,他把我那本画集的所有版权,都买了下来。
我听说,他把那张画着番茄炒蛋女孩的画,挂在了他的办公室里。
这些,都是小南告诉我的。
我只是听着,不发表任何意见。
这些都与我无关了。
我的生活,回到了正轨。
画稿,吃饭,睡觉。
偶尔和小南逛街,看电影。
平静得像一杯白开水。
只是,我再也没有吃过番茄炒蛋。
也再也没有,让任何一个男人,走进我的生活。
我以为,故事到这里,就该结束了。
我成了小有名气的插画师,他继续做他高高在上的商业巨子。
我们像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
直到三年后。
我回了一趟我原来生活的城市。
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
婚礼结束后,我鬼使神差地,走到了我曾经住过的那个小区。
小区还是那么破旧。
楼道的灯,依旧是坏的。
一切都没有变。
我走到楼下,那排绿色的垃圾桶,还在原来的位置。
我仿佛又看到了那个下雨的夜里,蜷缩在那里的男人。
我自嘲地笑了笑,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一个人从楼道里走了出来。
他提着一袋垃圾,步履有些蹒跚。
头发白了大半,背也有些佝偻。
不再是西装革履,只穿着一身普通的家居服。
是顾彦之。
他也看到了我。
我们隔着几米的距离,遥遥相望。
三年,好像把他身上的所有锐气和光芒,都磨掉了。
他看起来,只是一个普通的中年男人。
“你……”他开口,声音沙哑。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问。
“我住在这里。”他说。
我愣住了。
“你不住在这里。”我指了指那栋破旧的居民楼,“你住在山顶的别墅里。”
他苦笑了一下,“那栋别墅,已经卖掉了。”
“顾氏集团,一年前就破产了。”
我彻底惊呆了。
财经新闻我也会看,但从没看到过这样的消息。
“怎么会……”
“商场如战场,有赢,就有输。”他看得很开,“我输了。”
“那你母亲……你的家人……”
“他们都出国了。”他说,“我把剩下的钱都给了他们。”
“那你……”
“我把所有房子都卖了,只留下了这一套。”他看着我,眼神里,是我看不懂的复杂情绪,“就是你原来住的那一套,我把它买回来了。”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为什么?”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问。
“因为这里,有阿许。”
他说。
“我把他弄丢了,我想回来找他。”
“我每天都去楼下的便利店,买你喜欢吃的火鸡面和烤肠。”
“我学着做番茄炒蛋,不放葱花。”
“我把你画的画,挂满了整个房间。”
“我以为,这样,他就会回来。”
他看着我,眼眶红了。
“翘翘,我错了。”
“我知道错了。”
“从我说出‘我不认识你’的那一刻起,我就错了。”
“我以为我可以做回顾彦之,可我发现,我身体里,早就住进了一个叫阿许的灵魂。”
“他每天都在折磨我,提醒我,我弄丢了一个多么好的人。”
我站在原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该说什么?
说“没关系”?
还是说“活该”?
他提着那袋垃圾,一步步走到垃圾桶前,把它扔了进去。
然后,他转过身,对我笑了笑。
那笑容,疲惫,沧桑,却带着一丝解脱。
“看到你现在过得很好,我就放心了。”
“回去吧,别再来这里了。”
“这里不属于你。”
他说完,就转身上了楼。
我看着他消失在那个黑暗的楼道里。
那个我曾经住了很多年的,熟悉又陌生的楼道。
我站了很久很久。
直到天色,完全黑了下来。
我没有哭。
心里也没有了恨。
只剩下一种,无法言说的,巨大的苍凉。
我终于明白。
有些人,错过了,就是一辈子。
有些故事,结束了,就再也无法重来。
我转身,离开了那个小区。
这一次,我没有再回头。
我的手机响了,是新交的男朋友打来的。
“翘翘,你在哪呢?电影快开场了。”
“就来。”我对着电话,笑了笑。
生活,总要继续。
不是吗?
只是,在我心里,永远有一个角落。
那里住着一个下雨的夜晚,一个叫阿许的男人,和一场,盛大而又寂静的,空欢喜。
来源:暮长念更柔一点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