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门人力资源协同工作机制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11-01 07:04 1

摘要:第一条 目的与意义为打破部门壁垒,整合公司人力资源,促进知识、技能与经验的跨部门流动与共享,提升组织整体效能与战略协同性,有效支撑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机制。

第一条 目的与意义
为打破部门壁垒,整合公司人力资源,促进知识、技能与经验的跨部门流动与共享,提升组织整体效能与战略协同性,有效支撑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机制。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支机构所有部门在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事务上的协同合作活动。

第三条 基本原则

战略导向原则: 所有协同工作必须紧密围绕公司整体战略,服务于业务发展需要。全局最优原则: 各部门应超越本部门利益,从公司全局视角出发,寻求整体最优解决方案。权责对等原则: 在协同工作中,明确各参与方的权利与责任,确保事事有人负责,有章可循。高效沟通原则: 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及时与透明。互利共赢原则: 协同机制应设计为能够为参与各方带来实际价值,激发内生动力。

第四条 协同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 由公司分管人力资源的高层领导任组长,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业务部门及职能部门第一负责人为成员。职责:审议和批准跨部门人力资源协同的年度规划与重大方案。仲裁协同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争议与冲突。对协同工作的整体成效进行评估与督导。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与政策保障。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牵头部门)

负责本机制的起草、修订、宣贯与解释。作为协同工作的日常协调与推动中心,组织相关会议与活动。搭建并维护跨部门人才信息共享平台。监控协同工作进程,收集数据,并向领导小组定期汇报。设计并组织实施与协同机制配套的激励与考核方案。

第六条 各业务及职能部门(参与部门)

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参与协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根据公司要求,主动提出协同需求或积极响应他部门的协同请求。指派固定人员(如部门HRBP或协调员)作为跨部门协同的接口人,确保工作的连贯性。在本部门内宣导协同文化,确保制度落地。公平、客观地评价参与协同工作员工的表现。

第七条 人才共享与流动

内部借调: 针对短期项目或岗位空缺,经人力资源部协调,可进行员工的跨部门借调。借调期间,员工薪酬福利、绩效考核方案需由借出部门、借入部门与人力资源部三方共同商定。岗位轮换: 为培养复合型人才,每年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制定关键岗位的轮换计划,各部门有义务推荐和接收轮岗人员。专家资源池: 建立公司级的技术、管理专家库,专家成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为其他部门提供咨询、评审、培训等智力支持。

第八条 联合招聘与配置

对于需要多领域知识的复合型岗位,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成立联合面试小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或业务专家需参与甄选全过程,共同决策。在大型招聘或校园招聘活动中,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共享资源,共同塑造统一的雇主品牌形象。

第九条 协同培训与发展

课程共建: 鼓励各部门共享内部培训课程与讲师资源,共同开发跨部门通用能力课程(如项目管理、沟通协作等)。跨部门学习: 定期组织跨部门的经验分享会、案例研讨会和工作坊,促进最佳实践的传播。继任者计划: 针对中高层管理岗位,其继任者的培养应包含跨部门挂职锻炼环节。

第十条 绩效与薪酬管理协同

在制定部门绩效目标时,应嵌入跨部门协作的指标(如内部客户满意度、协同项目完成度等)。对于跨部门的重大项目团队,推行项目制考核与激励机制,奖金包与项目总成果挂钩,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分配建议,报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 需求发起
协同需求可由任何部门发起,填写《跨部门协同工作申请表》,明确协同目标、内容、预期成果、所需资源及建议参与部门,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第十二条 评估与立项
人力资源部在收到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需求部门与相关方进行初步沟通与评估。对于可行性强、价值明确的协同事项,报请领导小组立项。

第十三条 组建虚拟团队
项目立项后,由人力资源部协调,成立跨部门虚拟项目团队,明确团队负责人、各成员职责、工作计话划与沟通机制。

第十四条 实施与监控
虚拟团队按计划开展工作,团队负责人定期向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进展。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过程支持,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

第十五条 总结与评估
项目结束后,由虚拟团队提交总结报告,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效果评估,包括目标达成度、协作效率等,并将结果反馈至各参与部门及领导小组,作为后续改进与考核的依据。

第十六条 考核机制

将部门参与跨部门协同工作的成效,纳入该部门的组织绩效考评体系。将员工在跨部门项目中的个人表现,作为其个人绩效考核、晋升、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 激励机制

设立“年度最佳协作团队/个人”奖,对表现突出的集体与个人予以公开表彰和物质奖励。对于在人才共享、知识传承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部门,在年度预算、编制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第十八条 资源保障
公司应为跨部门协同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场地、信息技术平台等资源支持。

第十九条 沟通保障

建立定期的跨部门协同例会制度(如每季度一次),由人力资源部召集,通报情况,交流经验,解决问题。充分利用企业信息化平台,建立跨部门协作专区,实现信息、文档与进度的实时共享。

第二十条 解释权
本机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生效与修订
本机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定期(通常为一年)收集反馈意见,并对本机制进行修订和完善,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来源:红颜~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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