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四十多年了,我书桌抽屉最深处,一直锁着一只小小的、褪了色的银手镯。那不是什么值钱玩意儿,样式老旧,上面还有几道浅浅的划痕,可它却像一把锁,锁着我整个青春时代最沉重,也最滚烫的秘密。每当夜深人静,我偶尔打开抽屉看它一眼,那股混着瓜果清香和泥土腥气的夏夜味道,就会
四十多年了,我书桌抽屉最深处,一直锁着一只小小的、褪了色的银手镯。那不是什么值钱玩意儿,样式老旧,上面还有几道浅浅的划痕,可它却像一把锁,锁着我整个青春时代最沉重,也最滚烫的秘密。每当夜深人静,我偶尔打开抽屉看它一眼,那股混着瓜果清香和泥土腥气的夏夜味道,就会瞬间将我拉回一九七八年的那个夜晚。
那年我二十岁,高中毕业回乡,在生产队里挣工分。正值盛夏,队里的几亩西瓜地长势喜人,就等着熟透了拉到县里换钱。看瓜的任务,就落在了我这种年轻力壮、又没家没口的小伙子身上。瓜地边上搭了个简陋的瓜棚,一张草席,一盏马灯,就是我的全部家当。白天还好,到了晚上,四野俱寂,只有虫鸣和风声,偶尔远处传来几声狗叫,听着倒也瘆人。
我们村的村花叫林晚秋,人如其名,美得像秋日里最明净高远的天空。她不是那种妖艳的美,而是一种清澈的、带着书卷气的美。皮肤白净,眼睛像含着一汪水,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她是村里唯一读过高中的女孩,说话细声细气,走路都比别的姑娘家轻盈几分。村里的小伙子,没一个不对她动心思的,我也不例外。只是我性子闷,家里又穷,只敢在人群里偷偷多看她几眼,连跟她说话的勇气都没有。
那个改变了我一生的夜晚,和之前的任何一个夜晚都没有不同。月亮被乌云遮了一半,瓜棚里的马灯火苗被风吹得忽明忽暗。我喝了口凉白开,正准备躺下眯一会儿,忽然听到瓜地深处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我心里咯噔一下,第一反应就是遭了贼。这年头,粮食金贵,一个西瓜也能让一家人解馋好几天。我抄起靠在棚边的木棍,猫着腰,顺着声音摸了过去。
月光从云缝里钻出来,洒在瓜藤上,银晃晃的一片。我借着月色,看到一个人影正蹲在一片瓜藤后面,鬼鬼祟祟的。我心里火气上涌,大喝一声:“谁!干什么的!”
那人影被我吓得一哆嗦,猛地站了起来。月光正好照在她脸上,我整个人都僵住了。竟然是林晚秋。
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碎花衬衫,手里紧紧攥着一个小布包,脸色在月光下白得像纸。她看到是我,先是惊恐,然后那双水汪汪的眼睛里迅速漫上一层绝望。她没跑,也没辩解,只是死死地咬着嘴唇,身体微微发抖。
我愣在原地,手里的木棍变得无比沉重。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林晚秋,那个在我们所有人心中像仙女一样的姑娘,怎么会半夜三更跑到瓜地里来偷瓜?我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有震惊,有失望,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难受。
“晚秋……你……”我喉咙发干,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她低着头,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投出一片阴影,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张卫国,是我。”
“你……你这是干啥呀?”我走近了几步,心里乱成一团麻,“你要是想吃瓜,跟我说一声,我给你挑个大的,犯不着……”
我的话没说完,她忽然抬起头,眼睛里闪过一丝凄厉的光。那不是我熟悉的林晚秋,那眼神里充满了被逼到绝境的困兽般的挣扎。她没看我,而是看向我身后不远处,那里还有一个人影,正从另一头悄悄往外溜。
我顺着她的目光回头,那是个我再熟悉不过的背影——村里的二流子,王二赖。他平日里游手好闲,偷鸡摸狗,是村里人人唾弃的角色。
一瞬间,一个肮脏的念头不受控制地钻进我的脑子。孤男寡女,半夜三更,瓜田深处……林晚秋的“丑事”,难道是……我不敢再想下去,只觉得一股血直冲头顶,浑身的血液都凉了。那个我心中冰清玉洁的仙女,怎么会和王二赖这种人搅和在一起?
王二赖见被我发现,撒腿就跑,很快就消失在夜色里。
瓜地里只剩下我和林晚秋,空气仿佛凝固了。我看着她,那个曾经让我连对视一眼都会心跳加速的女孩,此刻却让我感到无比的陌生和心痛。我觉得自己像个傻子,一个天大的傻子。
“为什么?”我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却嘶哑得不像话,“为什么是他?林晚秋,你怎么能这么作践自己!”我的声音里带着我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愤怒和颤抖,那是一种珍视的东西被摔碎的愤怒。
林晚秋的身体晃了一下,像是被我的话刺中了。她惨然一笑,那笑容比哭还难看。“作践?”她喃喃自语,然后抬起头,直视着我的眼睛,那双美丽的眼睛里,此刻只剩下死灰般的平静。
她慢慢摊开一直紧攥着的手,那个小布包掉在地上,发出“叮当”一声轻响。借着月光,我看到布包里滚出来的,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而是一只银手镯,样式很老,但在月光下依然泛着柔和的光。
我愣住了。
“张卫国,”她的声音不大,却像一把锤子,一下下砸在我的心上,“我娘病了,肺痨,天天咳血。县里的医生说,要用一种叫‘链霉素’的药,贵得吓死人。家里能卖的都卖了,就剩下我奶奶传给我娘的这只镯子。”
她顿了顿,深吸一口气,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我爹是个老实人,他舍不得,说这是我奶奶的念想。可我娘等不了了……我求了王二赖,他认识县里收旧货的,答应帮我卖个好价钱,但是……他要我今晚在这里把东西给他。”
我的脑子“嗡”的一声,一片空白。原来,所谓的“丑事”,竟然是这个。我刚才那些龌龊的想法,像一根根烧红的针,狠狠扎进我的心里,让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看着她单薄的肩膀在夜风中微微颤抖,看着她那张写满无助和屈辱的脸,心里疼得像是被人生生剜掉了一块。
一个读过高中的、骄傲的女孩,为了救母亲的命,不得不放下所有的尊严,在深夜里去求一个所有人都看不起的无赖。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又承受了多大的委屈?
我蹲下身,捡起那只冰凉的银手镯,递还给她。我的手在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林晚秋没有接,她只是看着我,眼神空洞得可怕。忽然,她笑了,那是一种彻底放弃的笑。她往前走了一步,离我极近,我甚至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皂角香。
“张卫公,你都看见了。”她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一种决绝的冰冷,“现在,你想怎样就怎样吧。”
那一刻,时间仿佛静止了。夜风吹过瓜藤的沙沙声,远处的虫鸣,都消失了。我只听见自己擂鼓般的心跳。她说,你想怎样就怎样。这句话,在那个年代,从一个女孩子的嘴里说出来,尤其是在这种情境下,意味着什么,我比谁都清楚。她以为,她的名声已经毁了,她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失去了。
我看着她那双绝望的眼睛,里面没有一丝一毫的情欲,只有一片死寂的深渊。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疼得无法呼吸。我脑子里那个肮脏的念头又冒了出来,像个魔鬼在引诱我:她都这么说了,她是村花,是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
但我只挣扎了一秒钟。因为我看到的,不是一个任人宰割的猎物,而是一个为了母亲,不惜赌上自己一切的、值得尊敬的灵魂。如果我真的做了什么,那我跟趁人之危的王二赖又有什么区别?我张卫国,穷归穷,但骨气和良心不能丢。
我猛地后退一步,拉开和她的距离。我把手镯硬塞进她的手里,用我这辈子最严肃、最郑重的语气说:“林晚秋,你听着。第一,今天晚上的事,我烂在肚子里,谁也不会说。第二,这镯子你收好,这是你奶奶的念想,不能卖。第三,你赶紧回家去,就当没来过这里。”
她愣愣地看着我,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双死寂的眼睛里,终于有了一丝光亮,像黑夜里亮起的第一颗星。
“钱的事……”她嘴唇动了动,眼泪毫无征兆地滚落下来,“我娘的药……”
“钱的事,你别管了,我来想办法。”我几乎是脱口而出。我当时也不知道自己能有什么办法。我一个穷小子,兜比脸还干净。但那一刻,我就是想保护她,保护那个在绝境中依然闪耀着人性光辉的她。
我把她推出了瓜地,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小路的尽头,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回到瓜棚,我一夜无眠。马灯的火苗跳跃着,映着我年轻而困惑的脸。我想了一整夜,第二天一大早,我做了一个连我自己都觉得疯狂的决定。
我找到了生产队的队长,我的远房叔叔。我跟他说,我爹身体不好,我想去县里的砖窑厂做工,那里挣钱多。队长劝我,说砖窑厂的活儿又苦又累,不是人干的。但我铁了心,磨了半天嘴皮子,他终于同意了。
我没敢跟家里只说队里派我去县里学习。揣着队里预支的二十块钱,我头也不回地去了砖窑厂。那真不是人待的地方,夏天的窑洞里像个蒸笼,汗水顺着脸往下淌,落到地上瞬间就蒸发了。每天十几个小时,我背着滚烫的砖坯,肩膀被磨得血肉模糊,晚上回到工棚,累得连手指头都不想动一下。
可我一想到林晚秋那双绝望的眼睛,一想到她母亲在病床上等着救命钱,我就觉得浑身又充满了力气。我省吃俭用,一块钱掰成两半花。两个月后,我终于凑够了一百五十块钱。在当时,那是一笔巨款。
我请了个同乡,让他把钱匿名送到林晚秋家,只说是远方亲戚还的债。做完这一切,我感觉自己像是打了一场大胜仗,虽然浑身是伤,但心里却无比的踏实和骄傲。
那年秋天,我因为过度劳累,在工地上晕倒了,被送回了村里。我瘦得脱了相,像个非洲难民。村里人看我的眼神都怪怪的,背地里都在议论,说我肯定是在外面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爹气得拿棍子要打我,骂我没出息。我什么也没解释,只是默默地承受着。
有一天,林晚秋来我家了。她给我送来了一篮子鸡蛋,当着我爹娘的面,什么也没说,只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那一眼里,有感激,有心疼,还有一种我当时读不懂的复杂情绪。从那以后,村里的风言风语渐渐变了。大家开始说,林晚舟知恩图报,来看望生病的张卫国。没人知道,我们之间那个天大的秘密。
她的母亲,靠着那些药,多活了两年。
后来,恢复了高考。林晚秋底子好,考上了省城的师范大学,成了我们村飞出去的第一只金凤凰。她走的那天,我去送她。在村口的老槐树下,她把那只银手镯塞到我手里。
“卫国,这个你拿着。”她眼睛红红的,“钱,我以后一定会还你。这份恩情,我一辈子都记得。”
我推辞不要,她却很坚持:“你就当是替我保管。等我能堂堂正正地把它赎回来那天,你再还给我。”
她走了,我们的人生轨迹就此岔开。她大学毕业后,留在了省城当老师,后来嫁给了一个大学教授,生活幸福。而我,因为身体在砖窑厂落下了病根,干不了重活,就一直在村里务农,后来娶了邻村一个朴实的姑娘,生儿育女,过着最平凡的日子。
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那一百五十块钱,她没有还,我也从没想过要去讨。那只银手-镯,就一直留在了我的抽屉里。
时间一晃就是四十多年。我的儿子也早已成家立业,孙子都上中学了。有一年,儿子从省城回来看我,跟我说起他遇到的一个很有名望的老教授,说她讲课特别好,而且特别关心从农村来的贫困学生,资助了好几个孩子读完大学。儿子说,那个老教授,好像就是我们村出去的,叫林晚秋。
我听着,浑浊的老眼不禁有些湿润。我摆摆手,让儿子别说了,自己一个人走回房间,打开了那个尘封的抽屉。
月光透过窗户,照在那只小小的银手镯上,它依然泛着温润的光。我仿佛又看到了那个夏夜,那个在瓜地里瑟瑟发抖的女孩,和她那句绝望的“你想怎样就怎样”。
我这辈子,平平无奇,没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每当想起那个夜晚,想起我的选择,我就觉得,我张卫国,活得还算是个爷们儿。我守住了一个女孩最珍贵的尊严,也守住了自己内心的那份善良和干净。
那个所谓的“丑事”,其实一点也不丑。它是我见过的人性中最美丽、最悲壮的一幕。而林晚秋,她用自己的一生,把那份善意,传递给了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我轻轻合上抽屉,锁住的不仅是一段往事,更是一个男人心中最纯粹的骄傲。人这一辈子,会遇到很多诱惑和选择,但总有些东西,比欲望更重要,比利益更长久。那东西,叫良心。
来源:凌洁漫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