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机上下来的人,个个脸色凝重,他们是广东省的头头脑脑,从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往下,一共19位核心领导,整个省委省政府的班子,差不多都到齐了。
海丰县的“缉私总指挥”,最后自己成了走私货最大的保护人。
这事儿听起来挺拧巴,但在1980年代初的广东,就这么发生了。
这个总指挥,叫王仲,是海丰的县委书记。
他的故事,得从1982年冬天,北京城里的一场特殊会议说起。
那年2月,北京的天还冻得硬邦邦的。
一架从广州飞来的专机,悄没声地降落在机场。
机上下来的人,个个脸色凝重,他们是广东省的头头脑脑,从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往下,一共19位核心领导,整个省委省政府的班子,差不多都到齐了。
新中国这么多年,把一个省的领导班子几乎整个儿叫到北京来“开小会”,这是头一回。
大伙儿心里都打着鼓,知道肯定是南边出了大事,而且是天大的事。
这事儿,就是席卷了整个南粤海岸的走私狂潮。
时间往前倒几年,1978年,改革开放的口子一开,紧挨着香港、澳门的广东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深圳那边划了个圈,整个珠三角就像一块干海绵掉进了水里,一下子活泛起来了。
钱、技术、还有各种各样新奇的玩意儿,都顺着这个口子往里涌。
那时候,人们觉得好日子要来了,到处都是机会,空气里都飘着一股子叫“希望”的味道。
可开窗通风,进来的不光是新鲜空气,还有苍蝇蚊子。
一股走私的邪风,贴着海岸线,从东到西,越刮越猛。
刚开始还只是小打小闹,渔民偷偷摸摸带点东西回来。
可到了1980年,这已经不是“偷偷摸摸”了,简直是明火执仗。
当时有位中央领导到广东视察,车刚停稳,就有人凑上来,压低了声音问:“同志,要‘日本货’吗?
手表,正宗的西铁城。”
这事儿把领导给惊着了,光天化日之下,都敢把生意做到中央领导头上了。
问题比这严重得多。
后来,一盘内部录像带送到了北京。
那画面,让人看了心惊肉跳。
广东沿海的一些渔村,白天看着是安安静安的渔港,一到晚上,大马力摩托艇的轰鸣声能吵得人睡不着觉,当地人管这叫“大飞”。
一箱一箱的电视机、收录机、电子表,跟不要钱似的从船上搬下来,就在码头上、村子里公开叫卖,那阵仗比菜市场还热闹。
这已经不是几个人的投机倒把,而是形成了链条,有人出钱,有人出船,有人在岸上接应,甚至还有人负责“摆平”关系。
上面不是没察觉。
1981年初,措辞严厉的文件就发下来了,点名广东、福建这几个沿海省份,要求下猛药,严打走私。
可这雷声大,雨点小。
缉私队前脚刚把货查了,没过两天,走私贩子就能托关系把货给“捞”出来,有时候连罚款都不用交。
明眼人都看得出,这背后要没“保护伞”撑着,他们哪来这么大胆子。
真正的炸雷,是1981年底。
中纪委的一份《信访简报》,直接摆在了几位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桌上。
这份简报,白纸黑字,揭露了一些广东干部拿手里的权力当人情,给走私开方便之门,甚至直接收钱分赃的事实。
德高望重的陈云同志看完,拿起笔批了几个字,那力道,像是要刻在纸上:“要严办一些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
…
要杀几个,判刑几个,开除党籍几个,并且登报。”
这几句话,就是一道死命令。
紧接着,中央的《紧急通知》就发到了广东,措辞是“雷厉风行”。
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19位广东高官被集体叫到北京,当面听取中央的决心。
一场席卷南粤的反腐风暴,已经箭在弦上。
而风暴眼,就是那个名叫王仲的县委书记。
在广东的走私地图上,海丰县是个重灾区。
这个地方地理位置特殊,海岸线又长又曲折,藏个船太容易了。
自古以来,这里就是走私贩子喜欢的地方。
而王仲,作为海丰县的一把手,县委书记,同时还挂着一个特别响亮的头衔——海丰县打击走私指挥部总指挥。
按理说,他应该是那把最锋利的刀,结果却成了最厚的那面盾。
在他“指挥”下的海丰,走私活动根本不是收敛,而是搞成了“全民运动”。
最夸张的时候,有个公社,六分之一的人口都在干这个,里面光党员干部就有一百多个。
走私,在当地已经不算什么丢人的事,反倒成了一种“有本事”的象征。
王仲不是一开始就这样的。
他掉进这个坑,是从1979年开始的。
当时,他手下一个公社的广播员想去香港“探亲”,来找他批条子。
那个年代,谁都知道去香港“探亲”是啥意思,多半是去带货的。
王仲心里跟明镜似的,当场就给拒了。
那时候的他,脑子里那根弦还绷着,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碰。
可那人是个“人精”,知道硬来不行,就琢磨着走“夫人路线”。
他打听到王仲在家里有点“怕老婆”,而且王仲的老婆孩子对港货、洋玩意儿眼馋得不行。
没过多久,一台17英寸的黑白电视机,在那个自行车都算大件的年代,被悄悄地送到了王仲家里。
这台电视机,就是压垮王仲的最后一根稻草。
当他下班回家,看到电视屏幕亮起来,妻子和儿子围着电视,脸上那种从没见过的兴奋和满足,他心里那道防线,咔嚓一下就断了。
他半推半就,嘴上说着“这怎么行”,可东西却留下了。
然后,他在那张“探亲”申请上,大笔一挥,签了字。
他当时可能没想过,他签下的不光是自己的名字,还有自己的前途和命运。
那台电视机一进门,欲望的口子就再也堵不住了。
起初,王仲还只是批批条子,打个招呼,帮走私贩子行个方便,自己拿点“感谢费”。
可人的胃口是会越喂越大的。
很快,他就不满足于这种“间接”的好处了。
他开始亲自下场,把他那个“打击走私指挥部总指挥”的身份,用到了极致。
他的玩法很“高明”:利用总指挥的身份,他能第一个知道缉私队查到了什么货,货放在哪个仓库。
走私贩子的货前脚刚被没收,王仲后脚就以“处理样品”“工作需要”这些名义,买通仓库保管员,把那些查获的手表、收录机大摇大摆地“提”出来,再转手卖回给原来的走私贩子,从中赚取差价和好处费。
从“缉私”到“销赃”,他一个人就完成了闭环。
从1980年到1981年,就一年多点儿的工夫,王仲经手倒卖的赃物,单子拉出来吓人一跳:光手表就有两百多块,收录机十几台,还有电视机、电风扇等等。
总价值算下来,超过了六万块钱。
那时候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一个月才三四十块钱,这笔钱,对普通人来说是天文数字。
更恶劣的是,他不仅自己贪,还带着手下人一起贪。
他的司机、县委办公室主任、甚至一些公社的书记,都跟着他有样学样,把查获的走私货当成了可以随意取用的“战利品”。
整个海丰县的缉私工作,从根子上就烂掉了。
纸终究包不住火。
中央派出的联合调查组进驻广东后,王仲的案子很快就浮出了水面。
1982年2月24日,也就是广东领导班子从北京开完会回来的第二天,王仲被正式逮捕。
面对审讯,他一开始还抱有幻想,后来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才彻底交代。
1983年1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王仲死刑。
枪声响过,一切归于沉寂。
在他曾经庇护过的走私仓库里,那些没来得及处理的电视机、收录机,静静地堆积着,成了那个疯狂年代最沉默的证物。
参考资料: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任仲夷画传》,广东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5年第1期,关于王仲、叶妈坎贪污、投机倒把案的刑事裁定书。
韩钢,《“反腐第一案”始末:海丰县委书记王仲伏法记》,《炎黄春秋》2013年第11期。
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来源:希拉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