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1月12日,有网友发文称,当天晚上去北京环球贸易中心就餐时,因大门玻璃透明无形且无警示标识,不慎撞伤。经视直播记者联系北京环球贸易中心,物业回应已联系当事人并致歉,现已完成整改。律师指出,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义务设置醒目标识保障消费者安全。
11月12日,有网友发文称,当天晚上去北京环球贸易中心就餐时,因大门玻璃透明无形且无警示标识,不慎撞伤。经视直播记者联系北京环球贸易中心,物业回应已联系当事人并致歉,现已完成整改。律师指出,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义务设置醒目标识保障消费者安全。
图/网络截图
网友发布的照片显示,在北京环球贸易中心门口,有一块大玻璃。由于其透明度极高,极易让人误以为此处毫无遮挡。在评论区中,该网友表示,玻璃过于透明,极具误导性,她的主要诉求是希望商场立即进行整改。相关负责人已对此表示歉意。若后续出现任何问题,商场必须向其提供相应赔偿。
11月13日,经视直播记者联系了北京环球贸易中心的物业管理方。工作人员回应称,他们已经收到网友的相关投诉。“我们已经跟她联系上了,这个确实给她造成了不好的感受,我们表示很歉意。我们的工作人员会跟她继续进行对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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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承认玻璃未贴标识是他们工作失误。“接到反馈发现这个问题之后,我们立刻在现场做了相应的处理,包括腰线我们也都贴上了,我们一定会处理好这个事情。”
湖北省炽升律师事务所吴兴剑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义务设置明显标识,确保消费者安全。“作为出入口的玻璃,它应该贴明显的醒目的标志,让消费者能够清楚地认知,它并没有贴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标识,导致消费者误撞上,商家肯定是有一定责任的。”
来源:哈报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