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何进一步深化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在机场携带婴幼儿出行的家庭提供更多便利?近日,记者来到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实地探访由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郑州市妇女联合会、郑州机场等支持推进的“爱的平方”母婴室。
“爱的平方”母婴室 让宝爸宝妈“飞”行无忧
如何进一步深化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在机场携带婴幼儿出行的家庭提供更多便利?近日,记者来到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实地探访由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郑州市妇女联合会、郑州机场等支持推进的“爱的平方”母婴室。
此次新建的多功能母婴室位于郑州机场三层南中心环岛区域,辐射东南、西南两大国内出发指廊,总面积150余平方米。相较于传统母婴室,该母婴室通过空间重构,实现动静分离,划分出游乐、阅读、护理、备餐、哺乳等功能区,既能满足孩子的活力探索,也能保障家长护理、休憩需求。室内装修采用“太空旅程”主题科幻中性色调,打破了传统母婴室粉色卡通系,让空间更具包容性。
多功能母婴室将安全放在首位,室内全空间采用无棱角设计,哺乳室墙面贴心选用亲肤柔软皮质,从物理防护上杜绝安全隐患;广泛应用高强吸音板材进行声学处理,实现声学、空间美学的融合统一,最大可能减少空间噪声,避免宝宝受到惊吓;所有光源均采用健康漫反射设计,备餐区与护理台更特别配置防眩目装置,彻底避免光线直射宝宝眼睛。多重细节叠加,让安心无处不在。
自10月23日启用以来,多功能母婴室为家庭出行带来了更多便利。“这个母婴室实实在在为家庭出行解决了难题,我能感受到设计的用心,在候机间隙,孩子们能够在游乐区玩耍休息,也减轻了我的负担。”一位在母婴室看护孩子的女士说。
据了解,郑州市妇女联合会将与郑州机场持续深化合作,推动无人陪伴儿童候机室改造、爱心安检通道提升等多个项目快速落地,为广大儿童及家庭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让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肌理,让郑州更美好。
记者 杨柳 实习生 张思琦
冬季出行保安全 严查“小电电” 越线停车
在城市路口,一条清晰的“停止线”不仅是交通规则的标志,更是守护安全的生命线。然而,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为图一时之便,无视规则越线停车,不仅扰乱交通秩序,更埋下安全隐患。近日,郑州交警五支队以秋冬季交通秩序畅通服务大提升行动为契机,全面强化早高峰勤务,针对非机动车越线停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全力护航市民出行安全。据了解,此次行动自10月1日开始,冬季路面结冰易滑,为保障出行安全,郑州交警加大了路口巡查力度。
越线停车隐患大
文明出行需牢记
“越线一厘米,危险增十分。”非机动车在路口越过停止线等待通行,看似节省了时间,实则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交警五支队民警介绍,越线停车易遮挡右转车辆视线,尤其是大型车辆存在视觉盲区,极易引发碾压事故。同时,占用人行横道、阻碍车辆正常通行,进一步加剧路口拥堵,影响整体交通效率。
高峰勤务再升级
宣教执法相结合
11月12日清晨,在交通枢纽、学校周边、商圈等重点区域,交警五支队采取“定点值守+动态巡逻”模式,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机制,对早高峰交通秩序进行精细化管控。执勤民警对越线停车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现场劝导与教育,明确指出其违法性和潜在风险,并依据相关交通法规,对多名违法者依法予以警告或20元罚款。受罚群众均诚恳接受处理,承诺今后规范行车。
此外,民警同步开展“头盔守护”宣传,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现场讲解正确佩戴方法,强调头盔在事故中的关键保护作用,引导群众从“头”做起,筑牢安全防线。
成效显著常态化
共筑平安出行网
自早高峰勤务强化以来,五支队辖区重点路口通行效率显著提升,非机动车越线停车等乱象明显减少,市民文明出行意识不断增强。交警五支队表示,下一步将根据交通流量变化,持续优化警力部署,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化,坚持严格执法与柔性宣教并重,提升市民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携手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本报记者 张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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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越线停车”一直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到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看病更有“医”靠 郑州居民医保提档升级
昨日,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中心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2026年度居民医保服务升级系列“礼包”。
特困人员和重点人群
给予政策倾斜
按照政策规定,2026年度我市居民(含居住证持有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在此基础上,我市针对特困人员和重点人群,分别给予一定程度政策倾斜。
其一,驻郑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90元,与2025年省定个人缴费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市财政给予补助,鼓励按学制一次性缴纳至毕业年度,趸交期内财政补助按照往年规定执行。
其二,为积极支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新生儿出生当年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资金承担。
其三,对特困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的家庭成员给予95%的资助;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保边缘人口和困境儿童给予80%的资助。
集中参保期内
未完成缴费设置待遇等待期
按照要求,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0月至12月。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省连续参保激励约束机制的有关要求,将对连续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分别设置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措施。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普通居民,参保后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国家要求,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目前我市执行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76元,比国家标准高76元。
用实实在在的举措
传递民生温度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参保居民的个人缴费压力,郑州市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其中,新生儿“落地即保”,出生之日起,当年参保个人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即可享受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这也是郑州送给新生命的第一份“健康礼包”,有效解决新手父母的后顾之忧。
青年是城市的未来。对此,郑州市特别设定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低于普通城乡居民,降低学子医疗负担。同时,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在毕业后参加郑州市职工医保时,可按政策规定进行折算,有效衔接其医保权益。
为真正便民,郑州率先打破地域限制,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实现“免备案、直接结算”。郑州参保人员在省内其他城市定点医院住院或门诊就医(符合规定范围),无需再提前办理任何备案手续,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直接结算,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效解决了异地就医“垫资烦、报销慢”的痛点。
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已超3600家
目前,全市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已超3600家,覆盖各级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这意味着参保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方便地享受到优质的、可报销的医疗服务,看病选择更多、更方便。
此外,郑州着力构建门诊保障体系,除每年门诊报销300块钱额度外,还将群众常见、多发的慢性病和重特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减轻长期用药和门诊治疗的经济负担。
具体包括:门诊慢性病保障,针对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33个慢性病病种,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经认定后,在门诊就医时可享受相应的医保报销待遇。
重特大疾病门诊保障:将再生障碍性贫血、苯丙酮尿症、耐多药肺结核等10个病种纳入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范围,提供强有力的医保支持,降低因病致贫的风险。
门诊特定药品增至302种,主要是一些适应症明确、价格昂贵、适于门诊治疗重大疾病,由国家通过谈判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抗癌靶向药、罕见病治疗药物和某些创新型的生物制剂等,显著减轻了重病患者使用“救命药”“高价药”的费用负担。
本报记者 王红
早出晚归 坐着专列去开封赏菊
11月12日8时,Y752次列车从郑州站缓缓驶出,标志着“中原铁道·大河之南号”特色旅游列车赏菊新线开通,为旅客出行带来新体验。
此次赏菊新线运行区段为郑州至开封,采用早出晚归的一日游运行模式,早上8点左右出发,下午5点左右返程,行程包含龙亭、古城墙、天波杨府、翰园碑林等开封标志性景点,让旅客在“汴”地黄花分外香的时节尽享八朝古都开封的历史厚重与文化魅力。
为打造多元化出行场景,国铁集团郑州局坚持市场导向,结合赏秋游热度升温,抢抓管内开封菊花观赏窗口期,统筹协调运力组织,加大特色旅游列车开行力度,以多元化、定制化的出行服务,为旅客提供差异化的旅行享受。
“‘中原铁道·大河之南号’特色旅游列车致力于打造移动的文旅载体,根据旅客出行需求,开通了云贵、新疆等15条特色线路,此次主要是针对企业团建开通的主题新线,为旅客搭建高品质的互动交流平台。”国铁集团郑州局旅游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方便旅客旅途交流,列车不仅包含双人包、三人包、四人包等不同类型包厢,为旅客自由搭配出行组合提供便利,还提供有棋牌室、娱乐室、八人茶室等不同娱乐场所,为旅客营造多样化的沟通交流空间。列车还邀请国铁集团郑州局文联美术家协会和老年美术家协会的老师们亲临现场,向旅客题字赠墨,为旅客送上独特的文化纪念。
“这是我第一次乘坐‘中原铁道·大河之南号’,车上不仅有含独立卫浴的包厢、可以满足不同需求的个性化私密空间,还邀请了惊喜嘉宾参与互动,真是一次别开生面的团建体验,下次有机会还要来。”参加此次活动的蒋先生说。
下一步,“中原铁道·大河之南号”特色旅游列车将立足旅客需求,持续打造“交通+旅游+文化+社交”的创新模式,开发体育观赛、亲子研学等不同主题产品,为旅客提供超预期的深度旅行体验。
本报记者 张倩
女儿读研费用 父亲该不该掏?
随着教育层次不断提升,成年子女读研已越发普及。当“读研深造”需求遇上“抚养义务”边界,该如何平衡?父母有没有义务支付读研费用?昨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已审理的一起成年子女诉请父亲支付读研期间费用的案件。
案情:23岁女儿起诉父亲索要读研费用
小琳18岁时,父母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小琳由母亲抚养,小琳的学费由父亲承担,同时父亲需每月向小琳支付抚养费2000元。
此后,小琳顺利考入大学。4年本科期间,父亲按照离婚协议履行义务,不仅承担了学费,还按时足额支付每月2000元的生活费,保障了小琳的学业与生活。2024年,小琳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此时她已年满23周岁。然而,父亲在支付第一年读研学费后,却提出不再继续支付学费及生活费,理由是自己年岁已大,挣钱不容易,小琳已成年且具备独立生活能力,读研并非法定义务教育,已超出法定抚养范围。
多次沟通无果后,小琳认为父亲违反了离婚协议约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父亲继续支付其研究生阶段的学费,并按每月2000元标准支付生活费,直至研究生毕业。
判决:于法无据,驳回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而小琳父母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小琳已年满18周岁;截至小琳起诉之日,小琳已满24周岁。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为成年大学生支付抚养费的行为只是基于亲情和道义,而不是法定义务。小琳父亲已基于道义向其支付了大学本科期间的抚养费。另结合小琳父亲的庭审陈述及其提交的证据,小琳父亲目前月收入为4000余元,再苛责其负担小琳研究生期间的抚养费及学费显然不当,亦于法无据。综上,法院驳回小琳的诉讼请求。
说法:成年子女要树立独立意识
父母抚养子女本是法定义务,而子女成年后也要树立独立意识,通过自身努力承担起生活与学业的责任,而不是将压力完全转嫁到父母身上。家庭关系的维系需要双方的理解与包容,父母应在法定范围内履行抚养义务,给予子女必要的支持;成年子女也应尊重父母的意愿,主动承担起成年人的责任,通过勤工俭学、助学贷款追求学业梦想,在自身奋斗中实现人生价值,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家庭氛围。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廖媛莉
柚子清甜可口,为啥服药期间不能吃?
医生:强烈抑制人体酶活性,会造成“被动过量服药”
眼下正是柚类水果大量上市的季节,果香清甜、果肉饱满的柚子,凭借丰富的营养和清爽口感成为不少人的心头好。对此,省会专业药师11月11日发布健康提醒:柚子虽好,却不是人人皆宜,尤其是正在服药的人群,食用后可能引发药物蓄积,带来健康风险。
服药期间吃柚子有风险
北京积水潭医院郑州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药学部主任王娜介绍,柚子富含柚皮苷、香豆素等活性物质,具有抗氧化、抗炎、保护心血管的作用。柚子含丰富膳食纤维,适合糖尿病患者和血糖控制不佳的人群适量食用。同时,柚子含有充足的水分和维生素C,既能生津止渴、缓解上火,还能抑制黑色素生成、促进胶原蛋白分泌,助力肌肤紧致。此外,柚子热量极低,食用后饱腹感强,也是减重人群的优质选择。《本草纲目》中还记载,柚子能消食、解酒毒,对缓解孕吐也有一定帮助。
既然柚子有如此众多的优点,为何却说吃药的同时吃柚子存在“风险”?王娜表示,柚子的危险之处,在于其含有的呋喃香豆素成分。这种成分会强烈抑制肝脏中CYP3A4 酶的活性,而人体近半数药物都需要依靠这种酶代谢分解。而当酶的活性被抑制,药物无法正常“消化”,就会在血液中持续蓄积,相当于“被动过量服药”,副作用风险会大幅升高。以常见的降压药为例,服用期间吃柚子,可能导致血压骤降,引发头晕、心慌、乏力,严重时甚至会晕倒、休克。
“目前,已知有超过85种药物会与柚子发生相互作用,其中约一半可能引发严重不良反应。”王娜强调,除了降压药,还包括抗生素、止痛药、安眠药、抗癌药等多种常用药,呋喃香豆素可能使这些药物在血液中的浓度提升2~10 倍,带来不可预估的风险。
停药后间隔3天以上才能吃
部分市民认为“为避免风险,只需要把吃药时间和吃柚子的时间前后错开几小时就行”。对此,王娜明确否定:“呋喃香豆素对酶活性的抑制作用可持续72 小时,仅间隔几小时无法降低风险。实际生活中,只要服用的药物受柚子影响,整个用药期间都应避免食用,若实在想吃,需在停药后间隔3天以上。”
此外,专家建议,用药过程中,对各类加工后的柚子制品也需警惕。例如,柚子味饮料、果酱、酸奶等,只要含有柚子提取物或汁液,都可能引发相互作用。因为加工过程无法完全消除呋喃香豆素的影响,服药期间应一律避免。
那么,普通柑橘类水果能吃吗?王娜建议:“橙子、青柠、普通柚子等柑橘类水果,也含有少量呋喃香豆素,只是含量远低于柚子,风险相对较低。但是,由于不同品种、成熟度的水果中,呋喃香豆素含量波动较大,日常难以精准判断,服药期间最稳妥的做法是尽量少吃或不吃,避免心存侥幸。”
本报记者 王红
秋冬之交,金黄的银杏,成了郑州街头极致美景。
扇状的叶子,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每次看见,眼和心都同时被它点亮了。
此时,在经开区蝶湖之畔的法云寺内,那棵有着1200年树龄的银杏,正美得动人心魄。
这种美,富有层次,犹如千万把小巧的折扇在枝头摇曳,密密匝匝地织成一片光的云锦,一条流动的金色瀑布;
这种美,饱含生机,它的树干曾被劈砍、遭到火烧,根系却深深扎入土地,新生的枝叶依然以金黄的色彩展现着蓬勃的生命力;
这种美,充满诗意,微风拂过,银杏叶悠悠飘落,如同金色的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似乎在诉说着千年的故事。
古树守着古寺
提及这棵银杏树,不得不说树旁的法云寺与曹古寺村。
“法云寺又称曹古寺,但它比我们曹古寺村的历史要悠久得多。”经开区潮河办事处曹古寺社区书记李书军指着树旁的石碑说道。
仔细辨识碑文,其记载了中牟人刘宝宣于南宋开庆元年重建此寺的功绩。2005年,考古工作者发现这块石碑时,碑头还雕刻着双龙盘绕的图案,正面刻有“法云寺”三字,从而确认这就是始建于西汉的法云寺。如今,这座碑头被安放在法云寺正门右侧,向参观者述说着法云寺的悠久历史。
始建于西汉的法云寺,历经了唐、宋、元、明、清历代多次重建。而这棵1200多年历史的银杏树,大约是在唐朝重建时栽植的,自此之后,它便一直默默守在这里,成为古寺变迁的见证者。
“村里的老人们曾说,法云寺内原本还有几棵粗壮的银杏树,如今仅剩这一棵了。”李书军说,“它能存活至今实属不易。”
我们跟随他走到树下,飘落的银杏叶层层堆积在地面上,织成了一张厚实而广阔的金色地毯,踩上去软绵绵的,心情也随之放松。
直到我们来到树后,心一下子揪了起来。
这棵古树究竟经历了怎样的创伤?它的树干被斜向劈开,裂口从树根处向上延伸,裸露出古树内部的纹理。在“伤口”内侧,还残留着火烧后的碳化痕迹。
这道巨大的伤疤,无声地诉说着它曾经历的沧桑与磨难。
“80多年前,侵华日军占领了寺院,冬天天冷了,他们为了取暖就把树给劈了,还在树边堆上木柴烧火。”李书军说,“当时,大家都以为这棵树死了,想不到的是,后来树干又发了芽,旁边的树根还长出了几棵树苗,如今它们也长成大树,才有了现在的景色。”
古树将“伤疤”藏在了身后,将蓬勃的生机与绝美的风姿展现在人们眼前。
这棵郑州市区最古老的银杏树下,打卡拍照的人络绎不绝。
人们带着相机、手机,从各个角度记录下这棵古树的美。年轻人穿着汉服古装,与金黄的银杏叶相互映衬,脸上洋溢着青春的笑容;摄影爱好者们架起专业设备,专注地捕捉着每一个精彩的瞬间,希望能将这千年的美丽永远定格;偶尔,一阵风吹过,扬起漫天叶雨,树下便会响起一阵不约而同的、带着惊喜的轻呼。
人群中,有一位90后小伙儿,给我们指向西南方向,他说那里以前是曹古寺村,他的家曾在古树的不远处。
树与村的蝶变
小伙儿名叫耿增杰,古树像一个参照物,能让他轻松地找到家里老院的位置。“我们村是2016年搬迁到了新的社区,离这儿也不远,所以我经常会回来看看。”耿增杰笑着说,“现在的蝶湖公园,就是在我们村原址上建起来的。”
发源于新郑市郭店镇徐庄村的潮河,自南向北蜿蜒,在古树旁的法云寺后转了个弯,开始向东北流去,曹古寺村原来就在潮河的转弯处。
“原来,我们村只有孟姓一家,明末清初,有邢氏家族南迁,看这里有座法云寺,旁边有土岗,还靠着潮河,就留在了这里。”李书军说,“后来村庄的人数不断增多,面积也越来越大,法云寺也成为我们村的一部分了。1967年,这里建了水坝,形成了曹古寺水库。”
再后来,曹古寺村整体搬迁,人们在湖边建起了亭台水榭,铺设了蜿蜒的步道,种植了各种花卉绿植,蝶湖公园日益成形,而它的命名,既契合湖面的外形,也寄托了人们希望这里“化茧成蝶”的愿景。
银杏树南侧,一座大桥跨湖而过,桥体采用了环形斜拉塔,远看形似一枚巨大的戒指。“戒指桥”成为郑州网红地标,为整座公园增添了浪漫气质。
也许是有了公园的陪伴,1200岁银杏树的“心态”也变得年轻起来,深秋时节,古树下面的叶子仍然有许多绿色。“因为天气的原因,今年郑州银杏树的叶子黄得偏晚。”古树保护专家、登封市文物局世界文化遗产管理科靳红军向我们解释,“叶子变黄也跟树的每片叶子接收到的光照量、水分和营养状况等因素有关,一般营养充足而且背阴处的叶片,由绿变黄会更慢一些。”
虽然经过刀劈火烧,这些年,银杏树长势却依然良好。“我们每周都会来这里巡查几次,看看银杏树的生长状况。”潮河办事处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主任王森说,“古树的树池是2015年建的,有些小了,我们打算扩建大一点,让古树的根部有更多的生长空间。”
1200年的古树与年轻的城市公园相互映衬,构成了一幅独特而和谐的画面。
古树见证了法云寺与村庄的变迁,也见证了曹古寺水库的蝶变。而蝶湖公园也为古树带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每天都有大量的游客来到这里,他们围绕着古树,欣赏它的美丽,也感受着它的沧桑。
这棵银杏树的美,在阅尽沧桑后,归于一片纯粹的金黄。
本报记者 袁连贺 郭在伟 张为涛 周星星
来源:郑州晚报一点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