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将2026年红花岗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相关政策及入学登记事项予以告知,请您了解并做好相关资料准备,积极配合做好登记工作。
红花岗区2026年小学一年级
招生入学须知
各位家长朋友:
现将2026年红花岗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相关政策及入学登记事项予以告知,请您了解并做好相关资料准备,积极配合做好登记工作。
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安排
第一类:红花岗区户籍适龄儿童。
1.登记对象:2026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红花岗区户籍适龄儿童。
2.登记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3月6日(国家法定工作日)。
3.登记地点: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家长务必到户籍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录入“小学入学登记系统”,才是完整有效登记 )
4.登记需提供资料:
①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出具的“社区证明”原件。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提供户口本第一页及儿童页)。
③房产证或房产证明资料(用于现场资料核实)。
④疫苗接种证原件。
5.安置原则:安置在户籍所属学区公办小学就读。
第二类:红花岗区四镇户籍(深溪镇、金鼎山镇、海龙镇、巷口镇),随父母到红花岗区城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1.登记对象:2026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在登记前已在红花岗区城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
2.登记时间:2026年3月9日至5月15日(国家法定工作日)。
3.登记地点:居住地辖区内街道办事处。(家长务必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录入“小学入学登记系统”,才算完整有效登记)
4.登记需提供资料:
①居住地社区(村)出具的“社区证明”原件。
②购房或租房手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提供户口本第一页及儿童页)。
③疫苗接种证原件。
5.安置原则: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置在公办小学就读。
第三类:非四城区户籍(非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随迁适龄儿童。
1.登记对象:2026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非四城区户籍(非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随迁适龄儿童,在登记时间结束前持有红花岗区公安分局发放的有效居住证件原件, 其他证明材料无效。(居住证的办理请咨询居住地辖区派出所,请各位家长朋友及时办理居住证)
3.登记地点:居住地辖区内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家长务必到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录入“小学入学登记系统”,才是完整有效登记 )
4.登记需提供资料:
①随迁适龄儿童本人有效居住证原件。
②居住地社区(村)出具的“社区证明”原件。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提供户口本第一页及儿童页)。
④疫苗接种证原件。
第四类:符合优抚政策的现役军人、消防、公安(立功受奖)等子女。
1.现役军人、消防、公安等符合优抚政策的,按时将申请资料提交所在领域的区级或市级主管部门,再由各领域市级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送市教体局审核;区教体局根据市教体局下发的审核名单,对应申请资料核查真实无误后予以登记。
2.安置原则:2026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根据学位情况相对就近予以安置。
咨询人:武老师,联系电话:0851-28224728。
第五类:特殊情况适龄儿童。
2026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红花岗区户籍,因智力障碍、精神疾病等不宜在普通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
1.登记时间:2026年3月9日至5月15日(国家法定工作日)。
2.登记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体育局四楼“业务股二”办公室。
3.登记需提供资料:相应的印证资料。(如:医院诊断书、残疾人证等证明原件)。
4.安置原则:区教体局根据儿童的具体情况,会商“红花岗区残疾儿童少年鉴定委员会”“红花岗区特殊教育安置委员会”,按照分类施教的原则作专门安排。
登记联系人:武老师;联系电话:0851-28224728。
报名安排
1.2026年8月(具体日期请关注镇办通知),家长到登记的办事处或镇政府领取入学通知书,了解各小学辖区内各类适龄儿童就读学校名称及报名时间。
2.根据入学通知书安排,家长持登记时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带孩子到相应小学报名。
3.凡有弄虚作假伪造入学登记资料的,经核实后入学通知书作废,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4.逾期未到学校报名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红花岗区是指管辖范围内的11办4镇,即老城办、中山办、中华办、延安办、北京办、长征办、万里办、迎红办、舟水办、南关办、忠庄办、金鼎山镇、海龙镇、巷口镇、深溪镇。
2.若2026年贵州省统一新生入学平台投入使用,届时涉及入学登记工作将另行通知。
3.国家规定一类疫苗接种要求小学入学前接种完毕的疫苗种类和剂次:百白破+白破≥3剂次,脊灰≥4剂次,麻疹类≥2剂次,风疹类≥2剂次,腮腺炎类≥2剂次,乙肝=3剂次,流脑A+C≥2剂次,乙脑≥2剂次,甲肝=1剂次。(腮腺炎疫苗第2剂由家长知情、自愿、自费进行补种)以上疫苗接种要求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八条”。
见习编辑:陈静
来源:遵义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