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餐饮一根油条卖39元?工作人员称其个头大够两人吃 律师:侵犯了顾客的知情权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10-31 17:37 1

摘要:近日,有北京网友发帖称,其在金鼎轩某门店就餐时,因未提前询问价格点了一根油条,结账时发现该油条售价39元,直呼遭遇“油条刺客”,引发网友热议。对此,市监部门回应称,该产品已明码标价,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消费者可自主选择。

近日,有北京网友发帖称,其在金鼎轩某门店就餐时,因未提前询问价格点了一根油条,结账时发现该油条售价39元,直呼遭遇“油条刺客”,引发网友热议。对此,市监部门回应称,该产品已明码标价,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消费者可自主选择。

经视直播记者调查发现,金鼎轩德胜门店、方庄店等部分门店线上平台确有售价39元的“半米非矾油条”,同时也提供6元/份的小份油条,以满足不同需求。

之后,记者致电相关门店了解情况。工作人员介绍,39元的半米油条并非固定价格,“最早卖30元,现在调到了39元”,价格调整与菜品季度更新等因素有关。该产品也非全年供应,“去年和今年都曾下架几个月,后因顾客反馈较好又重新推出”。

对于价格较高的疑问,工作人员解释,该油条在原料和工艺上与普通油条存在差异:一是采用不含明矾的优质面粉,二是全程手工制作,口感更香酥。在分量方面,工作人员表示“半米油条个头较大,一般够两人食用,单人大概率吃不完”,并明确该产品在菜单中归类为“主食”,风味与普通油条相近。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称,尽管该油条定价较高,但已做到明码标价,符合市场调节规则,消费者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

头条号作者 “胡萝卜说法”@胡萝卜说法 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侵犯了顾客的知情权

虽然这根油条已经明码标价,但是顾客在吃之前并不知情,店员并没有告知,这就侵犯了顾客的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这么大一根油条,如果定价过高就应当告知顾客,让顾客有个心理准备,自主选择吃或者不吃。

来源:零度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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