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海曲文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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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1月13日,东港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第三届“海曲文艺奖”评选新闻发布会,东港区文联有关负责人介绍了第三届“海曲文艺奖”评选对象、参评条件、申报要求等具体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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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东港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第三届“海曲文艺奖”评选新闻发布会,东港区文联有关负责人介绍了第三届“海曲文艺奖”评选对象、参评条件、申报要求等具体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海曲文艺奖”是东港区参照(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日照市)日照文艺奖设立的全区文学艺术领域最高奖项,是推动区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举措,旨在表彰和奖励反映时代精神、具有东港特色、深受群众喜爱的优秀文艺作品和杰出文艺人才,激发全区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与创新活力,为东港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文化动力。

2019年8月26日,东港区印发《东港区“海曲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规定设立评奖委员会(宣传部、文联、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局负责同志及文艺界专家组成,办公室设在文联),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鼓励原创、宁缺毋滥、正确导向”原则评选,“海曲文艺奖”设文艺作品奖、优秀文化活动奖和文艺突出贡献奖。

“海曲文艺奖”每两年一届,每届发放奖金总数不超过50万元,评奖委员会代表东港区委、区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已举办两届,共评选出62件优秀作品。

今年11月,第三届“海曲文艺奖”评选启动,评委会办公室(文联)研究制定了评选实施方案,制定评奖细则;制发了评选通知,于本月开始,面向全区征集参评作品。第三届“海曲文艺奖”只设文艺作品奖一个大项,共评选文学、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9个门类作品。参评作品为上三个年度内(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展览、演出、播出、发表、出版的作品。其中,文学作品以首次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等以首映、首播或首次公开演出时间为准,音乐类也可以出版专辑时间为准。

关于参评文艺作品的报送,此次评选采取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区直各部门单位、国家省市驻东港各单位,各镇街道以及文联所属各团体为“海曲文艺奖”推荐单位,负责本区域或本领域内作品推荐申报,需于2025年12月23日—28日将参评作品及申报材料报送至海曲图书馆一楼服务台。

本届“海曲文艺奖”评选机制把公平公正作为核心准则,保障评选权威性。

一是严格评审关键环节。在申报审核环节,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作品根据参评条件进行初审,对申报作品的参评对象与范围及作品思想性进行审查,排除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初审工作不对作品创作水平进行排名。在评审环节,采取匿名编号、量化打分制度。

二是严格专家评审纪律。“海曲文艺奖”全部由市外文艺界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采取异地封闭式独立评审。专家评委在评审结果上签字,并现场封存。专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三是严格接受社会监督。“海曲文艺奖”所有获奖成果和获奖人员名单将在“东港发布”、《新东港》、东港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总之,第三届“海曲文艺奖”评审工作将通过严控标准、严格流程、严明责任机制,构建公平公正保障体系,为文艺精品创作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答记者问

问题1:如果我的户籍所在地不是日照市东港区,但是我工作在东港区,请问我还可以申报海曲文艺奖吗?

答:如果工作单位属于东港区,户籍所在地不在东港,也是可以进行申报的。我们的参评对象和范围是凡日照市东港区内(包括国家、省属及部队驻东港单位)个人和集体创作、发表、制作、生产和演出的文艺作品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问题2:如果申报的文艺作品有弄虚作假和侵权行为,请介绍一下评选委员会将如何处理?

答:如获奖申报者有弄虚作假和侵权行为以及其他重大问题者,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后,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已颁发的证书和奖金,相关人员及其所有作品两届之内不得参评。

记者:叶飞

通讯员:张宸瑞

编辑:李阳

审核:费洪涛

值班主任:王西辉

来源:日照东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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