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的老板,一个顶着地中海发型的中年男人,下午四点五十九分丢给我一个紧急需求,说客户爸爸明天一早就要看到。
下班的时候,外面正下着瓢泼大雨。
那种要把整座城市都冲进下水道的雨。
我没带伞。
这是我这个月第七次没带伞。
我的老板,一个顶着地中海发型的中年男人,下午四点五十九分丢给我一个紧急需求,说客户爸爸明天一早就要看到。
我还能说什么?
只能微笑着说好的,然后心里把他骂了一千遍。
等我终于把那坨闪着金光的狗屎设计稿搞定,外面已经不是下雨了,是倒水。
我站在公司大楼的玻璃门后,看着外面模糊的路灯光晕,感觉自己像个被遗弃的塑料袋。
手机上叫车软件显示,前方有三百多人在排队,预计等待时间九十分钟。
我呵了一声。
这操蛋的人生。
我决定走到地铁站,也就十五分钟的路。
死不了。
我把电脑包顶在头上,像个傻子一样冲进雨幕。
雨水瞬间就浇透了我的衬衫,冰冷的液体贴在皮肤上,让我打了个哆嗦。
高跟鞋踩在积水里,每一步都像在踩烂泥。
就在路过一个银行的屋檐下时,我看到了他。
他缩在ATM机旁边最干爽的角落,身上裹着一件看不出本来颜色、又湿又脏的大衣。
头发乱糟糟地黏在脸上,像一堆海草。
他低着头,整个人缩成一团,好像想把自己藏进影子里。
我停下脚步。
不是因为同情心泛滥。
说实话,我自己的生活都一团糟,哪有闲心去管别人。
是因为他脚边放着一个啃了一半的、已经发硬的面包。
而我,晚饭还没吃。
那一瞬间,我觉得我跟他,好像也没什么本质区别。
都是被生活按在地上摩擦的可怜虫。
我鬼使神差地走了过去。
“喂。”
他没反应。
我又走近了一点,一股混合着雨水、馊味和尘土的味道扑面而来。
我皱了皱眉。
“你……没事吧?”
他终于缓缓抬起头。
雨水顺着他打结的头发滴下来,流过高挺的鼻梁,落在他干裂的嘴唇上。
他的眼睛很亮,亮得有点吓人,像黑夜里的两颗星星。
他就那么看着我,不说话。
我被他看得有点发毛。
“你要不要……找个地方躲躲雨?”我说完就想抽自己一嘴巴。
这不废话吗?他要是有地方去,还用得着缩在这里?
他还是不说话,只是看着我。
那眼神里没有乞求,没有麻木,只有一种……很纯粹的困惑。
好像他在研究我这个物种。
我叹了口气,从包里翻出钱包。
里面只有两张红色的票子和一些零钱。
下个月的房租还差一千。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抽出一张,递过去。
“拿着吧,去买点热的东西吃。”
他看着我手里的钱,又看看我的脸,摇了摇头。
我愣住了。
这年头还有人拒绝钱的?
“你嫌少?”我有点恼火。
他还是摇头。
然后,他动了动嘴唇,发出一个沙哑得几乎听不清的音节。
“……家。”
我没听清,“什么?”
“……没……家……”
他的声音像被砂纸磨过,每个字都带着破碎的颗粒感。
那一刻,我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
可能是因为那句“没家”。
也可能是因为他那双过分干净的眼睛。
也可能,只是因为这个该死的雨夜,和我那该死的老板,以及我那该死的没钱的钱包。
我需要做点什么,来证明自己跟这个世界还有点联系,而不是一个只会做图的机器。
“你跟我走吧。”
我说。
他看着我,眼神里的困惑更深了。
“我家……虽然不大,但至少能洗个热水澡,有口热饭吃。”
我一定是疯了。
我竟然要把一个来路不明的流浪汉带回家。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会再次拒绝。
然后,他慢慢地站了起来。
他很高,比我想象中高得多,站直了几乎要碰到屋檐。
他点了点头。
就这样,我顶着一个塞着十五寸笔记本的包,领着一个比我高一个头的、浑身湿透的流浪汉,走进了那个淹没全城的雨夜。
回到我那个四十平米的出租屋,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他推进浴室。
“把你身上这套东西全脱了,扔垃圾袋里。”
我指着门口的黑色大塑料袋,语气不容置疑。
他像个听话的大型犬,点了点头。
我把浴室门关上,靠在门上,心脏还在狂跳。
我到底在干什么?
万一他是坏人怎么办?
万一他有病怎么办?
万一……
浴室里很快传来了哗哗的水声。
我稍微松了口气。
至少他知道怎么用淋浴。
我翻箱倒柜,找出一套我前男友留下的运动服。
那家伙劈腿之后,东西都搬走了,就剩下这套便宜货,估计是嫌弃。
正好。
我把衣服放在浴室门口,敲了敲门。
“衣服放门口了,你洗完自己穿。”
里面没有回应,只有水声。
我回到客厅,看着被他踩得一塌糊涂的地板,还有那股还没散去的、潮湿的霉味,一阵无力感涌了上来。
我真是吃饱了撑的。
我瘫在沙发上,开始思考等他出来之后怎么办。
总不能真让他住下吧?
明天一早就把他打发走。
对,给他一百块钱,让他去救助站。
我这么安慰自己。
大概半个小时后,水声停了。
又过了十分钟,浴室门“咔哒”一声,开了。
我坐直身体,像个准备审问犯人的警察。
然后,我看到了他。
他穿着那套明显有点小的灰色运动服,头发还在滴水,但已经被理顺了。
他赤着脚,站在浴室门口,有点局促地看着我。
我的呼吸在那一刻停滞了。
没有了脏污和乱发的遮挡,那是一张……无法用语言形容的脸。
不是那种小鲜肉的精致,而是一种轮廓分明、带着英气的英俊。
眉骨很高,眼窝深邃,鼻梁像山脊一样挺拔,下颌线清晰得像刀刻出来的。
他瘦了很多,脸颊有些凹陷,但这更凸显了他五官的立体。
最重要的是,这张脸,我很熟悉。
我每天都能在财经新闻、地铁广告、写字楼的电子屏上看到。
虽然眼前的他更憔悴,更瘦,眼神也完全不同。
但我不可能认错。
我的脑子里“嗡”的一声,像有架飞机在里面起飞。
我颤抖着手,摸到沙发上的手机,解锁,打开浏览器。
我输入那个我早就烂熟于心的名字。
沈慕。
国内顶尖科技公司“创世”的创始人兼CEO。
一年前,他在一次私人帆船出海后,离奇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悬赏金额高达九位数。
我看着手机屏幕上,沈慕穿着高定西装、意气风发地在发布会上演讲的照片。
又抬头看了看眼前这个穿着廉价运动服、眼神茫然的男人。
除了气质天差地别,那张脸,一模一样。
我手一抖,手机“啪”地掉在了地上。
我把一个流浪汉带回了家。
他洗干净脸后,我发现他竟是那个失踪的、身价千亿的富豪。
操。
这比我老板让我改稿还要离谱。
他似乎被我掉手机的动静吓到了,往后缩了缩。
“那个……”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发飘,“你……叫什么名字?”
他看着我,眼神里一片茫然。
他摇了摇头。
“你不记得了?”
他点头。
失忆了。
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的剧情,竟然发生在我身上。
一个失忆的千亿富豪,现在就站在我四十平米的出租屋里。
我感觉我的CPU要烧了。
报警?
我脑子里第一个念头就是报警。
但是……
我看着他那双清澈又无辜的眼睛,像一只受惊的小鹿。
他现在这个样子,把他交给警察,他能说清楚什么?
警察会相信我吗?会相信一个浑身脏兮兮、脑子不清楚的流浪汉是失踪一年的沈慕吗?
万一被当成精神病送走怎么办?
或者,更现实一点的……
我瞥了一眼手机屏幕上那个天文数字般的悬赏金。
如果我直接联系沈家呢?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被我掐死了。
沈家是什么人家?豪门。
水深得能淹死航空母舰。
新闻上说,沈慕失踪后,他弟弟和他叔叔为了争夺公司控制权,已经快把狗脑子打出来了。
我一个无权无势的小设计师,贸然抱着这么大一个“活宝”找上门去,会不会被他们当成绑匪或者骗子,直接人间蒸发?
我越想越害怕,后背一阵阵发凉。
不行。
都不能选。
那怎么办?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
他的肚子“咕”地叫了一声,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格外响亮。
他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耳朵有点红。
我突然就没那么紧张了。
管他是不是沈慕,他现在只是一个饿了的、失忆的、无家可归的人。
而我,把他带了回来。
“饿了吧?”我站起来,“等着,我给你弄点吃的。”
我厨房里只有泡面。
各种口味的泡面。
我烧了水,打了两个鸡蛋,还奢侈地加了一根火腿肠。
面煮好了,我端到他面前。
“吃吧。”
他看着那碗热气腾腾的泡面,眼睛亮得惊人。
他拿起筷子,动作有些生疏,但还是夹起一筷子面,吹了吹,小心翼翼地放进嘴里。
然后,他就停不下来了。
他吃得很快,但不狼吞虎咽,有一种奇怪的、与他现在身份不符的教养。
一碗面很快就见底了,连汤都喝得干干净净。
他放下碗,看着我,小声说:“……谢谢。”
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完整的话。
“还要吗?”我问。
他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
我又给他煮了一碗。
他吃完两碗面,整个人看起来终于有了一点生气。
我看着他,心里五味杂陈。
“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他点头。
“那你怎么活下来的?”
他想了很久,眼神空洞。
“……不知道。饿了,就找吃的。困了,就睡觉。”
他的回答简单得像个孩子。
我无法想象,一个习惯了锦衣玉食的天之骄子,是怎么在街头流浪了一年的。
他经历了什么?
为什么会失踪?为什么会失忆?
这一切都是个谜。
而我现在,是这个谜局里唯一的知情者。
“你先在这里住下吧。”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感觉自己像个签了卖身契的傻子。
他眼里闪过一丝光,然后又暗了下去。
“……会……给你添麻烦。”
“麻烦已经添了。”我自暴自弃地说,“总不能再把你扔回大街上淋雨吧?”
我指了指我的沙发。
“你今晚睡这儿。明天……明天再说。”
我给他找了被子和枕头,然后逃一样地回了自己房间。
我关上门,背靠着门板,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我的天啊,林薇,你到底捡了个什么东西回来?
那一晚,我失眠了。
我听着客厅里轻微的呼吸声,脑子里乱成一团。
第二天早上,我是被一阵香味叫醒的。
不是我那些速溶咖啡或者麦片的味道。
是一种……食物的香气。
我迷迷糊糊地走出房间,看到他正在厨房里。
我那个小得可怜的厨房,他那么大个子站在里面,显得更拥挤了。
他正在……煎鸡蛋。
他一手拿着锅铲,一手扶着锅柄,姿势有点笨拙,但很认真。
灶台上,放着一碗熬得黏稠的小米粥。
我冰箱里只有鸡蛋和一小袋小米,还是上次我妈来给我留下的,我都快忘了。
他听见动静,回头看我。
“……早。”
“早……”我有点懵,“你会做饭?”
他指了指灶台,又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身体……记得。”
身体记得,但脑子忘了。
我走到他身边,看着锅里那个煎得金黄圆润的荷包蛋,比我用模具煎的都好看。
小米粥也熬得火候正好。
我突然觉得,捡他回来,好像……也不全是坏事?
吃完早饭,我面临一个严峻的问题。
我要去上班。
我能把他一个人留家里吗?
万一他乱跑怎么办?万一他把我家点了怎么办?
我看着他安静地坐在沙发上,像个大型的无害摆件。
“我要去上班了。”我拿上包,站在门口,像个即将出远门的家长,不放心地叮嘱。
“你待在家里,不要乱跑,不要给陌生人开门,不要玩火,不要……”
我说不下去了,感觉自己像个弱智。
他只是点了点头,说:“好。”
我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一整天,我都心神不宁。
我给客户做的图,颜色调错了三次。
老板过来巡视,看到我的屏幕,皱着眉说:“林薇,你今天状态不对啊,是不是谈恋爱了?”
我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没,没,就是昨晚没睡好。”
我满脑子都是那个男人。
他是沈慕。他是沈慕。他是沈慕。
这个事实像个复读机,在我脑子里循环播放。
我偷偷用手机查了所有关于沈慕失踪的新闻。
有说他被商业对手绑架撕票的。
有说他厌倦了商场,自己隐居起来的。
还有更离谱的,说他被外星人抓走了。
没有一条提到他可能失忆了,流落街头。
熬到下班,我几乎是飞奔回家的。
我站在家门口,深吸一口气,才敢用钥匙开门。
我怕看到一屋子狼藉,或者,人去楼空。
门开了。
屋子里很安静。
他不在客厅。
我心里一沉。
“喂?”我叫了一声。
没人回答。
我冲进卧室,没人。
冲进厨房,没人。
我最后冲到浴室门口。
门虚掩着。
我推开门。
他正蹲在地上,拿着我刷马桶的刷子,在……刷地板。
我那个因为常年潮湿而有点发黄的瓷砖地板,被他刷得干干净净,白得发光。
他听到声音,回头看我,脸上还有点邀功似的表情。
“……脏。”他说。
我看着他,又看了看被他刷得锃亮的地板,还有旁边摆得整整齐齐的洗漱用品。
我突然鼻子一酸。
这个男人,这个曾经站在金字塔顶端的男人,现在,在我的小出租屋里,因为把地刷干净了,而感到满足。
“你……你没吃饭吧?”我放下包,声音有点哽。
他摇摇头。
“……不饿。”
怎么可能不饿。
我把他从浴室里拉起来,让他去客厅坐着。
我打开冰箱,空空如也。
“等着,我下去买菜。”
我第一次,有了下班后要去逛菜市场的冲动。
我给他起了个名字。
叫“阿沈”。
因为他什么都不记得,总不能“喂喂喂”地叫。
阿沈在我家住了下来。
日子过得有一种诡异的平静。
他话很少,但很能干。
我那个被我当成狗窝的家,被他收拾得一尘不染。
他会做饭,而且厨艺以惊人的速度在进步。
从一开始只会煎蛋熬粥,到后来能照着网上的菜谱,做出四菜一汤。
我每天下班,都能吃上热乎乎的饭菜。
这对于一个常年靠外卖和泡面为生的社畜来说,是神仙般的待遇。
他像一个田螺先生。
一个失忆的、千亿身家的田螺先生。
我有时候会看着他系着我那条粉色小熊围裙在厨房忙碌的背影,感到一阵恍惚。
这太不真实了。
我尝试过帮他恢复记忆。
我把沈慕的照片、他公司的新闻、他以前的采访视频,拿给他看。
“你看,这个人,是不是很像你?”
他看着屏幕里的沈慕,眼神里是全然的陌生。
“……像。”他会这么说。
然后就没了。
有时候,他看着那些视频,会皱起眉头,露出痛苦的表情。
他说他头疼。
试了几次之后,我就不敢了。
我怕把他刺激出什么毛病来。
我最好的朋友,晓楠,知道了这件事。
是我憋不住,告诉她的。
我需要一个人来分担这个天大的秘密。
她在电话那头沉默了足足一分钟。
然后,她用一种“你是不是疯了”的语气尖叫起来。
“林薇!你把一个流浪汉捡回家?你还说他是沈慕?你是不是设计稿做多了,出现幻觉了?”
“是真的!你来看就知道了!”
晓楠风风火火地杀到了我家。
她一进门,就看到了正在拖地的阿沈。
她整个人僵在门口,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
阿沈看到陌生人,有点紧张,默默地退到了一边。
晓楠拉着我进了房间,把门一关。
“我操,林薇,真的是他!”她压低声音,但还是掩饰不住兴奋,“活的!会动的!身价千亿的沈慕!”
“你小点声!”我赶紧捂住她的嘴。
“你打算怎么办?”晓楠扒开我的手,眼睛里闪着八卦和精光,“这可是行走的人民币啊!你把他交给他家人,光是赏金就够你躺平一辈子了!”
“我不知道……”我烦躁地抓了抓头发,“他现在失忆了,什么都不知道。沈家内部又乱七rolling,我怕……”
“怕什么?怕被分尸还是怕被灭口?”晓楠一针见血,“你胆子也太小了!这是天降横财啊!你不抓住,对得起谁?”
“这不是钱的事!”我有点生气,“他现在就像个孩子,我不能把他推进火坑里!”
“哟哟哟,我们林薇圣母心泛滥了?”晓楠戳了戳我的额头,“你养他一辈子啊?你那点工资,够养活你自己就不错了,还多一张嘴。”
晓楠的话很现实,也很刺耳。
是啊,我能养他多久?
我的房租,我的水电,我的生活费。
多了一个人,开销直线上升。
我已经开始动用我那点可怜的存款了。
“船到桥头自然直。”我只能这么说。
“我看你是中毒了。”晓楠摇了摇头,“被美色所惑。”
我无法反驳。
阿沈的存在,确实给我死水一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一样的东西。
他会在我加班晚归时,给我留一盏灯,和一碗温热的汤。
他会在我因为客户的无理要求而崩溃大哭时,笨拙地递给我纸巾,然后默默地陪着我。
他会在我来例假疼得死去活来时,从网上学了煮红糖姜茶,虽然第一次煮得又甜又辣,难喝得要死。
他不懂得说什么甜言蜜语,但他会用行动,表达他的关心。
这种被人照顾的感觉,我很久没有过了。
我和前男友在一起三年,他连我痛经都不知道。
我开始贪恋这种温暖。
我知道这很危险。
他不是阿沈。
他是沈慕。
他总有一天会恢复记忆,会回到他原来的世界。
而我,只是他人生中一个意外的过客。
到时候,我又会变回那个一个人吃泡面,一个人扛下所有的林薇。
我不敢想那一天。
所以,我选择逃避。
我假装他就是阿沈,一个无家可归,被我捡回来的普通男人。
我们像一对最普通的同居情侣一样生活。
一起买菜,一起做饭,一起窝在沙发上看无聊的电视剧。
他会因为电视剧里的搞笑情节而笑出声。
我才发现,他笑起来很好看,眼睛会弯成月牙。
他也会因为我切菜切到手而紧张得大呼小叫,拿着创可贴,却不知道怎么撕开。
这些琐碎的、温暖的日常,像一张网,把我越缠越紧。
我甚至有了一个荒唐的念头。
如果他永远都不要恢复记忆,就好了。
这样,他就可以一直做我的“阿沈”。
我为自己这个自私的想法感到羞愧。
一天晚上,我们一起看电视。
电视上正在播一个财经访谈节目,嘉宾是沈慕的弟弟,沈源。
沈源西装革履,侃侃而谈,意气风发。
他说公司在他哥哥失踪后,虽然经历了一些动荡,但在他的带领下,已经稳住了局面,并且在开拓新的业务。
他说他很想念哥哥,相信哥哥总有一天会回来。
他说得情真意切,但我怎么看,都觉得他脸上写满了“野心”两个字。
我下意识地去看阿沈。
他正盯着屏幕,眉头紧锁。
“怎么了?头疼吗?”我紧张地问。
他摇了摇头,指着电视里的沈源。
“……他……在说谎。”
我心里一惊,“你怎么知道?”
“……感觉。”他摸了摸自己的心脏位置,“这里……不舒服。”
这是他第一次,对过去的人和事,有了除了“陌生”以外的反应。
我的心,沉了下去。
该来的,总会来。
那之后,阿沈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他开始失眠,常常半夜坐在沙发上发呆。
他看财经新闻的时间也变长了。
虽然他还是什么都记不起来,但那些属于“沈慕”的本能,似乎正在一点点苏醒。
他开始对商业模式、市场分析这些东西,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他会看着电视里的分析师,喃喃自语:“这个逻辑不对。”“这里有漏洞。”
有时候,他会拿出纸笔,在上面写写画画一些我看不懂的符号和框架图。
我看着他,心里又骄傲,又恐慌。
骄傲的是,即使失忆了,他骨子里依然是那个商业奇才。
恐慌的是,他离“沈慕”越近,就离我的“阿沈”越远。
转折发生在一个周末。
那天天气很好,我提议去附近的公园走走。
阿沈在我家待了快两个月,几乎没出过门。
我给他找了顶鸭舌帽和口罩,把他裹得严严实实。
公园里人很多,有放风筝的孩子,有散步的老人。
阳光暖洋洋的,很舒服。
我们走在一条林荫小道上。
迎面走来一个女人。
一个打扮得非常精致,浑身名牌的女人。
她身边还跟着两个保镖。
在和我们擦肩而过的时候,那个女人突然停下了脚步。
她猛地回头,死死地盯着阿沈。
“……阿慕?”
她的声音在颤抖。
我心里“咯噔”一下。
阿沈也愣住了,他看着那个女人,眼神里全是困惑。
那个女人几步冲到我们面前,一把摘掉了阿沈的口罩。
当她看清阿沈的脸时,她捂住了嘴,眼泪瞬间就涌了出来。
“真的是你!阿慕!你没死!”
她激动地想去抱阿沈,被阿沈下意识地躲开了。
“你……是谁?”阿沈问。
女人的表情僵住了,“你不认识我了?我是苏晚啊!你的未婚妻!”
未婚妻。
这三个字像一把锤子,狠狠地砸在我的心上。
我忘了。
沈慕是有未婚妻的。
苏氏集团的千金,苏晚。
商业联姻,门当户对。
“他失忆了。”我替他回答,声音干涩。
苏晚这才注意到我。
她上下打量着我,眼神里充满了审视和敌意。
“你是谁?为什么阿慕会跟你在一起?”
她的质问像连珠炮一样。
周围的人开始围观,对着我们指指点点。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拉着阿沈想走。
苏晚却一把抓住了阿沈的胳膊,力气大得惊人。
“你想把他带到哪去?你这个拐骗犯!”
她身后的保镖也围了上来,气氛瞬间剑拔弩张。
“我没有!”我急了,“是我救了他!”
“救了他?”苏晚冷笑一声,“我看你是图谋不轨吧!把他一个失忆的人藏起来,你想干什么?等沈家给你天价赎金吗?”
她的话像刀子一样,句句戳在我最痛的地方。
是啊,在别人眼里,我就是这样的人。
阿沈被这阵仗吓到了,他挣脱苏晚的手,躲到我身后。
这个小小的动作,却彻底激怒了苏晚。
“阿慕!你竟然护着她?”她指着我,气得发抖,“你知不知道她是谁?一个想靠你上位的穷酸女人!你快跟我回家!”
“我不认识你。”阿沈的声音很冷,“她是我的……家人。”
家人。
我的眼泪差点掉下来。
苏晚的脸色变得惨白。
她大概没想到,失忆的沈慕,会为了我,说出这样的话。
“好,好得很。”她咬着牙,拿出手机,“我倒要看看,警察来了,你怎么说!”
警察很快就来了。
我们三个人,被一起带到了警察局。
这大概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轰动的一件事。
在警察局里,我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从我怎么在雨夜遇到他,到怎么发现他是沈慕,再到他失忆,住在我家。
警察听得一脸“你在编故事”的表情。
苏晚在一旁,不断地添油加醋,说我心机深沉,动机不纯。
最后,警察决定,联系沈家的人。
电话打给了沈源。
半个小时后,沈源带着律师团队,浩浩荡荡地赶到了。
他看到阿沈的时候,表情非常复杂。
有震惊,有喜悦,但更多的,是一种我看不懂的深沉。
“哥!”他冲过去,想抱住阿沈。
阿沈同样躲开了。
“哥,你不认识我了?我是阿源啊!”沈源的表演功力,比电视上更胜一筹。
后面的事情,就由不得我了。
DNA鉴定,身份确认。
一切都证明了,他就是沈慕。
沈家人要把他接走。
临走前,阿沈,不,应该是沈慕了,他回头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充满了不舍和担忧。
我对他笑了笑,说:“回家吧。”
他被沈源和保镖簇拥着,上了那辆我只在杂志上见过的劳斯莱斯。
车子开走了。
警察局门口,只剩下我和苏晚,还有沈家的律师。
律师递给我一张支票。
“林小姐,这是我们沈家的一点心意,感谢你照顾了我们大少爷这么久。”
我低头看了一眼。
支票上的数字,后面的零,多到我数不清。
是晓楠口中那个,可以让我躺平一辈子的数字。
我把它推了回去。
“我照顾他,不是为了钱。”
我说完,转身就走。
苏晚在我身后,发出了一声不屑的嗤笑。
“假清高。”
我没有回头。
回到那个空荡荡的家。
一切都还维持着他离开时的样子。
沙发上还放着他叠好的被子。
厨房里,还有他没来得及洗的碗。
空气里,似乎还残留着他的味道。
我再也忍不住,蹲在地上,放声大哭。
我的田螺先生,被人抢走了。
生活回到了原来的轨道。
甚至,比原来更糟糕。
我每天还是挤地铁,上班,被老板骂,被客户折磨。
但现在,我下班后,迎接我的不再是热饭热菜和温暖的灯光。
而是冰冷的空虚和死寂。
我瘦了很多。
晓楠来看我,心疼得直骂我傻。
“你为什么不要那笔钱?那是你应得的!你照顾了他那么久!你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
“我不要。”我固执地说。
我不想让我们之间那段日子,沾染上任何金钱的味道。
那是属于我和“阿沈”的,独一无二的记忆。
关于沈慕的新闻,铺天盖地。
“失踪一年,豪门贵子沈慕奇迹生还!”
“创世集团股价应声大涨!”
“据悉,沈慕正在接受康复治疗,暂未公开露面。”
没有一条新闻,提到我。
我就像一个被抹去的注脚,无人知晓。
这样也好。
我安慰自己。
我本来就和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那两个月,就像一场不真实的梦。
现在,梦醒了。
一个月后,我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
是沈源打来的。
他约我见面。
在一家高级会所的包间里,我见到了沈源。
他比电视上看起来更精明。
“林小姐,找你来,是想再跟你谈谈补偿的事情。”他开门见山。
“我说了,我不要钱。”
“我知道。”沈源笑了笑,“林小姐是个有骨气的人。但是,除了钱,我哥哥,也给不了你别的什么了。”
我心里一刺。
“他……怎么样了?”我还是没忍住,问。
“他很好。正在接受最好的治疗,记忆也在慢慢恢复。”沈源说得轻描淡写,“不过,医生说,他流浪和失忆的那段经历,对他来说是一种创伤。为了他的健康,最好不要再提起,也不要再接触相关的人和事。”
我明白了。
“相关的人和事”,指的就是我。
他们要我,彻底从沈慕的世界里消失。
“我懂了。”我站起来,“沈先生,如果没别的事,我先走了。”
“林小姐。”沈源叫住我,“我劝你,还是收下这笔钱。拿着它,离开这座城市,去一个没人认识你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对你,对我哥,都好。”
他的话里,带着一丝不易察れません的威胁。
我看着他,突然笑了。
“沈先生,你是不是很怕他想起来?”
沈源的脸色微微一变。
“我不懂你的意思。”
“你怕他想起来,他失踪的真相。你怕他想起来,是谁把他害成那样的。”我一步步逼近他,盯着他的眼睛。
这些天,我反复回想阿沈在我家的点点滴滴。
他看到沈源时,那种生理性的厌恶。
他在纸上画下的那些我看不懂的商业框架。
一个可怕的猜测,在我心里成形。
沈源的眼神闪烁了一下,随即恢复了镇定。
“林小姐,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我爱我哥都来不及,怎么会害他?”
“是吗?”我冷笑,“那我们就等着瞧。”
我摔门而出。
我不能就这么算了。
我不能让阿沈,不,是沈慕,就这么被蒙在鼓里。
我不能让他被他最亲近的人,再次伤害。
我虽然人微言轻,但我手里,有一样东西。
是阿沈在我家时,画下的那些草稿。
我把它们都收了起来。
我看不懂,但我相信,有人能看懂。
我找到了一个人。
一个被沈源排挤出“创世”集团的元老,姓李。
是我从以前的新闻里扒出来的。
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联系上了他。
我把那些草稿拿给他看。
李叔看着那些草稿,手都在抖。
“这是……这是沈总的笔迹!”
“这上面是什么?”我问。
“这是‘方舟计划’的核心构架!”李叔激动地说,“是沈总失踪前,正在秘密研发的一个项目!这个项目,只有他和几个最核心的成员知道!我也是其中之一!”
“沈源知道吗?”
“他不知道!”李叔斩钉截铁地说,“沈总对他一直有所防备!如果这个计划成功,‘创世’将迎来一次新的革命!但如果……如果落到别有用心的人手里,它也可能成为一个毁灭性的武器!”
李叔看着我:“林小姐,这些东西,你是从哪里来的?”
我把一切都告诉了他。
李叔听完,沉默了很久。
“我知道了。”他说,“沈总失"踪,绝对和沈源脱不了干系!他一定是想抢夺‘方舟计划’!”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我们要想办法,把这些东西,交到沈总手上!”李叔说,“只有他,才能主持大局!”
但是,沈慕现在被沈家保护得密不透风。
我们根本见不到他。
“我有一个办法。”我说。
几天后,“创世”集团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沈源作为代理CEO,将会在会上做重要报告。
所有的媒体都会到场。
我和李叔,混在了一群小媒体的记者里,进了会场。
当沈源在台上,意气风发地描绘着公司的未来蓝图时。
会场的大屏幕,突然黑了。
然后,屏幕上出现了一张照片。
是阿沈系着我的粉色小熊围裙,在厨房里笨拙地煎蛋的照片。
照片旁边,是我写的一段话。
“沈慕,你还记得这个荷包蛋的味道吗?你说,这是家的味道。”
全场哗然。
沈源的脸瞬间就白了。
“保安!保安!把这个关掉!”他声嘶力竭地喊。
但已经晚了。
屏幕上,开始播放更多的照片。
他给我煮的红糖姜茶。
他给我刷的地板。
他窝在沙发上睡着的样子。
我们一起在公园散步的背影。
每一张照片,都配着我的一段话。
那些话,不是说给别人听的。
是说给他一个人听的。
“沈慕,你说你头疼的时候,我给你按太阳穴,你说很舒服。”
“沈慕,你第一次笑,是因为看了一集《猫和老鼠》。”
“沈慕,你说,我是你的家人。”
最后,屏幕上定格在他画的那些草稿上。
“沈慕,他们都说你应该忘记。但我不信。这些是你用身体记住的东西,是你灵魂的一部分。你看看它们,想起来,你是谁。你不是一个需要被保护的病人,你是沈慕。”
会场里,死一般的寂静。
所有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呆了。
我知道,在某个地方,沈慕一定看得到。
我赌他对我,对那段日子,不是只有创伤。
还有,留恋。
我赌他看到这些,能想起一些什么。
哪怕只是一点点。
我赌对了。
第二天,沈家爆出惊天丑闻。
沈慕在医院里,突然“清醒”了。
他当着所有董事的面,指控沈源在他出海的船上做了手脚,导致他落水,头部受创失忆。
而沈源的目的,就是为了窃取他正在研发的“方舟计划”。
沈慕手里,有确凿的证据。
是他失忆期间,在我家,凭着身体本能画下的那些草告。
那些草稿,经过李叔和其他核心成员的解读,还原出了沈源一系列的阴谋布局。
铁证如山。
沈源被警方带走了。
沈家的天,变了。
而我,在完成这一切之后,就消失了。
我辞了职,离开了那座城市。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去了哪里,包括晓楠。
我只是给她留了言,说我想去一个安静的地方,重新开始。
我用我所有的积蓄,在一个海边的小镇,租下了一个带院子的小房子。
我开始学着画画,不是为了客户,而是为了自己。
我画大海,画日出,画小镇上悠闲的人们。
日子过得平静又缓慢。
我不再关注任何关于沈慕的新闻。
我知道,他已经回到了他的世界。
他会处理好一切,他会继续做那个叱咤风云的商业帝王。
我们之间的故事,已经画上了句号。
这样,就很好。
半年后的一天下午。
我正在院子里画画。
院子门口,传来了一阵汽车的引擎声。
我没有回头。
这个小镇,偶尔也会有游客自驾前来。
然后,我听到了脚步声。
一步一步,向我走来。
停在了我的身后。
“你画的,是海。”
一个我熟悉到刻进骨子里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我的画笔,“啪”地掉在了地上。
我慢慢地,慢慢地转过身。
阳光下,他穿着一身简单的白衬衫和休闲裤,就那么站着,看着我。
他瘦了些,但眼神不再是“阿沈”的茫然,也不是“沈慕”的锐利。
而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温柔和沉静。
“你怎么……找到我的?”我的声音在发抖。
“我想找你,总能找到。”他笑了笑,还是那熟悉的,弯成月牙的眼睛。
“你……”我有很多问题想问。
你的身体怎么样了?公司呢?你的家人呢?
但话到嘴边,却一句也问不出来。
他走到我面前,蹲下来,捡起我掉在地上的画笔,递给我。
“对不起。”他说,“花了这么久,才来找你。”
“你不需要道歉。”我说,“你已经回到了你的生活。”
“不。”他摇了摇头,看着我的眼睛,无比认真地说,“我的生活,在你这里。”
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掉了下来。
他伸出手,轻轻地帮我擦掉眼泪。
动作,和他还是“阿沈”的时候,一模一样。
“我全都想起来了。”他说。
“我记得我是沈慕,记得那些生意,那些阴谋,那些责任。”
“我也记得,我是‘阿沈’。”
“我记得那个雨夜,你把我捡回家。”
“我记得你煮的泡面,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我记得你那个小小的出租屋,比我所有豪宅加起来,都更像一个家。”
“林薇,”他叫我的名字,“那天在股东大会上,看到那些照片,我不是想起了我是谁。而是想起了,我不想再做那个沈慕了。”
“那个被责任和阴谋包围的沈慕,在落水的那一刻,就已经死了。”
“是你,把我从街上捡了回来,给了我一次重生的机会。”
“所以,我把公司交给了信得过的人打理。我处理好了所有麻烦。”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东西。
是一枚戒指。
不是什么鸽子蛋大钻戒,而是一个很简单的,素圈戒指。
“林薇,我不是来给你一个童话的。我只是想问你,”
他单膝跪地,抬头看着我。
“你还愿不愿意,再捡一个无家可归的人回家?”
阳光洒在他的身上,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边。
海风吹过,带着咸咸的味道。
我看着他,看着他眼里的星光。
我哭了。
也笑了。
我伸出手。
“好啊。”我说,“不过这一次,你要负责做一辈子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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