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评优结果11月12日揭晓,71个案件获评全国“优秀公诉庭”、20个案件获评全国“优秀刑事案件审查报告”,5个检察院获得“优秀组织奖”。
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评优结果11月12日揭晓,71个案件获评全国“优秀公诉庭”、20个案件获评全国“优秀刑事案件审查报告”,5个检察院获得“优秀组织奖”。
其中,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故意伤害案获评全国“优秀公诉庭”。
海南获评优秀名单如下:
优秀公诉庭
刘某某故意伤害案,出庭人:赵磊、叶爽、袁超,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
据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强化出庭支持公诉能力建设,持续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今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半年时间里,最高检派出10个评议小组评议省、市(州)、县(区)三级检察机关在办的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未成年人等五个检察条线案件222件。
经最高检各评议小组、最高检各刑事检察业务厅推荐,最高检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组织评定,71个全国“优秀公诉庭”和20个全国“优秀刑事案件审查报告”从被评议的案件中脱颖而出。
最高检相关通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组织刑事检察人员学习观摩优秀出庭公诉案件,不断提升出庭公诉能力;要把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以评议活动为“龙头”,带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质效整体提升,通过观摩、评议、推广等方式,充分发挥优秀庭审的引领示范效应,进一步将评议活动的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
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获评优秀名单
优秀公诉庭
(按行政区划顺序排名)
1.夏某某故意伤害案,出庭人:魏琨、崔炎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2.范某某等二十一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出庭人:李华、吴瑞珊、王晋、苗福德、张帆、王钰涵,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3.福州市某某有限公司、罗某某等四人侵犯著作权案,出庭人:李峥、仇怡然、王仕民、胥春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4.卢某受贿案,出庭人:郝晓敏、封蕊,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5.岳某、岳某某等人抢劫、帮助毁灭证据抗诉案,出庭人:郝静、姚道艳、马雁南,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6.王某某故意杀人上诉案,出庭人:王晓薇、卢宏华、任定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7.李某某、王某某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妨害药品管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出庭人:颉翔,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
8.段某某故意杀人、绑架、抢劫案,出庭人:严岩松、黄菲、冯丽鑫,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
9.程某某职务侵占案,出庭人:赵慧媛、祁祖仪,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10.邹某某抢劫案,出庭人:肖菲、吴尚儒、刘秉君,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11.刘某某、毕某某故意杀人案,出庭人:姜宏达、孟璐瑶,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
12.杨某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出庭人:杨伟光、沈琳、邢宇,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
13.赵某某故意伤害案,出庭人:张佳玉、李默琳,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检察院。
14.王某某受贿案,出庭人:赵倩、张小川、李晓培、赵茗辉,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检察院。
15.潘某某抢劫案,出庭人:刘金泽、谈颖颖、王楚瑶、黄嘉鸿,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16.黄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出庭人:陈苹、李捷、季柳阴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17.王某某侵犯著作权案,出庭人:武晶、王珺蕙,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18.杜某某等人侵犯著作权案,出庭人:胡春健、李颖、楚楚,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19.吴某某故意杀人案,出庭人:李思雪、沈金,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
20.周某等三十九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出庭人:余红、周剑超、陈丽芳、迟晨、李弋、毛端磊,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21.谢某某、杜某某盗掘古墓葬案,出庭人:饶本东、贺龙,江苏省沛县人民检察院。
22.史某某猥亵儿童案,出庭人:刘民、梁秋芬、尹媛,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
23.缅北明家跨境电诈犯罪集团案,出庭人:郑加佳、徐大海、刘琴琴、张素蓉、吴若若、叶丽芳、周游、欧赛虹、陈弘远,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24.贺某某等四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出庭人:卢维、彭文娜、朱严秀,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25.田某盗窃案,出庭人:从鑫莎、郑雨舒,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26.李某失火案,出庭人:郑法梁、邵学瑱,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27.蔡某猥亵儿童、强制猥亵、侮辱、传播淫秽物品案,出庭人:张镧、张晶晶、宋丰苓,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
28.江某某故意杀人案,出庭人:安保红、赵扬帆、金欣,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检察院。
29.李某、刘某某等二十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出庭人:盛亮、查亚丽、张鹏、程云、尹德富、吕恬,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检察院。
30.练某某故意杀人案,出庭人:费龙文、赵秋华、杨韵,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
31.潘某某等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出庭人:潘进格、吴立强、杨舒婷、徐国龙,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
32.劳某某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案,出庭人:熊金平、龚雪、张小芳、黄紫橙,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33.鲁某某、望某某等人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上诉案,出庭人:徐静、王穗、曾昌斌,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34.刘某某、张某、周某三人抢劫、刘某某敲诈勒索案,出庭人:梅卉、叶平、桂芳玲,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检察院。
35.李某某诈骗案,出庭人:赵璐、黄稷琛、陈正己,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36.芦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出庭人:张继民、王磊、李紫君,山东省曹县人民检察院。
37.党某某故意杀人案,出庭人:耿方、彭娴静、杨利芳,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检察院。
38.王某某、孙某某抢劫案,出庭人:邢维菁、罗超、曹译文、陈晨,河南省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检察院。
39.席某某、黄某某聚众斗殴案,出庭人:唐韬涛、杨丽霞、韩晰,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
40.严某等六人运输、贩卖毒品案,出庭人:李丹凤、何娅茜、王佳、甘孝通,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
41.闫某某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出庭人:许文成、汪雯琪、李秀龙、殷俊,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42.黄某某故意杀人上诉案,出庭人:梁驭骁、彭娟、龙文浩,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43.蒋某某聚众斗殴、盗窃案,出庭人:涂丝丝、金娣,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检察院。
44.周某某受贿案,出庭人:胡涛,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45.樊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出庭人:叶祖怀、崔少波、吴江霞、姚章玮,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46.许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出庭人:李侠、袁元、林文礼、陈龚文,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检察院。
47.王某某等三人诈骗、诬告陷害案,出庭人:黄铭、张丽娴、王吉莉,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48.梁某某等十二人走私废物案,出庭人:何倩、颜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49.朱某某等三人聚众斗殴、盗窃案,出庭人:纪怡菲、付艋舟、李永灏,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
50.杨某受贿、行贿案,出庭人:乔尚鹏、韦建生、周依,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
51.刘某某故意伤害案,出庭人:赵磊、叶爽、袁超,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
52.唐某某交通肇事案,出庭人:冉劲、汤霁、宋坪,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
53.谢某某诈骗案,出庭人:李芊、马钇、杨文婷,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
54.杨某某、沈某某绑架、盗窃上诉案,出庭人:蔡婧、林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55.唐某某、张某某、陈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出庭人:蒲静怡、侯丽瑶,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56.许某某利用影响力受贿、行贿案,出庭人:李良彬、潘玢、魏小佳、黎一灏,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检察院。
57.陈某、时某某等八人销售伪劣产品案,出庭人:张恒、谭慧丹,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58.齐某某故意杀人上诉案,出庭人:张丹、刘应红、雷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59.杨某某、詹某某、李某某贩卖毒品、洗钱案,出庭人:龙蕊、张燕琳、徐海东、可雨鑫,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
60.次某甲、次某乙抢劫案,出庭人:仁青白珍、石如玉,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人民检察院。
61.胡某某受贿案,出庭人:赵亮、郑丽艳、葛柳滢,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
62.火某某故意杀人案,出庭人:袁睿、薛苏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
63.李某某受贿案,出庭人:后振国、康新文、丁洁、米小莉,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检察院。
64.王某某受贿、徇私枉法、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出庭人:吕振华、盛永谨、杨宁,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
65.王某某抢劫案,出庭人:唐晓华、马付强、代婧,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
66.剡某某故意杀人案,出庭人:王晟慧、王丽、何璠璠,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67.胡某某故意杀人案,出庭人:李明剑、李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
68.刘某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出庭人:郑丽、施学勇、段婷婷、马玉姣、潘从建、黄文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八师分院。
69.张某某受贿案,出庭人:王俊召、张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田垦区人民检察院。
70.于某某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抗诉案,出庭人:罗庆东、刘辰、李轩,最高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厅。
71.车某、李某强奸、故意杀人、谢某某伪证抗诉案,出庭人:缐杰、陈晓、郭斐飞、王海,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厅。
优秀刑事案件审查报告
(按行政区划顺序排名)
1.赵某某诈骗案,承办人:练虹怡、孙莉婷、秦雨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2.韩某某贪污、受贿案,承办人:李晓娟、陈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3.杨某等人诈骗案,承办人:王岩、李妍、高贝,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
4.郭某、王某、张某某、陈某某职务侵占案,承办人:张华锋、郭文红、李蓉蓉、樊文鑫,山西省霍州市人民检察院。
5.张某某故意杀人案,承办人:王腊梅、王雪,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
6.郝某某故意杀人案,承办人:荆彦迪、陈威,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
7.姜某某、孙某贪污、受贿、偷越国(边)境案,承办人:多丽华、赵靓婧、吉静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8.李某某诈骗、妨害作证案,承办人:崔苗、杜析非,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9.刘某某故意杀人案,承办人:薛璐璐、吴有勇、柳建略,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10.周某诈骗案,承办人:朱有林、陈宏师、苏培培,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检察院。
11.叶某某、陈某某贪污案,承办人:董恒、蔡颖吟,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
12.周某某等十五人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案,承办人:余勇、陈娇、喻瑜、彭维娜、冷彦麒、胡译壬,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13.李某某等人妨害药品管理案,承办人:周勇、陈娟、罗善芝、肖贤明,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检察院。
14.邓某某贪污、受贿上诉案,承办人:刘丽、卢薇,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15.李某等人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案,承办人:窦婷婷、王思喻,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
16.曾某某受贿案,承办人:白玉、杨丽冰、张月,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
17.孙某故意杀人案,承办人:林虹霞、何远伟、袁伟,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检察院。
18.秦某某等三人抢劫案,承办人:杨小芬,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
19.叶某某诈骗案,承办人:牟建兵、彭毛措、李福科、班玛切卓,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人民检察院。
20.李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承办人:郑丽、王景云、热依拉·艾热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人民检察院。
优秀组织奖
(按行政区划顺序排名)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来源:海南检察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