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著名表演艺术家、《西游记续集》中沙僧扮演者刘大刚先生病逝的消息在网络传开,但随着缅怀出现的,是“沙僧”开始在直播间唱歌,以及各种根据指令生成的《西游记》角色人物原型在录音棚唱歌、打鼓的AI视频。一时间,网友惊诧,这到底是虚拟还是现实?
日前,著名表演艺术家、《西游记续集》中沙僧扮演者刘大刚先生病逝的消息在网络传开,但随着缅怀出现的,是“沙僧”开始在直播间唱歌,以及各种根据指令生成的《西游记》角色人物原型在录音棚唱歌、打鼓的AI视频。一时间,网友惊诧,这到底是虚拟还是现实?当沙僧和孙悟空“隔空”组合,主打“经典IP+现代反差”的视频霸屏,创意背后,会否有隐忧?
近段时间,《西游记》角色在AI世界里变得很忙:黑熊精戴着时尚耳机在录音棚唱歌,银角大王喊话孙悟空,玉兔精对着专业话筒倾情演唱……甚至还有人分享起这些视频的制作流程,包括从生成人物图片到创作歌曲,再到数字人视频生成和最终剪辑,称普通人也能轻松制作出吸引眼球的《西游记》角色唱歌视频。视频传播量惊人,但也让人质疑,当经典角色被AI重塑和“复活”,什么正在越界?不可否认,AI生成正在重塑我们的互联网生态,同时,它也正在模糊真实与虚假的界限。举个例子,前不久演员温峥嵘就因为自己被“AI换脸”,同时现身多个直播间带货而十分苦恼。在同一时段,“AI温峥嵘”化着不同的妆,在不同的直播间里说着同样的话,叫卖着不同的产品,但真正的温峥嵘此时却坐在沙发上,在直播间里发问:“你是温峥嵘,那我是谁?”
多个直播间同时出现 “温峥嵘” 的影像,但这些均非其本人出镜(网络截图)图据界面新闻是啊,你是“我”,她也是“我”,那我又是谁呢?温峥嵘的烦恼,何尝不是互联网用户们的普遍感知?当一个人的形象、声音可以被随意复制、修改和生产,这些所谓的“AI换脸”“AI穿越”“AI复活逝者”的视频,在未经允许或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涉嫌侵犯当事人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多种人格权。另一方面,在直播间利用其数字形象和姓名进行带货、引流、表演,属于典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侵权者不仅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有人可能会反驳,AI技术的影响有积极正向的方面。包括“AI沙僧”“AI孙悟空”,可以让用户一键化身《西游记》中的人物原型,赋予他们更多新鲜的场景和行为,这种利用AI技术介入文化传承的方式,让每个普通人可以成为经典的参与者和共创者。即便如此也需要警惕。不妨把AI生成的场景理解成一个“数字深渊”。当你凝望深渊时,它其实也在凝望你。比如,除了“复活”逝者以外,AI还能让在世名人“参与”他们从未涉足的活动——如让某外国名人说中文相声。更令人忧心的是,伪造普通人形象的“深度合成”视频也层出不穷,被用于虚假宣传、网络诈骗,甚至制作不雅内容。这些技术的门槛正日益降低,普通用户通过几个简单App就能制作出相当逼真的虚拟视频。
一些买家利用AI工具对产品照片进行“伪毁损”处理,申请“仅退款”,平台自动过审致商家损失 图据央视新闻实际上,AI生成的内容,足以欺骗很多“单纯”的用户,让人不知不觉踏入一个由算法精心编织的“楚门的世界”。上述案例,其实也尖锐地指向了一组问题:面对AI视频,我们应该如何辨别和认定?对于个人而言,形象和声音是否可以成为一组数据,任人拆解、重组和贩卖?或者说,当现实世界的真诚相待变成一种可被量化和模拟的技术指标时,人类社会最珍贵的情感和互动方式,是否会因此贬值?当那些虚假的信息被披上“真实”的外衣,说不定,今天可以是“AI温峥嵘”在几十个直播间同时带货,明天就可能是“你”在视频那端做着令你瞠目结舌的事情。当假象变成所谓的“实景”,信任就变得稀缺,我们或将进入一个“看什么都像假的”的数字幻象时代。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面对这样的情景,一味放开或者禁止,都不合时宜,理想的路径是,完善法规,建立多层次的管理框架,既鼓励创新,又防范风险。当AI开始造假,我们更应该去较真。比如,能否明确界定“数字人格权”的概念,将其作为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只是明星会面临侵权难题,普通公众尤其是在认定侵权主体、确定责任归属等方面,都可能会付出更多更大的心力。因此,法律作为兜底措施,对公众关切细节应进一步明晰,且应以案说法,正告那些不怀好意的肇事者:AI造假,有些须承担高额的民事赔偿,有些则可能被纳入刑事打击范畴。同时,审核和监管也应有所作为。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提出对生成合成内容强制添加显式和隐式标识等规范要求,即用AI生成的文图及音视频,都必须强制亮明“数字身份证”,但现实中执行情况显然不尽如人意。而《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更细化了标识要求,明确人脸替换等可能导致公众混淆的服务,必须在内容合理位置进行显著标识;其第十四条还规定,提供人脸、人声等生物识别信息编辑功能的,应当提示使用者依法告知被编辑的个人并取得其单独同意。此外,社交媒体和电商直播间等平台,也绝不能以“技术中立”为借口,对出现的AI造假内容袖手旁观,而必须前置“守门人”的责任,利用技术手段主动识别、标注和限制未声明的AI生成内容。只有审核和监管部门切实担负起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游走于灰色地带、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才会越来越少。
本期话题AI生成内容侵犯他人权益怎么办?评论区聊一聊~撰文/宋潇编辑/郭书琼 责编/谢梦 马艳琳 审核/姜明 来源:人民日报党媒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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