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即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营口市将在全市开展越冬蚊消杀工作。”记者在10月29日营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此次越冬蚊消杀工作将结合蚊虫生命周期及季节活跃规律,嵌入我市全年蚊虫消杀工作中,实现全年蚊虫消杀闭环防控。
“即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营口市将在全市开展越冬蚊消杀工作。”记者在10月29日营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此次越冬蚊消杀工作将结合蚊虫生命周期及季节活跃规律,嵌入我市全年蚊虫消杀工作中,实现全年蚊虫消杀闭环防控。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口市卫生监督所)新闻发言人就我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发布。
发布人:
薛 静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田 莹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党一兵 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口市卫生监督所)党委副书记
主持人:
营口市委宣传部 尹 璐
据介绍,每年冬天气温大幅下降时,仍有部分蚊子能够躲藏在温暖、潮湿、避风、光线较暗且隐蔽的角落,进入不食不动的蛰伏越冬状态,成为新一年蚊虫繁殖的“源头种群”,即越冬蚊。针对越冬蚊活动能力受限、抵抗力降低、聚集成群的特性,我市将开展大规模消杀行动,降低2026年蚊虫密度,切断基孔肯雅热、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传播途径。地下室、杂物间、卫生间、污水排放口、市政窨井、下水道、景观池、废旧轮胎堆放点等区域,均为冬季防蚊灭蚊的重点区域。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口市卫生监督所)将统筹推进消杀工作,督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校及幼儿园(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每日清理工作区、生活垃圾,定期清理卫生死角,灭蚊时优先采用灭蚊灯等物理防制方式,确需化学消杀时,应选用低毒合规药剂,并提前告知相关人员;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区)每月组织居民“翻盆倒罐”,彻底清除积水、绿化带枯叶等蚊虫孳生地,无法清理的大型积水容器加盖密封;督促组织相关单位对道路绿化带、窨井、河道沿岸、公园等公共区域,每半月开展1次杂物清理,及时清除落叶、淤泥,避免积水滞留,针对无法排干的窨井、地下室集水井等水体,合理合规投放灭蚊幼剂并定期补充;督促各单位做好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市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下一步,我市将遵循“春防、夏治、秋控、冬清”的工作原则,组织全市各相关单位持续推进越冬蚊虫消杀工作,以“一抓到底”的韧劲,全面推进防蚊灭蚊工作走深走实。
记者 / 夏霖 编辑 / 夏霖
来源:昊天星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