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天,铜陵市2025年“徽动消费·乐购铜陵”有奖发票活动正式启动!个人消费者在铜陵市区域内零售、餐饮、住宿消费满200元并取得个人名义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参与抽奖,最高可中3万元大奖。此次活动由铜陵市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举办,从2025年10月31日持续
今天,铜陵市2025年“徽动消费·乐购铜陵”有奖发票活动正式启动!个人消费者在铜陵市区域内零售、餐饮、住宿消费满200元并取得个人名义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参与抽奖,最高可中3万元大奖。此次活动由铜陵市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举办,从2025年10月31日持续至2026年1月3日,分三期执行,活动奖金总额达90万元,每期奖金30万元。首期活动从10月31日至11月21日。
活动覆盖铜陵市区域内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商户(不含水、电、气)。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这些商户消费满200元(含200元)以上,并取得个人名义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即可参与抽奖。
随着活动消息通过各大媒体传播,铜陵市民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平时吃饭购物都会要发票,但今天特别积极!”一位正在餐厅用餐的市民表示,“知道今天活动开始,特地凑够了200元的消费,就为了能参与抽奖。”
商场、餐饮店、住宿场所等多类商户也反映,消费者索要发票的意识明显增强。一位零售店主表示:“今天很多顾客消费满200元后都主动索要发票,询问抽奖事宜。”
在铜陵本地社交媒体上,有奖发票活动也成为热门话题。许多市民分享了自己参与活动的经历,并互相提醒索要发票的重要性。
铜陵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活动不仅是为了刺激消费市场活力,精准把握消费心理,以“小切口”直接撬动线下消费需求,更是为了涵养可持续税源。通过提升消费者主动索票意识,强化零售、餐饮主体依法开票的自觉性,从源头规范经营行为。
关于铜陵市2025“徽动消费 乐购铜陵”
有奖发票活动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提振消费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活跃市场氛围,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定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6年1月3日在我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5“徽动消费 乐购铜陵”有奖发票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0月31日至2026年1月3日。若活动期间国家、安徽省层面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本市将按照国家、安徽省要求同步调整或结合实施。
二、活动范围
(一)参与对象:个人消费者(指自然人消费者,不包括单位、团体或其他组织)
(二)开票商户:铜陵市区域内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商户(不含水、电、气)。
(三)发票类型:个人名义消费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需真实有效,不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定额发票、通用机打发票、红字发票、作废发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团体消费取得的发票。
(四)票面金额:单张票面金额200元(含200元)以上。
三、活动参与规则
(一)在铜陵市辖区范围内,个人消费者通过合法途径在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商户消费后取得真实有效的发票。
(二)参与抽奖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税务发票管理规定,开票主体必须为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
(三)参与抽奖的发票日期和支付凭证日期须在当期活动时间内。
(四)个人消费者付款时,主动向经营主体索取发票,取得符合票面金额的发票,通过第三方平台(“豚云”APP)上传发票照片,填写个人消费者本人真实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发票抬头姓名与活动参与者姓名需一致)。
(五)每人每期参与活动发票数量不超过20张。
(六)严禁虚开发票、发票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中奖资格,追回中奖资金,追究法律责任。
四、活动周期及奖项设置
(一)有奖发票活动共举办三期,第一期时间为10月31日至11月21日;第二期时间为11月22日至12月12日;第三期时间为12月13日至1月3日。
(二)有奖发票活动总奖金池90万元,每期奖金池30万元。首期奖项设置:特等奖3名,奖金30000元,合计金额90000元;一等奖10名,奖金3000元,合计金额30000元;二等奖60名,奖金1000元,合计金额60000元;三等奖140名,奖金600元,合计金额84000元;四等奖180名,奖金200元,合计金额36000元,以上奖金均为税前。后两期具体奖项设置和金额以当期活动公告为准。
(三)每人每期每个等次奖项限中一次,个人多次中奖时,奖金可叠加,从高到低累计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
(四)每期参与抽奖活动的有效发票数量超过4000张时(含4000张)启动抽奖程序;低于4000张时,当期抽奖活动取消,已登记参与该期活动的发票自动参与下期抽奖活动。
五、参与方式
(一) 消费者付款时应主动向商户索要符合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进入“豚云”APP,点击开屏图、首页大图等入口进入活动页面。
(三)按页面指引完成注册并登录,在活动页面填写个人信息、上传发票图片,提交后即可成功参与。
六、抽奖方式与时间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在每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抽奖程序,公开发票抽奖活动,市公证机构全程公证与监督。抽奖结果将通过“铜陵发布”“铜陵商务”“铜陵税务”“铜陵新闻网”微信公众号,“铜陵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告。
七、兑奖要求
(一)兑奖时间。中奖个人应当于开奖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兑领奖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领奖资格。
(二)兑奖方式。主办方将以短信的方式通知中奖个人,特等奖、一等奖中奖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中奖消费发票、支付凭证等前往指定兑奖地点核验兑奖,奖金将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兑付。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中奖者在“豚云”APP有奖发票活动界面,按要求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号,奖金于5至1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中奖者账户。
(三)个税缴纳。个人每期累计中奖金额超过800元,主办方在奖金发放时将按照《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4号)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其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兑奖:兑奖人不能提供完整有效兑奖资料的;超过兑奖时限的发票;非个人发票;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兑奖时开票商户已认定为非正常户、已注销的发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开具的发票;按照有关规定认定不予兑奖的其他情形发票。
咨询投诉电话
市税务局:0562-2882317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经开区经发局:0562-2819860
来源:铜陵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