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华医疗”,600587.SH)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多项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该计划项下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华医疗”,600587.SH)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多项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该计划项下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由原计算基础降至7.55元/股,回购数量由2.57万股增至3.34万股。
调整源于多轮利润分配及转增实施
公告显示,新华医疗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此次调整的核心原因是公司2021年至2025年中期多项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约定,需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回溯历史,新华医疗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1年12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1月向34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54.6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26元/股。此后,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业绩考核等原因,已多次对该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因利润分配实施调整过回购价格及数量。
价格、数量调整公式与计算过程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若公司在授予日后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需按以下公式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
回购价格调整规则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拆细:( P = P_0 \div (1 + n) )(其中( P_0 )为调整前价格,( n )为每股转增/送股比率) 派息:( P = P_0 - V )(其中( V )为每股派息额)回购数量调整规则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拆细:( Q = Q_0 \times (1 + n) )(其中( Q_0 )为调整前数量,( n )为每股转增/送股比率)
鉴于公司2021年至2025年中期已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转增方案,本次回购价格及数量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事项具体内容对回购价格影响对回购数量影响初始授予参数授予价格11.26元/股,拟回购数量2.57万股--2021年利润分配每股派息0.15元(含税)价格降至11.11元/股数量不变2022年利润分配每股派息0.15元(含税)价格降至10.96元/股数量不变2023年利润分配及转增每股派息0.50元(含税)+转增0.3股价格经转增后摊薄至8.05元/股数量增至3.34万股(2.57万股×1.3)2024年利润分配每股派息0.25元(含税)价格降至7.80元/股数量不变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每股派息0.25元(含税)价格降至7.55元/股数量不变经上述调整后,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最终回购价格确定为7.55元/股,回购数量确定为33,370股(即3.34万股)。
独立董事及法律机构确认程序合规
对于本次调整,新华医疗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称,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一致同意本次调整。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事项已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调整原因、价格及数量计算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合法有效。后续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公告同时强调,本次调整及后续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公告披露日,新华医疗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完成前两期解除限售,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将继续按照激励计划约定推进相关考核及解除限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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