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岁大爷相亲要求同居,老妇人爽快同意,提出条件让大爷惊呆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10-30 23:03 1

摘要:可那天下午,在街道活动中心那间常年飘着一股淡淡消毒水和老人茶味儿的屋子里,我对面那个女人,只用了三句话,就把我这点自以为是的见识,给拍了个粉碎。

我这辈子,活到六十九,自认什么风浪没见过。

可那天下午,在街道活动中心那间常年飘着一股淡淡消毒水和老人茶味儿的屋子里,我对面那个女人,只用了三句话,就把我这点自以为是的见识,给拍了个粉碎。

活动中心的王大姐是介绍人,她把我们俩凑到一块,自己就借口去倒水,把空间留给我们。

屋里很静。

静得能听见墙上那台老掉牙的挂钟,秒针“咔哒、咔哒”地走,像个催命鬼,一下一下,敲在人心里。

空气里有股子旧木头和茶叶混合的味道,阳光从百叶窗的缝隙里挤进来,在桌上切出一条条明晃晃的道子,灰尘在光柱里慢悠悠地打着旋。

我端起面前那个印着“为人民服务”的搪瓷缸子,喝了一口。

茶是温的,泡了很久,茶叶梗子都舒展开了,像一摊烂泥,沉在缸底。

没什么滋味。

我清了清嗓子,觉得不能再这么干耗着。

我是个男人,这种事,得我先开口。

“那个……我这人,说话直。”我把茶缸子放下,发出的声音有点大,在安静的屋里显得特别突兀。

她没反应,只是静静地看着我,眼神很平和,像一潭秋天的湖水,不起一点波澜。

她穿了件深蓝色的布褂子,洗得有点发白了,扣子扣得一丝不苟,头发在脑后挽成一个髻,虽然花白了,但梳理得很整齐。

脸上皱纹不少,可看着干净、体面。

“我老伴儿走了五年了。”我继续说,声音放低了些,“孩子们都成家了,在国外,一年到头也回不来一趟。这屋子啊,太空了。”

我说的是实话。

那房子,一百二十平,三室一厅,就我一个人住。

白天还好,我能出去溜达溜达,跟公园里那帮老哥们下下棋,吹吹牛。

可一到晚上,天一黑,那感觉就上来了。

你开着灯,整个屋子亮堂堂的,可就是觉得冷。

你打开电视,里面的人又哭又笑,热闹得不行,可那声音传到你耳朵里,好像隔着一层什么东西,怎么也进不到心里去。

有时候我做个饭,多炒了两个菜,对着空荡荡的桌子,愣是吃不下去。

那不是饿,是心里空得发慌。

“我呢,就想找个伴儿。”我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搭伙过日子,你给我做口热饭,我给你个遮风挡雨的家。平时能有个人说说话,生病了能有个人在跟前递杯水。就这么简单。”

我顿了顿,觉得铺垫得差不多了,该说正题了。

“所以,我就直说了。”我身体微微前倾,压低了声音,“要是觉得合适,咱俩就先搬到一块住。处得来,咱就去领个证。处不来,也别耽误彼此,好聚好散。你看怎么样?”

这话说出来,我自己都觉得有点惊世骇俗。

都这把年纪了,还学年轻人搞什么“试婚同居”。

我做好了她会拍桌子骂我“老不正经”,或者至少会涨红了脸,说不出话来的准备。

毕竟,我们这代人,骨子里还是传统的。

可她没有。

她还是那么静静地看着我,那双眼睛,好像能看透我心里所有的盘算和孤单。

过了足足有半分钟,久到我以为她是不是没听清的时候,她开口了。

她的声音不高,有点沙哑,但很清晰。

她说:“行。”

就一个字。

“行。”

我愣住了。

准备好的一大套说辞,什么“这都是为了彼此负责”、“新时代新观念”之类的,全都堵在了嗓子眼,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我甚至怀疑自己听错了。

“你说……啥?”我下意识地问了一句。

“我说,行。”她又重复了一遍,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同居,可以。”

我的心“咚”地一下,落回了肚子里。

紧接着,又是一阵狂喜。

成了!

这么容易就成了!

我脸上忍不住就露出了笑,想说点什么,比如“你真是个开明的人”之类的客套话。

可她没给我这个机会。

她紧接着说了第三句话。

“但是,我有个条件。”

我心里“咯噔”一下。

我就知道,没那么简单的事。

图钱?图房子?

我心里飞快地盘算着。

我的退休金一个月有六千多,房子在我自己名下,孩子们也都用不着我接济。

要是条件不过分,答应了也无妨。

毕竟,找个合心意的伴儿,比什么都重要。

“你说。”我故作镇定,端起茶缸子,又喝了一口,想掩饰自己的紧张。

她看着我,慢慢地说:“我的条件,不是要你的钱,也不是要你的房子。”

“那你要什么?”

“我要你,陪我做三件事。”

我更糊涂了。

做三件事?

这算什么条件?

“哪三件?”

“第一件,”她伸出一根手指,那手指因为常年做家务,关节有点粗大,“从这个星期天开始,每个星期天,你都要陪我去一个地方。去了什么都不用做,就陪我坐着。”

“去哪儿?”

“植物园,东南角,第三排,靠湖边的那条长椅。”

我皱起了眉头。

这算什么事?

每个星期天,跑那么大老远,就为了去公园坐一条长...椅?

听着就邪乎。

可我转念一想,不就是坐坐吗?又不费力气,也不花钱。

她爱坐,我陪着就是了。

“行。这个简单。”我点了点头,“第二个呢?”

“第二件,”她又伸出一根手指,“我家有一台很旧的收音机,坏了。我要你,帮我把它修好。”

修收音机?

我年轻的时候在厂里当过电工,摆弄这些东西,还算拿手。

虽然几十年没碰了,但琢磨琢磨,应该问题不大。

“这个也行。”我答应得很痛快,“小事一桩。还有第三件呢?”

她看着我,眼神里忽然有了一丝我看不懂的东西,像是悲伤,又像是怀念。

她沉默了很久,久到我又想端起茶缸子的时候,她才轻轻地说:

“第三件事,现在还不能告诉你。”

“要等我们做完了前两件事,我才会说。”

“如果你答应,那我们今天就算说定了。如果你不答应,就当我没来过。”

说完,她就不再看我,而是扭头望向了窗外。

阳光照在她花白的头发上,镀上了一层金边。

她的侧脸,在光影里显得有些落寞。

我脑子里乱成一团。

这叫什么事啊?

相个亲,跟猜谜语似的。

一个比一个奇怪的条件。

去公园坐着。

修个破收音机。

还有一个藏着掖着的“终极任务”。

我心里直犯嘀咕,这老太太,不会是有什么毛病吧?

可我看着她,看着她那虽然苍老但依旧挺直的脊背,看着她那平静无波的眼神,我又觉得,她不是个无理取闹的人。

她提的这些条件,背后一定有她的道理。

而我,一个快七十岁的老头子,孤家寡人一个,我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不就是陪着坐坐,修个东西吗?

我赌一把。

我想看看,她这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更重要的是,我想知道,那双平静的眼睛背后,到底藏着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好。”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说,“我答应你。”

她回过头,看着我,脸上第一次露出了一点点笑容。

那笑容很淡,像冬日里的一缕阳光,虽然不热烈,但却让人心里,莫名地感到了一丝暖意。

第一个星期天,我起了个大早。

说实话,我心里是有点不情不愿的。

好好的周末,不在家歇着,非要跑去植物园吹冷风。

我换上了一件自认为还算体面的夹克,对着镜子梳了梳本就不多的头发。

镜子里的人,眼角的皱纹像刀刻的一样,两鬓斑白,确实是老了。

我们约在植物园门口见。

我到的时候,她已经在了。

她还是穿着那件深蓝色的布褂子,脚上一双黑色的布鞋,手里提着一个军绿色的帆布水壶。

看我来了,她冲我点了点头,没多说话,就转身往里走。

我跟在她后面。

初冬的植物园,有些萧瑟。

树上的叶子掉得差不多了,光秃秃的树枝指向灰蒙蒙的天空,像一双双伸出来乞求的手。

地上铺满了枯黄的落叶,踩上去,“沙沙”作响。

空气里有股子泥土和腐烂叶子混合的味道,冷飕飕的,吸进肺里,有点凉。

我们俩一前一后地走着,谁也不说话。

只有脚下踩着落叶的“沙沙”声,和偶尔几声鸟叫。

我几次想开口,找点话题,比如问问她以前是做什么的,家里有几个孩子之类的。

可话到嘴边,看着她沉默的背影,我又咽了回去。

感觉说什么,都是多余的。

她对植物园的路很熟,七拐八拐,就把我带到了东南角。

这里人很少,很安静。

湖边的风有点大,吹得湖面泛起一层层细碎的波纹。

她说的长椅就在湖边,是一条很普通的木质长椅,油漆剥落得差不多了,露出底下灰白的木头。

有些地方,甚至长出了青苔。

她走到长椅前,用手帕仔细地擦了擦,然后坐下。

她拍了拍身边的位置,示意我坐。

我坐下了。

然后,我们就真的只是坐着。

她从帆布水壶里倒了杯热水,递给我。

水是温的,暖了暖我冰凉的手。

她自己也捧着一杯,小口小口地喝着,眼睛一直看着面前的湖。

我不知道她在看什么。

那湖,就是一片普普通通的湖,水不清澈,甚至有点浑浊。

湖对岸,是一些枯黄的芦苇,在风里摇摇晃晃。

我们就这么坐着。

十分钟。

二十分钟。

半个小时。

我开始觉得浑身不自在。

屁股下的木板又冷又硬,风跟刀子似的往我脖子里灌。

我忍不住了,开了口:“那个……我们,就一直这么坐着?”

她像是没听见,眼睛还看着湖面。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轻轻地“嗯”了一声。

“这有什么好看的?”我嘟囔了一句。

她没回答我。

又过了很久,久到我以为她不会再说话的时候,她忽然开口了。

“以前,这里不是这样的。”

她的声音很轻,像是说给自己听。

“以前,湖水比现在清亮,夏天的时候,里面开满了荷花。一到傍晚,全是呱呱的蛙叫。”

“那边的树,以前没这么高,是一片桃林。春天一到,粉红色的一大片,跟天上的云霞一样。”

她一边说,一边用手指着。

可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什么都没有。

没有荷花,没有桃林。

只有枯枝,败叶,和一湖浑水。

我没吭声。

我忽然觉得,她看的,或许根本就不是眼前的这片风景。

她看的,是她心里的风景。

是很多年前,存在于这里的,现在已经消失了的东西。

那天,我们在那条长椅上,足足坐了两个小时。

直到太阳偏西,天色开始暗下来,她才站起身。

“走吧。”

回去的路上,我们依旧沉默。

只是,我的心里,不像来的时候那么烦躁了。

我开始有点好奇。

好奇她说的那个开满荷花和桃花的植物园。

好奇她为什么,要每个星期天都来这里,守着一条破旧的长椅。

第二个星期天,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

天气比上周更冷了。

我特意多穿了一件毛衣,还带了个保温杯,里面泡了浓浓的姜茶。

她见到我,还是那样,点点头,就带路。

我们又在那条长椅上坐下。

这一次,我没再问“为什么”。

我学着她的样子,看着湖面,努力去想象她说的那些画面。

想象着夏天满湖的荷花,想象着春天漫天的桃粉。

可我想不出来。

我的眼睛里,只有一片萧条。

坐了一个小时左右,我把保温杯递给她。

“喝点吧,暖和。”

她愣了一下,接了过去。

她拧开盖子,喝了一小口,然后把杯子还给我。

“谢谢。”她说。

这是她第二次对我说这两个字。

第一次,是在我答应她那三个条件的时候。

那天,我们还是坐了两个小时。

临走的时候,她忽然对我说:“下周,你来我家吧。”

我心里一动。

“去你家干嘛?”

“你忘了?第二个条件。”她说,“修收音机。”

我这才想起来。

“好。”

她的家,在一个很老旧的小区。

楼道里的墙皮大片大片地脱落,露出里面的红砖。

空气里有股子潮湿的霉味。

她家在三楼。

门是那种老式的木门,绿色的油漆也斑驳了。

她拿出钥匙,打开门。

屋子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

家具都是几十年前的款式,桌子椅子都磨得油光发亮。

地是水泥地,扫得一尘不染。

整个屋子,有种时光停滞的感觉。

“你随便坐。”她给我倒了杯水,然后就走进了里屋。

很快,她抱着一个东西出来了。

那是一台收音机。

真的很旧了。

红色的塑料外壳,颜色已经暗淡了,上面还有几道裂纹。

调频的旋钮也掉了一个。

是那种最老式的,需要插电的台式收机。

“就是它。”她把收音机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像是在放一件稀世珍宝。

“我看看。”

我凑过去,拿起螺丝刀,开始拆后盖。

里面的线路已经老化得很严重了,很多地方的绝缘皮都脆了。

我检查了一下,是电子管烧了,还有几个电容也鼓包了。

“这……不好修啊。”我实话实说,“零件太老了,现在市面上根本买不到。”

“我知道。”她说,“我已经找过好几个修家电的师傅了,都说修不了。”

“那你还让我修?”我有点不解。

“他们是他们,你是你。”她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奇怪的信任,“我觉得,你或许有办法。”

我苦笑了一下。

她还真看得起我。

“我尽力吧。”

我把收音机拆开,把坏掉的零件一个个记下来。

接下来的几天,我跑遍了城里所有的电子市场,甚至托我以前厂里的老同事,去那些废品站里淘。

还真让我给淘到了几个型号差不多的电子管和电容。

虽然不是原装的,但改一改线路,应该能用。

那个周末,我没去植物园,而是提着我的工具箱,去了她家。

我们俩,就在那张老旧的饭桌上,摆弄那台破收音机。

我负责焊接线路,她就在旁边,给我打下手,递个钳子,拿个螺丝。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我们俩身上,暖洋洋的。

屋子里很安静,只有我用电烙铁时发出的“滋滋”声。

偶尔,我会跟她聊几句。

“这收音机,跟了你很多年了吧?”

“嗯。”她点点头,“结婚的时候,他送给我的。”

她口中的“他”,我知道,是她过世的丈夫。

“他那个人,就是个书呆子。”她一边用砂纸打磨着收音机的外壳,一边轻声说,“不会说什么好听的话,也不会送花。我们结婚,他就送了我这么个东西。”

她的嘴角,带着一丝笑意。

“那时候,我们穷,住在一个大杂院里。晚上,院子里的人都睡了,他就把收音机打开,调到一个播古典音乐的频道,把声音拧到最小最小,我们俩就凑在收音机旁边,头挨着头,一起听。”

“他跟我说,这音乐叫什么《月光奏鸣曲》,那音乐叫什么《蓝色多瑙河》。我也听不懂,就觉得,好听。”

“后来,生活好了,搬了楼房,家里电视、影碟机什么都有了。可他还是喜欢听这个老家伙。他说,电视里的声音太吵,只有从这里面传出来的声音,才最干净。”

我手上的动作,不知不觉地慢了下来。

我听着她用那种平淡的语气,讲述着过去的故事。

那些故事,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情节,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听着,心里就觉得,有点发酸。

我好像能看到,在很多年前,那个狭小的房间里,一对年轻的夫妻,头挨着头,凑在一台收音机前,听着那些他们或许并不懂的音乐,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那个下午,我终于把收音机修好了。

当我插上电源,拧开开关,一阵“沙沙”的电流声之后,一个清晰的播音员的声音,从喇叭里传了出来。

“……下面,请欣赏一首经典的钢琴曲,《秋日的私语》。”

悠扬的钢琴声,在小小的房间里流淌。

她坐在我对面,静静地听着。

眼泪,就那么毫无预兆地,从她那布满皱纹的眼角,滑了下来。

她没有哭出声,只是默默地流泪。

我有点手足无措。

我想安慰她,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只能把桌上的纸巾,推到她面前。

她摇了摇头,没有去擦。

她就那么让眼泪流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那台收音机,仿佛透过它,看到了另一个人。

过了很久,音乐停了。

她才像是回过神来,用手背胡乱地抹了把脸。

她看着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让你见笑了。”

“没事。”我摇摇头。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

她让我修的,根本就不是一台收音机。

她想修好的,是一段被尘封的记忆,一个连接过去和现在的通道。

她想听的,也不是收音机里的音乐。

她想听的,是那个曾经陪她一起听音乐的人,留在岁月里的回响。

收音机修好了,第二个条件,算是完成了。

我们又恢复了每个星期天,去植物园长椅上坐着的“惯例”。

只是,和之前相比,有些东西,不一样了。

我们之间的话,渐渐多了起来。

有时候,是她主动开口。

她会指着湖里的一只野鸭子,跟我说,她丈夫以前最喜欢看这些水鸟,能一看就是一下午。

她会指着远处的一棵歪脖子树,跟我说,他们年轻的时候,曾经在那棵树下躲过雨。

她说的,都是关于他的事。

而我,就做一个忠实的听众。

我发现,我竟然一点也不觉得烦。

我甚至开始期待,每个星期天,能听到更多关于那个素未谋面的男人的故事。

通过她的讲述,那个男人的形象,在我脑海里,一点点变得清晰起来。

他是一个大学老师,教物理的,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不善言辞,但心思细腻。

他喜欢看书,喜欢听古典音乐,喜欢摆弄花草。

他会在她生日的时候,不说一句“生日快乐”,却默默地在阳台上,种满她最喜欢的茉莉花。

他会在她生病的时候,笨手笨脚地学着熬鸡汤,结果把自己烫得满手是泡。

他会在他们吵架之后,不道歉,也不哄她,只是把家里所有的地,都拖得干干净净。

她讲这些事的时候,脸上总是带着笑。

那种笑,和我第一次见她时,那礼貌而疏远的笑,完全不同。

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带着甜意的笑。

我听着听着,有时候会觉得嫉妒。

嫉妒那个男人,能拥有她这么深沉的爱。

有时候,又会觉得释然。

我自己的老伴儿,也是个好女人。

她走了以后,我也时常会想起她。

想起她做的红烧肉的味道,想起她骂我乱丢袜子时那又气又笑的表情,想起她临走前,拉着我的手,让我以后一个人,要好好照顾自己。

原来,我们都是一样的人。

都是心里装着一个已经离开的人,然后,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只是,她比我更勇敢。

她敢于把那些记忆,一遍遍地拿出来,晾晒在阳光下。

而我,总是把它们藏在心底最深的角落,不敢去碰,怕一碰,就疼。

那天,我们从植物园回来,在小区门口,她忽然停下脚步。

“老李,”她第一次叫我的姓,“谢谢你。”

“谢我什么?”

“谢谢你,愿意听我这个老太婆,说这么多废话。”

“那不是废话。”我说,“我……挺喜欢听的。”

我说的是真心话。

她笑了。

“走吧,去我家。我给你看样东西。”

我们又一次来到她家。

她从一个上锁的抽屉里,拿出一个木盒子。

盒子很旧了,上面的雕花都磨平了。

她打开盒子,里面,是厚厚的一沓信。

信封已经泛黄,字迹也有些模糊。

“这些,都是他写给我的。”

她拿起最上面的一封,递给我。

我犹豫了一下,接了过来。

信封上,没有贴邮票,也没有邮戳。

收信人写着:吾妻,方云。

落款是:夫,陈敬生。

我抽出信纸。

信上的字,写得很漂亮,是那种很有风骨的钢笔字。

信的内容,却很简单。

“云:

今日天晴,风和日丽。阳台上的茉莉,开了三朵,甚是清香。

中午吃了你做的面条,甚好。

勿念。

敬生”

日期是三十年前的某一天。

我愣住了。

“这……你们住在一起,还写信?”

“嗯。”她点点头,“他那个人,嘴笨,不爱说话。有什么事,都喜欢写在纸上。”

“我们结婚四十年,他给我写了四十年信。有时候一天一封,有时候几天一封。家里的大事小情,他心里的喜怒哀乐,全在这些信里了。”

她拿起另一封。

“你看这封,是我们儿子考上大学那天,他写的。”

我接过来。

“云:

今日畅快。吾儿有出息,不负我望。

晚饭,当饮一杯。

敬生”

短短几句话,我却能感受到,一个父亲,那发自内心的骄傲和喜悦。

我又拿起一封。

“云:

今日与你争吵,是我不是。

言语过激,伤你之心,悔之晚矣。

然,君子固穷,有些事,不可为。望你体谅。

敬生”

我仿佛看到了一个固执而骄傲的知识分子,在向妻子道歉时,那别扭又真诚的样子。

我一封一封地看下去。

那些信,记录了一个男人的一生,也记录了一对夫妻,相濡以沫的四十年。

有他评上教授的喜悦。

有他母亲去世的悲伤。

有儿子结婚生子的欣慰。

也有他对自己日渐衰老的身体的无奈。

最后一封信,日期是他去世前三天。

那时候,他已经病得很重了,连笔都握不稳了。

信上的字,歪歪扭扭,像小孩子写的。

“云:

吾妻,见字如面。

恐时日无多,心中有万语千言,却不知从何说起。

此生有你,三生有幸。

来世,若有缘,还想与你,共听那曲《月光》。

勿悲,勿伤。

夫,敬生,绝笔。”

我的眼睛,一下子就模糊了。

我赶紧低下头,不想让她看到我的失态。

一个男人,在生命的尽头,对他挚爱的妻子,留下了这样的话。

此生有你,三生有幸。

这是何等深沉的感情。

我把信,小心翼翼地折好,放回信封,递还给她。

我的手,在微微发抖。

“他走了五年了。”她看着窗外,轻声说,“这五年,我每天都会把这些信拿出来看一遍。看着看着,就觉得,他好像还没走。他只是去了个很远的地方出差,总有一天,会回来的。”

“可是,我老了,记性越来越差了。我怕,有一天,我会忘记信里的内容。我怕,有一天,我会忘记他写字时的样子。”

“我更怕,有一天,我死了,这些东西,就没人知道了。他这个人,就真的,从这个世界上,彻彻底底地消失了。”

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恐慌。

我心里一震。

我好像,有点明白,她的第三个条件,是什么了。

“所以……”我看着她,试探着问。

她转过头,看着我,眼神里是前所未有的郑重。

“老李,我的第三个条件,就是想请你,帮我一个忙。”

“我想,给他回一封信。”

“一封,他永远也收不到的回信。”

“把他走了这五年,发生的所有事,都告诉他。把我想对他说,却一直没机会说的话,都写下来。”

“我……我自己的手,抖得厉害,写不了字了。而且,我肚子里墨水少,不知道该怎么写。”

“你是有文化的人,你帮我写。我来说,你来写。好不好?”

她看着我,眼神里,带着一丝恳求。

我的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我能说什么?

我能说不好吗?

我看着她那双充满希冀的眼睛,看着她那花白的头发,看着她那因激动而微微颤抖的嘴唇。

我重重地点了点头。

“好。”

那个下午,我们就坐在那张老旧的饭桌前,开始写那封永远也寄不出去的信。

我铺开纸,握紧笔。

这支笔,忽然变得有千斤重。

因为我知道,我将要记录的,是一个女人,对她丈夫,长达五年的思念。

“该怎么开头呢?”我问她。

她想了想,说:“就写,敬生,见信如晤。”

我笔尖落下。

“敬生,见信如晤。”

“你走了,有五年零三个月又十二天了。”她缓缓地开口,像是在数着什么珍宝,“这五年,家里没什么大变化。你养的那盆君子兰,我一直照看着,今年又开花了,比哪一年都开得好。”

“阳台上的茉莉,也长得很好。夏天的时候,一开窗,满屋子都是香味。只是,再也没有人,会在清晨,剪下一朵最新鲜的,放在我的床头了。”

“儿子和小孙子,去年回来看过我一次。小家伙长高了不少,都会背唐诗了。他指着墙上你的照片,问我,爷爷去哪儿了。我说,爷爷变成天上的星星了,在看着我们呢。”

“你放心,我身体还好。就是腿脚不太利索了,上楼有点费劲。还有,记性越来越差了。上个星期,我出门忘了带钥匙,在门口坐了半天,才想起来备用钥匙放在鞋柜底下。要是你在,肯定又要笑话我了。”

她就那么絮絮叨叨地说着。

说的,都是些最平常不过的家务事。

可我听着,写着,眼泪却止不住地往下掉。

一滴,两滴,砸在信纸上,晕开了一小团墨迹。

我赶紧用袖子擦掉。

我不敢让她看见。

一个大男人,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

可我控制不住。

因为,在她的讲述里,我看到了我自己。

看到了我老伴儿走后,我那空荡荡的屋子。

看到了我一个人,对着一桌子冷饭的孤单。

看到了我对着墙上她的遗像,自言自语的傻样子。

我们写的,不只是一封信。

是我们这些,被留下的人,共同的,无法言说的,巨大的悲伤和思念。

那封信,我们写了很久。

从下午,一直写到天黑。

写了整整五页纸。

她把这五年,所有想说的话,都说了出来。

说到最后,她哭了。

不像上次那样,是无声的流泪。

而是把脸埋在手心里,发出了压抑了很久的,呜咽的声音。

那哭声,像一只受伤的小兽,听得我心都碎了。

我没有去劝她。

我知道,她需要这样一场发泄。

她把这五年的委屈,孤单,思念,全都哭了出来。

我只是静静地坐在她身边,把我的肩膀,递了过去。

她靠在我的肩膀上,哭了很久很久。

直到哭声渐渐停歇,变成了轻轻的抽泣。

窗外,夜色已经很浓了。

屋里没有开灯,只有从窗户透进来的,路灯昏黄的光。

“谢谢你,老李。”她抬起头,眼睛又红又肿,声音沙哑。

“别这么说。”我摇摇头,“应该是我谢谢你。”

“谢我什么?”

“谢谢你,让我知道,原来思念一个人,也可以是这么……这么有力量的一件事。”

是啊,有力量。

在今天之前,我一直觉得,思念是一种负担,是一种折磨。

它会让你在深夜里辗转反侧,会让你的心,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透不过气来。

可今天,我看着她,我忽然明白了。

思念,也可以是一种力量。

它可以让你,有勇气,去对抗时间的流逝,去对抗记忆的衰退。

它可以让你,把一个已经离开的人,永远地,活在你的生命里。

“信,写完了。”我把那五页沉甸甸的信纸,整理好,递给她,“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烧给他。”她说。

我们找了一个铁盆,来到楼下的空地上。

夜风很冷。

她把信,一页一页地,放进盆里,然后,用打火机点燃。

火苗,“呼”地一下,蹿了起来。

橘红色的火焰,映着她满是泪痕的脸。

她看着那火焰,嘴唇微微翕动,像是在对那个世界的人,做最后的告别。

火光中,我仿佛看到了那个叫陈敬生的男人。

他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站在火光的另一头,对着她,露出了温柔的笑。

信,很快就烧成了灰烬。

一阵风吹来,黑色的灰烬,打着旋,飞向了漆黑的夜空。

她一直仰着头,看着那些灰烬,消失在夜色里。

很久,很久。

然后,她转过身,看着我。

“老李,”她说,“我的三个条件,都完成了。”

我点点头。

“现在,轮到你了。”

“我?”

“你一开始说的那个提议,还算数吗?”

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哪个提议?

哦,我想起来了。

那个“同居”的提议。

那个我以为是整个相亲核心的,最重要的问题。

可现在,在经历了这一切之后,那个问题,忽然变得,那么不重要了。

我看着她。

在昏黄的路灯下,她的脸,依旧苍老。

可她的眼睛,却亮得惊人。

那里面,没有了之前的平静和疏离,也没有了刚刚的悲伤和脆弱。

那里面,是一种洗尽铅华之后的,通透和安宁。

是一种,准备好,要重新开始生活的,勇气。

我忽然明白了。

她提出的那三个条件,根本就不是在考验我,也不是在为难我。

那不是条件。

那是一场,漫长的告别。

她是在用这种方式,邀请我,走进她的过去,参与她的告别仪式。

她是在告诉我,她的心里,曾经住着一个多么重要的人。

她要在我面前,亲手,为那段感情,画上一个句号。

然后,才能腾出心里那个位置,去接纳一个新的人。

她不是在找一个,能给她做饭,给她递水,给她养老的“伴儿”。

她是在找一个,能懂得她过去,能尊重她记忆,能陪她一起,走向未来的人。

而我,一开始,想的却只是那么简单,那么功利。

我只想找个人,填满我房子的空荡,驱散我内心的孤单。

我何其浅薄。

我何其幸运。

我看着她,心里百感交集。

有惭愧,有感动,有敬佩,还有一丝,连我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温柔的情愫。

我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

然后,我对着她,郑重地,摇了摇头。

“那个提riving,不算数了。”

我看到,她的眼神,瞬间黯淡了下去。

像一颗,即将熄灭的星星。

我心里一疼。

我赶紧接着说:“我不要同居。”

“我想,正式地,跟你求婚。”

“方云同志,”我学着几十年前的称呼,紧张得手心都在冒汗,“我,李卫国,一个六十九岁的,退休工人。我没你家老陈那么有文化,不会写信,也不会说什么好听的话。”

“但是,我愿意。”

“我愿意,以后每个星期天,都陪你去植物园坐着。不管你以后想看的是荷花,还是桃花,我都陪你一起等。”

“我愿意,以后你家里的收音机,电视机,洗衣机,只要是坏了的,都归我修。我保证,让它们,都能响,都能转。”

“我更愿意,以后,听你讲更多关于他的故事。你不用怕忘记,你忘了,我帮你记着。我们一起,把他记在心里。”

“然后,我们再一起,创造一些,属于我们俩的新故事。”

“方云同志,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说完了。

一口气,把这辈子,说过最肉麻的话,都说完了。

我的心,跳得像擂鼓。

我不敢看她的眼睛。

我怕,看到的是拒绝。

周围,死一般的寂静。

只有风,吹过光秃秃的树枝,发出“呜呜”的声音。

不知道过了多久。

或许只有一个世纪那么长。

我听到,一声轻轻的,带着鼻音的,“嗯”。

我猛地抬起头。

她哭了。

眼泪,又一次,从她的眼角滑落。

只是这一次,她的脸上,却带着笑。

那是我见过,最美的笑容。

像雨后的彩虹,像冬日里的暖阳,像春天里,第一朵盛开的桃花。

后来?

后来,我们没有同居。

我们直接去民政局,领了证。

红色的本本,拿在手里,有点烫手。

我把我的家,搬到了她的屋子。

哦,不。

是我们的屋子。

那台老收音机,就摆在客厅最显眼的位置。

每天晚上,我们都会打开它,听一会儿音乐。

有时候,是《月光奏鸣曲》。

有时候,是《秋日的私语》。

她会靠在我的肩膀上,跟我讲,当年,敬生是怎么跟她讲解这些曲子的。

我呢,就会跟她吹牛,说我年轻的时候,在厂里的联欢会上,用手风琴拉过《喀秋莎》,多威风。

每个星期天,我们还是会去植物园。

坐在那条长椅上。

看着湖面,看着远山。

有时候,我们会聊聊天。

有时候,我们什么也不说,就只是坐着。

但我们都知道,彼此的心里,在想什么。

我们不再孤单了。

因为,我们心里,都住着三个人。

一个她,一个我。

还有一个,永远活在我们记忆里,那个叫陈敬生的男人。

他没有离开。

他只是换了一种方式,继续爱着这个女人。

而我,何其有幸,能成为这份爱的,延续者和守护者。

我常常在想,什么叫“黄昏恋”?

或许,它不像年轻人那样,充满了激情和火焰。

它更像一壶温在炉子上的老茶。

初尝,有点平淡。

可你慢慢地品,细细地品,就会发现,那里面,有岁月的沉淀,有故事的醇香,有历经风雨之后的,通透和温暖。

那是一种,我懂你的过去,你陪我的未来,我们一起,把剩下的日子,过成诗的,幸福。

来源:LOL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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