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王梅的电话打来时,我正蹲在院子里给我的那几株兰花浇水。手机在石桌上嗡嗡作响,像一只被困在玻璃瓶里的蜜蜂,声音里都透着一股子焦躁。我慢悠悠地洗完手,擦干,才划开接听键。
王梅的电话打来时,我正蹲在院子里给我的那几株兰花浇水。手机在石桌上嗡嗡作响,像一只被困在玻璃瓶里的蜜蜂,声音里都透着一股子焦躁。我慢悠悠地洗完手,擦干,才划开接听键。
“建华哥,你到底怎么想的?人家张小曼那么好的条件,你居然给拒了?你知不知道,她一走,我这电话都快被打爆了,好几个人抢着要她的联系方式呢!”王梅的声音跟机关枪似的,噼里啪啦地砸过来。
我把手机拿远了点,看着院子里那棵老槐树,淡淡地说:“王妹子,这事儿,不合适就是不合适。”
“不合适?哪里不合适了?”王梅的调门又高了八度,“四十四岁,保养得跟三十出头似的,有自己的服装店,会打扮,性格又开朗。你六十了,人家都不嫌你年纪大,你倒挑剔起来了?李哥啊李哥,你到底想要个什么样的天仙?”
我没说话,听着她在电话那头发泄。我知道,在王梅,甚至在所有人看来,我的拒绝都显得那么不可理喻,甚至有点不识抬举。张小曼,确实很美。
见她的那天,是在湖边的一家茶馆。她比照片上更动人,穿着一条素雅的连衣裙,长发微卷,眼角虽然有细纹,但那双眼睛亮得像含着一汪秋水。她一坐下,整个茶馆仿佛都明亮了几分。她身上有种活力,一种被岁月沉淀过,却依旧热烈燃烧的生命力。
我们聊得还算愉快。她夸我的气色好,不像六十岁的人。我夸她有气质,不像个生意人。她很健谈,从她的服装店聊到她刚结束的西藏之旅,从她女儿在国外留学聊到她最近迷上的广场舞。她的世界是五彩斑斓、热热闹闹的,像一幅色彩饱和度极高的油画。
我静静地听着,偶尔附和几句。我承认,有那么一刻,我确实动心了。我老伴走了五年,这五年,家里静得能听见灰尘落地的声音。或许,有这样一个女人在身边,能给这死水一般的生活,重新注入一些色彩和声音。
她似乎也对我很满意,笑着问我:“李哥,你退休了,平时都干些什么呀?可别天天闷在家里,人会闷坏的。要不以后跟我那些姐妹一起出去旅游吧?我们下个月还打算去云南呢。”
我笑了笑,指着自己手上的薄茧说:“我啊,就喜欢侍弄我院子里那些花花草草,再就是看看书,练练字,一天就过去了。我这人,天生喜静,怕吵。”
她的笑容僵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了自然:“哎呀,那多没意思。人活着,不就图个热闹嘛。李哥,你就是太孤单了,等我们在一起了,我带你好好玩玩,保证你喜欢上。”
她的话很热情,也很真诚。但我心里那点刚刚燃起的小火苗,却被这盆热情的水,“呲”的一声,浇灭了。
我看着她,一个问题脱口而出:“小曼,你有没有试过,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一个下午,什么都不干,就看着窗外的叶子从绿变黄,从黄到落?”
她愣住了,似乎没明白我为什么突然问这个。她想了想,摇摇头:“那不得无聊死啊?一个下午,我能谈成好几笔生意,或者跟姐妹们打好几圈麻将了。李哥,你这想法,太……太像个老头子了。”
她说完可能也觉得不妥,补充道:“我不是说你老的意思,我是说,生活嘛,就该热气腾腾的。”
我点了点头,没再继续这个话题。我知道,我们之间,隔着一条河。河两岸的风景截然不同,谁也过不去,谁也不想过来。
那天下午,后面的聊天就变得有些客套和疏离。她给我看她手机里旅游的照片,一张张翻过去,每一张都是热闹的人群,鲜艳的丝巾,和她标志性的灿烂笑容。而我,脑子里浮现的,却是我那个小院,午后的阳光透过槐树叶的缝隙洒在石桌上,茶杯里升起袅袅热气,身边只有风声和鸟鸣。
临走时,她客气地问:“李哥,那我们……下次再约?”
我沉默了几秒钟,很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说:“小曼,你是个非常好的女人,真的。你很美,也很有活力,跟你在一起的人,一定会很幸福。我们可能不太合适。”
她的表情从惊讶到错愕,最后变成了一丝了然的自嘲。她大概以为,我是嫌弃她什么,或者只是找个借口。她点了点头,没再多说,转身走了。她的背影,依旧挺拔,依旧美丽,但透着一股被冒犯的骄傲。
挂掉王梅的电话,我走进书房,从书架最里面,拿出一个相框。相框里,是我和亡妻的合影。照片上的她,穿着朴素,笑容温婉,算不上多漂亮,但那双眼睛里,有一种和我一样的宁静。
我和妻子是大学同学,都是教书的。我们一辈子没吵过几次架,不是没矛盾,而是我们解决矛盾的方式,不是争吵。我们会坐下来,一人泡一杯茶,把问题摊开,慢慢聊。更多的时候,我们甚至不需要说话。
我记得有一年冬天,大雪封路,学校提前放了假。我们被困在家里,整整三天。没有电视,没有网络,只有一屋子的书,和窗外呼啸的北风。那三天,我们几乎没怎么说话。她靠在窗边的躺椅上织毛衣,我坐在书桌前临摹碑帖。阳光好的时候,雪光映进屋子,亮得晃眼。她会抬头看看我,笑一笑。我也会停下笔,看看她,也笑一笑。
那种安静,不是沉闷,不是尴尬,而是一种饱满的,流动着温情的默契。我们的灵魂,在同一个频率上共振。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她也知道我需要什么。我们可以在喧闹的人群里牵着手,找到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宁静;也可以在寂静的深夜里,分享同一本书,感受文字带来的共同的心跳。
她走后,我最怕的不是孤单,而是那种深入骨髓的,无人共鸣的寂寞。
我尝试过改变。儿子怕我一个人闷出病来,给我报了老年大学,学摄影。我背着相机,跟着一群叽叽喳喳的老头老太太,去了很多地方。他们很开心,在每个景点前摆出各种姿ástures,大声地笑,互相拍照。可我,却总觉得格格不入。我更喜欢脱离队伍,一个人走到僻静的角落,拍一片光影下的青苔,或者一只停在栏杆上的麻雀。
我的快乐,他们不懂。他们的热闹,我融不进。
这就是我无法接受张小曼的原因。她很好,像一团火,能照亮周围的一切。但我是个守着一盏孤灯的人,我需要的,不是另一团火来把我燃烧殆尽,而是另一个人,能走过来,和我一起,安安静-静地守着这盏灯,看它在漫漫长夜里,发出微弱而温暖的光。
我的要求,听起来似乎很简单,但又似乎比任何物质条件都苛刻。
我需要一个伴侣,她能听懂我的沉默。当我在院子里摆弄那些花草一个小时不说话时,她不会觉得我沉闷,而是会递过来一杯水,然后坐在旁边,静静地看书或者发呆。
我需要一个伴侣,她能分享我的喜悦。当我读到一本好书,看到一段绝妙的文字,激动地想与人分享时,她不会不耐烦地说“看不懂”,而是会凑过来看一看,哪怕只是为了感受我此刻的心情。
我需要一个伴侣,她能理解我的世界。我的世界不喧闹,没有麻将和酒局,没有说走就走的旅行。我的世界里,有的是书本里的金戈铁马,是笔墨下的山水丘壑,是泥土里的四季更迭。我希望她能走进我的世界,哪怕只是偶尔,而不是一直站在门口,催促我走出去,去迎合她的繁华。
张小曼给不了我这些。她的生活方式,决定了她需要的是掌声,是陪伴,是永不落幕的舞台。她会把我的安静当成孤僻,把我的独处看作乏味。她会努力地改造我,想把我拉进她的世界。而我,也会因为无法融入而感到疲惫和愧疚。我们就像两棵不同习性的树,非要种在一起,结果只会是互相争夺阳光和水分,最后两败俱伤。
我六十岁了,人生已经过了一大半。剩下的日子,我不想再耗费精力去磨合、去迁就、去改变一个与我截然不同的人。我也没有资格,去要求别人为我改变她的生活轨迹。张小曼的美,在于她的热烈和张扬,如果我为了自己的安宁,去熄灭她的火焰,那是一种自私和残忍。
我拒绝了她。不是她不够好,恰恰是她太好了,好得让我不忍心去拖累她,让她来适应我这潭沉静的死水。
王梅后来又给我打过几次电话,说又有几个不错的对象,都被我一一婉拒了。渐渐地,她也就不再为我的事操心了。周围的邻居和朋友,看我的眼神也多了几分同情和不解,大概觉得我是个挑剔又古怪的老头子吧。
我不在乎这些。
傍晚,夕阳的余晖给我的小院镀上了一层金色。我搬了张椅子,坐在槐树下,泡了一壶新茶。茶香袅袅,兰花的香气在空气中浮动。我翻开一本旧书,读到一句话:“人到了一定年纪,就会明白,最好的伴侣,不是那个能给你全世界的人,而是那个能给你一个精神世界的人。”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里一片澄明。
是的,张小曼很美,美得像夏日绚烂的玫瑰,但她的美,带着刺,会扎伤我想要的宁静。而我想要的,不过是一株空谷幽兰,不需要时刻沐浴阳光,不需要时时有人欣赏,只在寂静的角落,默默地,散发着属于我们彼此才能闻到的,淡淡的清香。
这个要求,对别人来说,或许一文不值。但对我来说,它是我后半生,唯一的,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无法妥协的要求。我宁愿守着这份清寂,在自己的世界里安然老去,也不愿走进一个不属于我的热闹里,孤独终老。
来源:渺渺V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