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股份修订公司章程:注册资本5.13亿元 聚焦新能源业务并优化治理结构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11-12 19:22 1

摘要: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普股份")近日发布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注册资本、业务范围、股东结构、治理架构及利润分配等核心内容进行明确。此次章程修订不仅夯实了公司治理基础,更凸显其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战略拓展的决心。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普股份")近日发布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注册资本、业务范围、股东结构、治理架构及利润分配等核心内容进行明确。此次章程修订不仅夯实了公司治理基础,更凸显其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战略拓展的决心。

注册资本与股东结构明确

根据章程披露,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2,599,264元(约5.13亿元),全部为普通股。公司前身为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6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总股本4.5亿股,2018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目前总股本达5.13亿股。

公司发起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发起人名称认购股份(股)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52,450,000净资产折股2011.6.16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152,550,000净资产折股2011.6.16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22,500,000净资产折股2011.6.16北京国投协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2,500,000净资产折股2011.6.16

业务范围拓展至新能源领域

章程第十五条明确公司经营宗旨为"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储能系统、热管理系统和其他汽车零部件",标志着公司从传统汽车部件向新能源汽车核心系统领域延伸。经营范围新增"电池制造、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等业务,具体包括: - 电池制造与销售 - 储能技术服务 - 隔热隔音材料制造 -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研发生产 - 智能车载设备制造

治理架构优化升级

公司构建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三级治理架构,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值得注意的是: 1.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2. 设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兼任首席合规官,强化合规管理 3. 明确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需经党委前置研究

利润分配政策清晰稳定

为保障投资者回报,章程规定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归母净利润的10% - 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满足条件时可实施股票股利分配 - 区分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分红比例: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不低于20%,成熟期且无重大支出时不低于80%

股份管理与投资者保护

章程对股份转让、回购及投资者保护作出详细规定: - 董监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 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时,持股比例不超过总股本10%,3年内转让或注销 - 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

亚普股份表示,本次章程修订符合最新监管要求,将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聚焦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主业,通过完善治理结构和强化合规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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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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