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效办案 | 福建新闻广播《检察故事》—— 福州晋安检察:破刑民交叉,解企业两难之困!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11-14 22:31 1

摘要:我们了解到,这起案件的结局很圆满:福州企业没有因为这单业务的影响而止步,最终打开了四川货运市场;而成都企业更是被盘活了,还研发出好几种新型材料,并主动加大了在福建的投资力度——这就是“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最…

当一起案件里,一边是福建本地物流企业1200万运费被拖欠的急难,一边是省外企业面临被指控“合同诈骗”的生存困境,直面刑民交叉的法律迷雾——福建检察机关该怎样既守住法律底线,又护航企业发展?今天的《检察故事》就来讲讲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案件,怎么把“两难”变成“双赢”,用实际行动落实最高检“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要求的。

2019年9月,福州某企业想拓展四川货运市场,与成都某企业及其控股的A、B两公司协商后,签定了一笔3900余万元的联运项目。流程很明确:成都企业作担保,福州企业先和A公司签订货运合同,因为自身只有公路运输能力,福州企业再把业务转包给有联运能力的B公司。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郑晨星

本案的问题就藏在两份合同的付款期限里,发包是90天,而转包只有30天,这个“时间差”,成了后来所有矛盾的导火索。

2020年,B公司在部分货运没完成时,便虚构货运单据让福州企业付了尾款;可等福州企业找A公司要剩下的1200余万时,A公司却迟迟不付。公安调查发现,这笔钱已经被B公司拆借给了控股方成都企业。

到此,本案“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客观行为已经成立,但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我们还要看主观上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随即检察官一边跑到福州企业,一边立刻引导公安机关侦查,调查发现,B公司原本已经和第三方签了剩余货运合同,只是因为疫情封控让运输没法完成;成都企业借走的1200万,全用在了1万多名工人工资发放和维持生产上,并非挪用挥霍;且福州、成都双方企业之前已经两次协商过欠款问题,只是没谈拢。

这些证据摆在一起,很明显:涉案企业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022年3月,考虑到还有部分关联企业情况没查清,晋安区检察院依法作出了存疑不捕的决定。可案件到这还没完——福州企业1200万的欠款怎么办?宣布不批捕后,在司法机关的推动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协议:由成都企业分期还款,并加付利息。2023年2月,福州企业不仅拿回了全部本金,连利息都收齐了。

调解中,我们既没偏帮本地企业催款施压,也没忽视外地企业的难处,最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本地企业的欠款问题解决了,但外地企业负责人的“犯罪嫌疑人”身份还没解除,案件一直“挂”着。大家想想,企业负责人背着这个身份,谈合作、贷资金、办资质,哪一样不受影响?这给企业的正常经营带来了不确定性。检察官没让案子“石沉大海”,在存疑不捕后一直跟踪监督公安机关对《补充侦查提纲》的落实情况。最终经两名检察官“双重审查”,认定这起案件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合同诈骗罪。2024年6月18日,根据晋安区检察院依法发出的通知书,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

撤案,不仅为涉案企业负责人摘掉了“犯罪嫌疑人”的帽子,更让整个企业卸下包袱,能够轻装上阵、回归正轨。

我们了解到,这起案件的结局很圆满:福州企业没有因为这单业务的影响而止步,最终打开了四川货运市场;而成都企业更是被盘活了,还研发出好几种新型材料,并主动加大了在福建的投资力度——这就是“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最实在的结果。

在落实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过程中,维护公平正义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从来都不是“二选一”。检察机关既要守住“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这是对公平正义的承诺;又要主动解决企业实际困难——这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负责。

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是口号,要求司法机关既要解企业的法律难题,更要解发展的“附加题”,让更多“两难”变成“双赢”,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安心经营、放心发展!

来源:东南沿海消息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