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十年,门前那棵小槐树长成了需要两人合抱的苍劲大木,我鬓角的黑发熬成了霜白的秋草。村里人从最初的议论纷纷,到后来的见怪不怪,最后只剩下偶尔一声叹息,说陈家这老三,陈金水,是个痴人,是个傻子。
那年我十八,她二十四。一句慌不择言的气话,我却当成了一辈子的承诺,傻傻地守了三十年。
三十年,门前那棵小槐树长成了需要两人合抱的苍劲大木,我鬓角的黑发熬成了霜白的秋草。村里人从最初的议论纷纷,到后来的见怪不怪,最后只剩下偶尔一声叹息,说陈家这老三,陈金水,是个痴人,是个傻子。
他们不知道,我心里装着一个天大的秘密,一个关于1988年那个夏天,学校后头那片望不到边的玉米地的秘密。
那秘密像一粒石子,硌在我心口三十年,磨得我血肉模糊,也磨得我认了命。直到那天,我推开她家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看到她满头白发,坐在小马扎上,吃力地就着一碟咸菜吞咽着冰冷的馒头,我才知道,有些话,再不说,就真的烂在土里了。
那一切,都得从1988年那个闷热得让人喘不过气的午后说起。
第1章 玉米地里的惊雷
1988年的夏天,热得邪乎。知了在树上声嘶力竭地叫,好像要把一整个夏天的力气都用完。地里的泥土被晒得开了裂,冒着一股股白烟。
我叫陈金水,刚满十八岁,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就回了村里,跟着我爹陈大志下地干活。我们家兄妹三个,我最小,上头一个大哥一个二姐,都已成家。爹娘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我身上,结果我书没读出来,成了家里唯一的“闲人”,心里总憋着一股劲儿,干活比谁都卖力,想证明自己不是个废物。
那天下午,我爹让我去学校后头那片自留地的玉米地里割点青储,喂家里的那头老黄牛。那片玉米地长得尤其茂盛,一人多高,秆子粗壮,叶子肥大。钻进去,外面的人根本看不见里面的光景,风一吹,玉米叶子“哗啦啦”地响,像千军万马在奔腾。
暑假里,村办小学空无一人,静得只剩下蝉鸣。我挎着篮子,握着镰刀,一头扎进那片绿色的海洋。玉米秆子又密又硬,划在胳膊上生疼。汗水顺着我的额头、脖子往下淌,很快就浸透了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旧汗衫,黏糊糊地贴在背上,又闷又痒。
我埋着头,一镰刀一镰刀地割着,心里盘算着割满这一大篮子,牛就够吃两顿了。正割得起劲,忽然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还夹杂着几声压抑的、细微的抽泣。
我们村治安一向很好,但这种地方,荒无人烟,我心里还是咯噔一下。该不会是地里进了野猪或者黄鼠狼吧?我停下动作,竖起耳朵仔细听。
那声音断断续续,听着不像牲口,倒像是个人。我心里好奇,猫着腰,拨开眼前的玉米叶,悄悄地循着声音摸了过去。
走了大概十几步,眼前的景象让我像被雷劈了一样,当场定在了原地。
我看见了我们村小学的语文老师,方茴。
方老师那时候才二十四岁,刚从县里的师范学校毕业分到我们村两年。她长得白净,戴一副细边眼镜,说话总是温声细语的,身上总有一股淡淡的墨水香。在满是泥土味的村子里,她就像一朵突然开在田埂上的兰花,干净得不真实。村里的小伙子们,包括我,背地里没少偷偷议论她,觉得谁要是能娶到方老师,那真是祖坟上冒了青烟。
可眼前的方老师,和我印象里那个站在讲台上,捧着书本,声音清脆的她,判若两人。
她蹲在一小片空地上,裤子褪到了脚踝,露出一截白得晃眼的小腿。她背对着我,肩膀一耸一耸的,显然是在哭。她的脚边,放着她平时上课用的那本红色封皮的教案。
我脑子“嗡”的一声,一片空白。那个年代的农村,厕所少,很多人图方便,都会在地里解决。这事儿本身不稀奇,可这人是方茴,是那个在我们心中跟仙女一样的方老师。
我整个人都僵住了,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脚下像生了根,挪不动半分。我甚至能清晰地听到自己擂鼓一样的心跳声。脸颊瞬间烧得滚烫,比头顶的日头还毒。我只觉得口干舌燥,连呼吸都忘了。
就在我手足无措的时候,脚下不知怎么踩到了一根干枯的玉米秆,“咔嚓”一声脆响,在这寂静的玉米地里,显得格外刺耳。
方茴的哭声戛然而止。她的身体猛地一僵,然后闪电般地回过头来。
四目相对。
我看到了她那张挂着泪痕、写满了惊恐和羞愤的脸。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嘴唇微微张着,血色瞬间从她脸上褪得一干二净,变得惨白。那眼神,像一只受了惊的小鹿,充满了绝望。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了。
“陈……陈金水?”她的声音都在发抖,带着哭腔。
我张了张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我的大脑停止了运转,只是本能地觉得,我闯了大祸了。我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撞破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方茴的眼神从最初的惊恐,慢慢变成了一种混杂着羞耻、愤怒和绝望的复杂情绪。她飞快地提上裤子,动作慌乱得甚至有些狼狈。站起来后,她死死地盯着我,眼里的泪水又一次涌了出来。
“你……你都看见了?”她咬着嘴唇问,声音小得像蚊子哼。
我木然地点了点头,随即又觉得不对,赶紧拼命地摇头。我的脑子乱成一团浆糊,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我不是故意的,方老师,我来割牛草……”我结结巴巴地解释,声音干涩得像是砂纸在摩擦。
方茴没有听我的解释。她只是死死地盯着我,眼神里那种绝望,看得我心里发慌。在那个年代,一个女人的名节比天还大。尤其她还是个未出嫁的老师,要是这事传出去,唾沫星子都能把她淹死。她这辈子,就算是毁了。
我突然明白了她为什么会哭。肯定是闹肚子,一时情急,才跑到这玉米地里来。
看着她那副快要崩溃的样子,我心里也跟着难受起来。我急得满头大汗,想跟她保证我什么都不会说,可话到嘴边,又变成了笨拙的沉默。
沉默中,方茴的眼神一点点变了。那种绝望慢慢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破釜沉舟的决绝。她深吸一口气,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直勾勾地看着我,一字一顿地说道:
“陈金水,今天的事,你要是敢跟第二个人说出去……”
她顿了顿,苍白的嘴唇因为用力而微微颤抖。
“我就……我就跟你一辈子!天天缠着你,让你家无宁日,让你这辈子都不得安生!”
这几句话,像是平地里炸开的一个响雷,震得我耳朵嗡嗡作响。
我呆呆地看着她,看着她那张泪痕未干却异常决绝的脸。她不是在开玩笑,她的眼神告诉我,她说的是真的。那是一种被逼到绝路后,鱼死网破的狠劲儿。
我被她吓住了。一个十八岁的毛头小子,哪里见过这种阵仗。我只觉得一股凉气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连夏日的酷热都感觉不到了。
“我……我不说!方老师,我发誓!我今天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听见!我要是说出去,就让我天打雷劈!”我举起三根手指,慌不择言地发着毒誓。
方茴看着我,眼神依旧没有半分松动。她似乎不相信我的保证。
“你记住你今天说的话。”她说完,不再看我一眼,捡起地上的教案,踉踉跄跄地拨开玉米秆,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一个人站在原地,很久很久都没有动。风吹过,玉米叶子依旧“哗啦啦”地响,可我却觉得这声音里充满了嘲讽。
我低头看了看手里握着的镰刀,和那只装了小半篮的青草,突然觉得它们有千斤重。
那一天,我最终还是割满了一篮子草。回家的路上,我脑子里反反复复回响着方茴老师那句话——“我就跟你一辈子!”
这六个字,像一道烙印,深深地刻在了我十八岁那年的夏天里。我当时以为,这只是一句为了封住我嘴巴的狠话。
我万万没有想到,这句狠话,竟然真的像一道无形的枷锁,锁住了我的一辈子。
第2章 心里的那道坎
从玉米地回来后,我一连好几天都魂不守舍。
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眼睛一闭,就是方茴老师那张写满惊恐和决绝的脸,耳边就是那句“我就跟你一辈子”。我像做贼一样心虚,既害怕别人知道那天的事,又隐隐觉得,我和方老师之间,有了一种除了师生之外的、旁人无法理解的联系。
我开始刻意躲着她。在村里远远看见她走过来,我就立马拐进旁边的小胡同;在田埂上碰到,我就低下头,假装没看见,快步走过去。我怕看到她的眼睛,怕她以为我要把那件事说出去。
方茴似乎也在躲着我。我们成了村里最熟悉的陌生人。
开学后,我偶尔会去学校找我发小,在操场上总能看到方茴。她还是和以前一样,穿着干净的连衣裙,给学生们上课,批改作业。只是我总觉得,她比以前更沉默了,脸上也少了许多笑容。每次我的目光和她不经意间对上,她都会立刻移开,眼神里有一丝不易察agis的慌乱。
这让我心里的愧疚感更重了。我觉得是我毁了她的快乐。
那个秘密,我守得比自己的命还重要。爹娘问我那天下午怎么回来那么晚,脸色还那么难看,我只说是中了暑;发小跟我打听方老师有没有对象,我也只是摇头说不知道。我把那件事死死地压在心底,任它在黑暗中发酵、腐烂,绝不让它见一丝光。
时间一晃,两年过去了。
村里的风言风语渐渐多了起来。不是关于我的,是关于方老师的。说她都二十六了,还不找婆家,是不是有什么毛病。还有人说,县里有人给她介绍了个干部子弟,条件好得很,她硬是没同意。
我娘王秀兰是个热心肠,也跟着瞎操心。一天吃饭的时候,她就念叨:“这方老师,人长得俊,又有文化,咋就不嫁人呢?眼光也太高了。再拖下去,可就成老姑娘了。”
我爹陈大志闷头扒拉着碗里的饭,含糊不清地说:“读书人的事,你个老婆子懂啥。”
我低着头,一句话也不敢说。心里却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闷得发慌。我在想,方老师不嫁人,会不会……会不会跟那件事有关?她是不是怕将来嫁了人,万一我把那事说出去,她没法做人?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再也压不下去了。它像一根毒刺,深深扎进我的心里。
我觉得我对不起她。如果不是我那天冒失地闯进玉米地,她或许就不会有这么多顾虑,说不定早就嫁人了,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从那天起,我心里的那道坎,就越筑越高了。我开始更加关注方茴的一举一动。看她一个人挑水,我会默默地跟在后面,等她走远了,再悄悄帮她把水缸挑满;看她窗户纸破了,我就趁她不在家,偷偷给她糊上新的。
我做的这些事,都小心翼翼,从不让她发现。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或许只是一种笨拙的补偿。
又过了两年,我二十二岁了。按照我们村里的规矩,这个年纪的男娃,孩子都该满地跑了。我娘开始急了,托了东村的王媒婆给我说亲。
对方是邻村的姑娘,叫李翠莲,长得不算漂亮,但身体壮实,一看就是个能干活的好手。王媒婆把她夸得天花乱坠,说她勤快能干,孝顺父母,谁娶了她是有福气。
我娘动了心,拉着我非要我去见一面。
我心里一百个不愿意。我一想到要娶妻生子,脑子里就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方茴那张脸,和那句“我就跟你一辈子”。虽然我知道那是一句气话,可它就像一道魔咒,死死地捆住了我。
我觉得,只要方老师一天不嫁人,我就没有资格娶妻。这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责任感,荒唐,却又真实地存在于我的内心深处。
“娘,我还不想成家。”我低着头,小声说。
“胡说!”我娘眼睛一瞪,“你都二十二了,还不想成家?你想等到什么时候?想让你爹娘死了都闭不上眼吗?”
“我……我还想再拼两年,多挣点钱。”我随便找了个借口。
“挣钱和成家有啥冲突?先成家后立业,有了媳妇,你干活更有劲头!”我娘不依不饶。
那次相亲,我最终还是被我娘硬拽着去了。在李翠elen家,我全程低着头,人家姑娘问我话,我也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脑子里乱糟糟的。结果可想而知,这门亲事黄了。
王媒婆走的时候,指着我的鼻子对我娘说:“你家这儿子,就是个木头疙瘩!我老婆子说了一辈子媒,就没见过这样的!”
我娘气得直掉眼泪,抄起院子里的扫帚就往我身上抽。“你个不争气的东西!你想干啥?你想打一辈子光棍吗?我这张老脸都让你丢尽了!”
我爹在一旁抽着旱烟,一言不发,但那紧锁的眉头和一声接一声的叹息,比打在我身上还疼。
我咬着牙,任凭扫帚疙瘩落在身上,一声不吭。
我没法跟他们解释。我怎么说?说我十八岁那年,在玉米地里撞见了方老师如厕,她用一辈子的名声威胁我,所以我觉得我要对她负责?
这话要是说出去,别说我爹娘不信,就算信了,也只会觉得我疯了。而方老师,她就真的彻底毁了。
从那以后,我们家就陷入了一种压抑的沉默。我娘三天两头唉声叹气,我爹的旱烟抽得更凶了。我知道他们对我失望透顶。
而我,则更加坚定了那个荒唐的念头:方老师一天不嫁,我就一天不成家。
这像是我和她之间一个心照不宣的约定,一个只有我一个人在遵守的,沉重而悲壮的约定。
第3章 嫁人了,新郎不是我
日子就在这种压抑和沉默中,一天天滑过。
村里关于方茴的闲话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难听。有人说她石女,有人说她以前在外面乱搞过,所以不敢嫁人。这些话像刀子一样,一刀刀割在我心上。每次听到,我都想冲上去跟那些长舌妇理论,可我没有资格,也没有立场。
我只能把这份愤怒和愧疚,更深地埋进心底。
在我二十五岁那年,一个消息像炸雷一样在村里传开——方茴要结婚了。
男方是镇上邮电局的一个正式工,叫赵卫东,比方茴大五岁,离过婚,带个三岁的儿子。据说人很老实,就是有点木讷。是县里教育局的领导牵的线,方茴的父母觉得男方工作稳定,是个依靠,就拼命撮合。
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地里刨红薯。手里的锄头“哐当”一声掉在地上,砸在我的脚面上,我却一点都感觉不到疼。
我脑子里嗡嗡作响,只有一个念头:她终于要嫁人了。
那一瞬间,我不知道自己是该高兴还是该难过。心里五味杂陈,像打翻了调料铺,又酸又涩,又苦又辣。
她嫁人了,那个困扰了我七年的魔咒,是不是就此解除了?我是不是就可以像个正常人一样,去娶妻生子,过自己的日子了?
可为什么,我的心会这么空,这么疼?像是被人硬生生剜掉了一块。
那天晚上,我破天荒地喝了酒。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就着一盘花生米,喝了大半瓶我爹藏在柜子里的劣质白干。酒很辣,烧得我喉咙和胃里火辣辣的疼。
我娘看我这样,以为我是因为自己还没成家,心里难受,就坐在我旁边,絮絮叨叨地劝我:“金水啊,你也别灰心。你看方老师,条件那么好,不也拖到快三十了,还找个二婚的?你的缘分还没到,别急,啊?”
我没说话,只是一个劲地往嘴里灌酒。眼泪混着酒,一起咽进了肚子里。
没人知道我为什么难过。他们都以为我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心里那座用愧疚和责任筑起的大山,在听到她要结婚的那一刻,轰然倒塌了。
山倒了,我却并没有感到轻松,反而被压得喘不过气来。
方茴结婚那天,村里很热闹。赵卫东骑着一辆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来接亲,车头扎着大红花。方茴穿着一件红色的新衣服,脸上化了妆,很漂亮,但那笑容,我怎么看都觉得有些勉强。
我没有去喝喜酒,我躲在家里,哪儿也没去。我怕看到她,怕看到她和别的男人站在一起。
透过窗户的缝隙,我看着那辆自行车驮着她,一点点远去,直到消失在村口的老槐树下。我的心,也跟着那辆自行车,一起被带走了。
从那天起,方茴就搬到了镇上住,很少再回村里。
我娘看方茴也结了婚,又开始张罗我的婚事。她觉得,这下我总该没有借口了吧。
可我还是拒绝了。
“为什么?你到底为什么不肯结婚?”我娘终于爆发了,她抓着我的胳膊,声嘶力竭地质问我,“方茴都嫁人了,你还等什么?你是不是……你是不是就盼着她过得不好,你好有机会?”
“你胡说八道什么!”我爹在一旁吼住了我娘,但他看向我的眼神,也充满了不解和失望。
我百口莫辩。
是啊,她都嫁人了,我还等什么呢?我自己也问自己。
可我就是过不去心里那道坎。我觉得,她嫁给一个二婚的男人,还要给人家当后妈,都是因为被我耽误了。如果不是拖了这么多年,以她的条件,怎么会是这样的结果?
这份愧疚,像一条毒蛇,更紧地缠住了我。
我开始变得更加沉默寡言。白天拼命地干活,想用疲劳来麻痹自己。晚上就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发呆,看着天上的月亮,一坐就是大半夜。
村里人看我的眼神越来越奇怪。他们不再说我是痴人,而是说我脑子有毛病,说我中了邪。
我不在乎他们怎么说。我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守着那个只有我和方茴知道的秘密,也守着那份我自己强加给自己的,沉重得足以压垮我一生的责任。
我以为,日子就会这样一天天过下去,直到我老死。
可我没想到,命运的齿轮,在十几年后,会以一种我从未想过的方式,再次将我和她的人生,紧紧地啮合在一起。
第4章 尘封的信与破碎的家
方茴嫁到镇上后,我们几乎断了联系。
偶尔从回村探亲的她口中,能听到一些零星的消息。听说她生了个儿子,听说她那个继子很淘气,不服管教,听说她丈夫赵卫东为人老实,但也木讷,不懂得心疼人。
每次听到这些,我心里都不是滋味。我觉得,她过得并不幸福。
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也是最无情的刻刀。一晃,又是十几年过去。我爹娘相继在几年内去世了。临终前,他们最放心不下的,还是我这个没成家的老儿子。我娘拉着我的手,老泪纵横,一遍遍地念叨:“金水啊,娘不求你大富大贵,就求你……找个伴儿,好好过日子……”
我跪在床前,磕头如捣蒜,却一句话也承诺不出来。
爹娘走后,偌大的院子就只剩下我一个人。大哥二姐偶尔会带着孩子回来看我,每次来,都免不了要劝我一番。
“三弟,你都四十多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找个女人搭伙过日子,身边也好有个人说说话。”大哥语重心长。
“是啊,三弟,你看你这房子,冷锅冷灶的,哪像个家?”二姐说着,眼圈就红了。
我总是沉默地听着,然后摇摇头。
他们不懂我,就像当年的爹娘一样。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懂我。
在我四十五岁那年,一个惊人的消息传回了村里:方茴离婚了。
听说是因为她那个继子,长大了,游手好闲,还染上了的恶习,欠了一屁股债。赵卫东护着自己的亲儿子,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拿去还了赌债,还想卖掉镇上的房子。方茴不同意,两人大吵一架,赵卫东动手打了她。
方茴心灰意冷,带着自己亲生的儿子,净身出户,回到了村里那间早已破败不堪的老屋。
我听到消息后,一夜没睡。第二天一早,我揣着家里仅有的一千块钱,走到了她家门口。
那扇木门上的红漆已经剥落得差不多了,露出里面腐朽的木头。我抬起手,犹豫了很久,才轻轻敲了敲。
开门的是方茴。
二十七年没见,岁月在她脸上刻下了深深的痕迹。她的头发里夹杂着不少银丝,眼角有了细密的皱纹,皮肤也不再白皙,变得粗糙暗黄。那副曾经让她显得斯文秀气的眼镜,也换成了一副老花镜。
她看到我,愣了一下,眼神里充满了惊讶和一丝戒备。
“你是……金水?”她迟疑地问。
“方老师,是我。”我的声音有些沙哑。
我们俩就这么站在门口,相顾无言。空气中弥漫着一种说不出的尴尬和心酸。
还是她先反应过来,侧身让我进去。“进来坐吧。”
屋子里很简陋,没什么像样的家具,但收拾得很干净。一个看起来十五六岁的少年,正坐在桌前写作业,应该是她的儿子。看到我进来,他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神里充满了对陌生人的警惕。
“我……我听说你回来了。”我把那一千块钱从口袋里掏出来,放在桌上,往她那边推了推,“这点钱你先拿着,应应急。”
方茴看着桌上的钱,愣住了。随即,她像是受到了什么刺激,猛地把钱推了回来,声音都变了调:“你这是干什么?可怜我吗?我不需要!”
她的反应很激烈,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急忙解释,“我就是……就是想帮你一下。”
“我说了,我不需要!”她站起来,背对着我,肩膀微微颤抖。
我知道,我伤了她的自尊心。
我默默地收回钱,心里一阵阵地抽痛。我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
“方老师,”我鼓起这辈子最大的勇气,看着她的背影,轻声说,“这么多年,你过得……好吗?”
她的身体猛地一颤。
她没有回头,只是用带着浓重鼻音的声音说:“好不好,都过去了。陈金水,谢谢你还记得我这个老师。你走吧,以后……别再来了。”
她下了逐客令。
我狼狈地走出她家,心里像是被掏空了一样。
我以为,我们的故事,到此就该画上句号了。可没想到,几天后,她的儿子小杰找到了我。
他把我堵在我家门口,手里拿着一个发黄的信封,塞到我手里。
“我妈让我把这个给你。”他硬邦邦地说完,转身就跑了。
我捏着那个信封,心里充满了疑惑。回到屋里,我颤抖着手打开了它。
信封里,没有信,只有一张泛黄的旧照片,和一张折叠起来的信纸。
照片上,是一个年轻的女孩,笑靥如花。我一眼就认出来,那是年轻时的方茴。
我展开信纸,上面是她娟秀的字迹,但笔迹有些凌乱,似乎写的时候心情很不平静。
“金水:
见信如晤。
请原谅我白天的失礼。我只是……不想让你看到我如今的狼狈。
这封信,我写了很多年,却一直没有勇气寄给你。或许,现在是时候了。
当年玉米地里的那句话,我知道,你一直记在心里。这些年,你没有娶妻,一个人过活,村里人说你傻,说你痴,只有我知道,你是为了什么。
金水,我对不起你。
那句话,是我这辈子说过的,最混账,也最让我后悔的话。它像一把刀,不仅毁了你,也毁了我自己。
我当年不嫁人,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心里过不去那个坎。我觉得,我用最恶毒的方式,伤害了一个最善良的人。我没有脸面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后来,我爹娘以死相逼,我才嫁给了赵卫东。我以为,结了婚,一切就能重新开始。可我错了。一个心里装着石头的人,是没办法轻松赶路的。这些年,我过得不好,很不好。
我常常在想,如果那天,我们没有在玉米地里相遇,一切会不会不一样?你会娶一个贤惠的妻子,生一堆可爱的孩子,过着平凡又幸福的日子。而我,或许也能找到一个真正爱我的人。
可是,没有如果。
金水,你是个好人,是我配不上你的好。这二十七年,你替我受了太多的苦,也替我承担了不该你承担的责任。
现在,我把这个秘密还给你。你忘了我吧,忘了那片玉米地,忘了那句荒唐的混账话。去过你自己的生活,你才四十五岁,一切都还来得及。
不要再来找我,也不要再试图帮助我。这是我唯一能为你做的事了。
祝好。
方茴”
信纸从我颤抖的手中滑落,飘落在地上。我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滚滚而下。
二十七年。
整整二十七年的煎熬、愧疚和自我惩罚,原来,不只是我一个人。
她也一样。
我们都被那句慌不择言的气话,困在了那个闷热的夏天,困在了那片望不到边的玉米地里。
我哭了很久,哭得像个孩子。仿佛要把这二十七年积攒的所有委屈和心酸,都一次性哭出来。
第5章 三十年的真相
看完信的那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我梦回了1988年的那个夏天,我又站在那片高大的玉米地里。这一次,我没有惊慌失措,而是走上前,脱下自己的汗衫,披在了那个哭泣的、无助的年轻女孩身上。我对她说:“别怕,有我。”
梦醒了,天还没亮,枕头湿了一大片。
我坐在黑暗里,一遍又一遍地回想着信里的每一个字。方茴说,让我忘了她,去过自己的生活。
可我怎么忘得了?二十七年的光阴,已经把她刻进了我的骨血里。那份所谓的“责任”,早已在岁月的发酵中,变了味道,变成了一种我自己都说不清的、深沉的牵挂。
我不能就这么算了。
如果说,前半生,我是为了一个错误的承诺而活。那么后半生,我要为自己,也为她,活一次。
我做了一个决定。
第二天,我把家里那头养了多年的老黄牛卖了,又跟大哥二姐借了些钱,凑了两万块。然后,我找到了村长,把村东头那个废弃多年的养猪场给承包了下来。
我想干点事业。不为别的,就为了让她知道,我陈金水,不是一个只会在地里刨食的。我想让她看到,没有她,我一样能过得好。或许只有这样,她心里的愧疚才能少一些。
接下来的日子,我像换了个人。天不亮就起床,清理猪圈,修补围栏,买进猪仔。我把所有的精力和时间都投了进去,每天累得像条狗,倒在床上一沾枕头就睡着,连做梦的时间都没有。
村里人看我突然像打了鸡血一样,都觉得奇怪。有人说我疯了,有人说我被什么东西附了体。我不在乎。
我只知道,我心里有了一团火。这团火,在黑暗中燃烧了二十七年,现在,它终于找到了出口。
方茴再也没有找过我,我也遵守着信里的约定,没有再去打扰她。但我会经常从她家门口那条路绕过去,只为看一眼她家烟囱里是否冒着烟。只要看到那缕青烟,我就知道,她还在,她还在这个村子里,和我呼吸着同一片空气。我的心,就觉得踏实。
转眼,三年过去了。
我的养猪场渐渐有了起色。从最初的十几头猪,发展到了上百头。我成了村里第一个“万元户”,盖了新瓦房,成了远近闻名的“养猪大王”。
来我家提亲的媒婆,快把门槛都踏破了。可我依然是一个人。
大哥二姐看我事业有成,却依旧孤身一人,比以前更着急了。
“金水,你现在有钱了,房子也盖了,还愁找不到媳妇吗?你到底在想什么?”大哥不止一次地问我。
我只是笑笑,不说话。
他们不知道,我心里那道坎,虽然被方茴的信抚平了一些,但并没有完全消失。那道坎,已经变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在我四十八岁这年的冬天,下了一场罕见的大雪。大雪封山,村里的路都断了。
我突然想起方茴。她一个人带着儿子,住在那么破旧的房子里,这么冷的天,不知道该怎么过。我心里焦急万分,再也顾不上什么约定,披上大衣,踩着没过膝盖的积雪,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她家走去。
当我推开她家那扇虚掩的木门时,我看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她穿着一件破旧的棉袄,坐在小马扎上,手里拿着一个冰冷的、啃了一半的馒头,就着一碟黑乎乎的咸菜,吃力地往下咽。她的儿子小杰不在家,应该是去上学了。
屋子里没有生火,冷得像个冰窖。她的脸和手都冻得通红,嘴唇发紫。
看到我进来,她愣住了,手里的馒头“啪”地一声掉在地上。
那一刻,我心里所有的防线都崩溃了。什么承诺,什么约定,什么男人的尊严,都见鬼去吧!
我冲过去,一把夺过她手里的咸菜碟子,狠狠地摔在地上。
“方茴!”我红着眼睛,冲她大吼,“你这是在干什么?你想作践自己到什么时候?!”
这是我第一次连名带姓地喊她。
她被我吓住了,呆呆地看着我,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你凭什么管我?”她哭着说,“我的人生,我自己负责!不用你管!”
“我凭什么管你?”我一步步逼近她,胸口剧烈地起伏着,积压了三十年的话,在这一刻,终于冲口而出,“就凭你那句‘我就跟你一辈子’!就凭我为了你这句话,傻傻地等了三十年!就凭我陈金水这辈子,心里就只装下过你一个人!”
我说完,整个屋子都安静了。只剩下我们俩粗重的呼吸声,和窗外呼啸的北风声。
方茴彻底愣住了,她难以置信地看着我,嘴唇哆嗦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她张了张嘴,眼泪流得更凶了,“金水,我……我以为你只是因为愧疚……”
“愧疚?”我惨然一笑,“是,一开始是愧疚。可三十年了,方茴,整整三十年了!一个人有多少个三十年?如果只是愧疚,我能守到现在吗?我陈金水是个傻子,是个木头疙瘩,可我不是没有心啊!”
我看着她,一字一顿地说:“方茴,我喜欢你。从我十八岁那年,在玉米地里第一眼看到你哭的时候,就喜欢你了。”
这句埋藏了三十年的话,终于说出了口。
我说完,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整个人都虚脱了。
方茴捂着嘴,失声痛哭。她哭得那么伤心,那么绝望,仿佛要把这三十年所受的所有委屈和苦楚,都哭出来。
我也哭了。两个年近半百的人,就在这间破旧寒冷的屋子里,对着彼此,泣不成声。
我们哭的,是那回不去的青春,是那被一句玩笑话耽误了的半生,是那阴差阳错的命运。
第6章 迟到的春天
那场雪,下了整整三天三夜。
那三天,我没有回家。我留在了方茴那间四处漏风的破屋里。
我把她家里能找到的木柴都劈了,把火塘烧得旺旺的。我去小卖部赊来了米和肉,笨拙地学着做饭。我做的饭菜不好吃,不是咸了就是淡了,可方茴每次都吃得干干净净。
我们俩很少说话,但彼此都明白,有些东西,已经不一样了。那层隔了三十年的窗户纸,终于被捅破了。
雪停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来村里的施工队,把方茴家的老房子推倒了,重新盖。我跟她说,这钱算我借给她的,等她儿子小杰将来出息了,再还给我。
她红着眼眶,没有拒绝。
从那以后,我每天除了打理我的养猪场,就是往她家跑。给她送米送面,帮她挑水劈柴,辅导小杰的功课。
村里人看我的眼神又变了。从最初的嘲笑、同情,变成了现在的羡慕和敬佩。他们开始说,陈金水不是傻,是痴情,是条汉子。
我不在乎他们说什么。我只知道,每天能看到方茴,跟她说上几句话,我心里就踏实,就高兴。
方茴也变了。她脸上的愁苦少了,笑容多了。她开始学着养鸡、种菜,把小院子打理得井井有条。她不再刻意躲着我,有时候我干活累了,她会默默地递上一杯热水。
我们的关系,就像春天里解冻的小河,虽然流得缓慢,但一直在向前。
小杰起初对我很有敌意,觉得我不安好心。我也不解释,只是默默地对他好。他功课不好,我就耐心地给他讲题;他喜欢打篮球,我就在院子里给他搭了个简易的篮球架。
渐渐地,他对我的态度也缓和了。有时候看到我来,会主动喊我一声“陈叔”。
日子就这样,平淡而温暖地过着。
转眼又是一年春天,山上的桃花都开了。
那天,我帮方茴修好了漏雨的屋顶,坐在院子里喝水。她给我端来一盘刚烙好的葱油饼,坐在我对面,看着满院的春色,突然轻声说:“金水,这些年,苦了你了。”
我笑了笑,说:“不苦。现在这样,就很好。”
她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温柔。“你……就不后悔吗?为了我这么一个不相干的人,耽误了一辈子。”
我放下手里的碗,认真地看着她:“不后悔。以前不后悔,现在更不后悔。”
我顿了顿,鼓起勇气说:“方茴,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我们都错过了半辈子,剩下的日子,能不能……别再错过了?”
方茴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像院子里盛开的桃花。她低下头,捏着衣角,没有说话。
我知道,她心里还有顾虑。
“我知道,你怕别人说闲话,也怕小杰不同意。”我接着说,“但日子是我们自己过的。只要我们自己觉得好,管别人说什么呢?至于小杰,他是个懂事的孩子,他会明白的。”
方茴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她要拒绝了。
然后,我听到她用细若蚊蝇的声音,轻轻地“嗯”了一声。
就这一个字,让我觉得,我这三十年的等待,都值了。
我笑了,笑得像个傻子。眼泪却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那是幸福的眼泪。
我和方茴的婚事,办得很简单。没有鞭炮,没有酒席,只是请了大哥二姐,还有村长,一起在家里吃了顿饭,就算把事定了下来。
那天,小杰第一次改口,喊了我一声“爸”。
我一个快五十岁的老光棍,在那一刻,终于有了自己的家,有了妻子,有了儿子。
我的人生,在迟到了三十年后,终于迎来了属于我的春天。
第7章 人生没有如果
婚后的日子,平淡得像一杯温开水,但对我来说,却甘之如饴。
每天早上,我起床去猪场忙活,方茴就在家里做好饭,等我回来。晚上,我们一家三口坐在一起吃饭,说说笑笑,灯光下,她的脸上总是洋溢着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发自内心的安宁和幸福。
我常常会看着她,看得出神。我会想起三十年前,那个在玉米地里哭泣的女孩,再看看眼前这个为我洗手作羹汤的妇人,总觉得像做梦一样。
有时候,我们也会聊起过去。
“金水,你老实告诉我,当年你拒绝了那么多门亲事,真的……只是因为我那句气话吗?”有一次,她靠在我怀里,轻声问。
我抱着她,闻着她发间淡淡的洗发水香味,沉思了很久。
“一开始,是的。”我诚实地回答,“我觉得我毁了你的名声,我要负责。后来,看着你嫁人,我心里难受,那时候我就知道,不只是责任了。再后来,你回来了,过得那么苦,我就想,这辈子,我一定要让你过上好日子。说不清了,反正,这辈子就这么认定了。”
她把头在我胸口蹭了蹭,像一只温顺的猫。“你这个傻子。”
“是啊,我是傻子。”我笑着说,“可傻子也有傻福,不是吗?”
我们俩都笑了。
小杰高中毕业后,考上了省城的大学。我们去送他上学,看着他背着行囊走进大学校门的背影,方茴的眼泪又流了下来。
“这孩子,终于有出息了。”她靠在我肩膀上,喃喃地说。
“是啊,”我搂着她,“我们的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生活并非总是一帆风顺。养猪场遇到过猪瘟,赔了不少钱;小杰上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但我们俩一起扛,再大的困难,似乎都不算什么了。
我把养猪场的规模缩小了一些,又在村里包了几亩地,种上了果树。方茴则在家里养了些鸡鸭,还做起了手工布鞋,拿到镇上去卖。日子虽然不比以前富裕,但我们过得很充实,很安心。
村里人再见到我们,眼神里都是善意的祝福。他们说,我们俩是“好人有好报”。
我常常在想,如果,1988年的那个下午,我没有拐进那片玉米地,我们的人生会是怎样?
或许,我会像村里其他男人一样,早早地娶一个我不爱也不讨厌的女人,生一堆孩子,一辈子为了柴米油盐奔波劳碌,在平庸中慢慢老去。
或许,方茴会嫁给那个县里的干部子弟,过上衣食无忧的富太太生活,但她会快乐吗?我不知道。
人生没有如果。
命运让我们以一种最不堪的方式相遇,又用三十年的蹉跎岁月,来考验我们,折磨我们,最终,又让我们以一种最温暖的方式,相守在一起。
这或许,就是它最大的仁慈。
第8章 玉米地的回响
一晃,又是几年过去。
我和方茴都老了,头发全白了,脸上也爬满了皱纹。小杰大学毕业后,在省城找了份不错的工作,还谈了个女朋友,准备结婚了。
我和方茴商量着,把家里这些年的积蓄拿出来,给他在城里付个首付。
一个秋日的午后,阳光暖暖的。我和方茴手牵着手,在村里的小路上散步。走着走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当年那片玉米地。
如今,这里已经不再种玉米了,被村里统一规划,种上了一片金灿灿的油菜花。秋风吹过,花海翻涌,煞是好看。
我们俩站在田埂上,看着眼前的景象,都陷入了沉默。
“还记得这里吗?”我轻声问。
方茴点点头,脸上露出一丝复杂的笑容。“怎么会不记得。这地方,是我这辈子的噩梦,也是我这辈子……缘分的开始。”
她转过头,看着我,眼睛里亮晶晶的。“金水,谢谢你。”
“谢我什么?”
“谢谢你当年的善良,也谢谢你这三十年的执着。如果不是你,我不知道我现在会是什么样子。”
我握紧了她的手,那双手因为常年操劳,已经变得粗糙,但在我手心里,却无比温暖。
“应该是我谢谢你。”我说,“如果不是你,我陈金水这辈子,可能都不知道什么叫爱,什么叫牵挂。我可能就是一个浑浑噩噩的庄稼汉,过一天算一天。是你,让我这辈子,活得像个人样。”
我们相视而笑。
风吹过,带来了远方田野里泥土和庄稼的清香。
我突然觉得,我们的人生,就像这片土地。经历过荒芜,经历过播种,经历过风雨,也经历过收获。虽然过程充满了艰辛和曲折,但最终,我们还是迎来了属于自己的,金色的秋天。
那句“我就跟你一辈子”,像一句跨越了时空的谶语,在那个十八岁的夏天响起,在将近五十岁的冬天兑现。它曾是一道枷锁,一副重担,但当所有的误解和隔阂都消散后,它变成了一句最美的情话。
我不知道我和方茴还有多少个明天。但我知道,从今往后的每一天,我们都会牵着彼此的手,一起看日出,一起看日落,直到生命的尽头。
我的人生,从一片玉米地开始,因为一个错误的承诺而偏离了轨道。但最终,爱与责任,又将它引向了最幸福的港湾。
这就够了。
来源:自在菠萝一点号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