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因网络不实言论侵害企业名誉权纠纷案,不仅为受损企业挽回了声誉,更以司法实践彰显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鲜明态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法治动能。
近日,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因网络不实言论侵害企业名誉权纠纷案,不仅为受损企业挽回了声誉,更以司法实践彰显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鲜明态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法治动能。
近日,被告通过其抖音账号发布一段经过剪辑的视频,配文直指某地出租车行业“不规范”,并捏造“单程不打表就要收15元车费”的虚假事实。
该视频发布后,迅速引发不明真相网友的转发和评论,对某地出租车行业的声誉造成严重冲击。经查实,根据涉事出租车车载完整视频显示,事件真相与被告所述完全不符:当日,被告乘坐出租车往返于A地与B地,单程计价器显示费用为9元,驾驶员考虑到往返行程,主动提出合计收取15元(低于两次单程费用总和18元),但被告对此不认可,在车内吵闹并录制视频。随后,驾驶员按被告要求再次打表验证单程费用为9元,被告最终扔下20元后扬长而去。然而,被告却截取片段视频,断章取义、歪曲事实,将正常计费过程包装成“司机乱收费”,并诋毁整个行业形象,其行为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网络平台发布的视频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属于故意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客观上造成原告企业及当地出租车行业声誉受损。经向双方释法明理,被告认识到自身错误,在法院组织下,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被告于领取调解书后十日内,在其抖音账号公开发布经法院审核的道歉声明,置顶保留不少于5日,并向原告公开致歉;
2、若未按期履行道歉义务,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3、向原告支付名誉损害赔偿款及案件受理费。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其名誉权、经营权等合法权益的保障,直接关系到营商环境的“温度”与“活力”。
本案中,法院的调解并非简单的纠纷了结,更传递出三层鲜明导向:
一是坚决制止“舆论暴力”对企业的侵害。网络时代,不实言论的传播可能瞬间摧毁企业多年积累的信誉。法院通过审理明确:任何以捏造事实、恶意剪辑、煽动对立等方式损害企业名誉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司法保护为企业筑起“防波堤”。
二是维护行业声誉就是守护市场秩序。作为城市的流动名片,出租车行业的服务水准是营商环境的直观体现,是影响区域营商环境口碑的重要因素。司法机关对诋毁行业形象的行为亮剑,不仅是在保护单个企业,更是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生态,让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免于“无妄之灾”。
三是为企业安心经营“卸下包袱”。当企业遭遇不实信息攻击时,司法机关及时介入、公正裁判,让企业不必陷入“自证清白”的困境,能够集中精力搞经营、谋发展,这正是法治营商环境应有的“安全感”。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当每一个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法律的坚定维护,当公平正义成为市场运行的常态,营商环境的“土壤”必将更加肥沃,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也将更加充沛。下一步,安州区法院将进一步提升涉企司法服务质效、严格规范司法审判执行行为、拓展创新涉企司法辅助服务、多元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全力为安州区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编辑:张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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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线锦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