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蓝海影视章程披露:注册资本3.73亿元 江苏省广电集团持股90%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10-29 18:23 1

摘要: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蓝海”)近日披露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详细阐述了公司治理结构、股权架构、经营范围及利润分配等核心信息。作为创业板上市公司,该章程明确了公司注册资本为3.726亿元,控股股东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蓝海”)近日披露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详细阐述了公司治理结构、股权架构、经营范围及利润分配等核心信息。作为创业板上市公司,该章程明确了公司注册资本为3.726亿元,控股股东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广电集团”)持股比例达90%,彰显国有资本在文化传媒领域的主导地位。

股权结构:国有资本绝对控股 双股东发起设立

章程显示,幸福蓝海由江苏广电集团与江苏广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广电创投”)发起设立,注册资本1.7亿元。2016年6月,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7763万股普通股,同年8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目前总股本已增至372,608,054股。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有股份(股)出资比例(%)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153,000,00090江苏广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7,000,00010

业务布局:全产业链影视业务 聚焦内容创作与传播

作为国有控股的影视文化企业,幸福蓝海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经营宗旨,构建了涵盖电视剧制作、电影发行、放映、广告代理等全产业链业务体系。章程明确其核心经营范围包括: - 许可项目:电视剧制作、电影发行、放映及电视剧发行 - 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广告全案服务等

公司强调以“高品质影视内容”为核心竞争力,目标打造“行业内一流导向、规模、效益、影响力、品牌”,体现了国有文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与市场定位。

公司治理:三会一层架构完善 党建工作纳入章程

章程详细规定了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权责体系。其中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审计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值得注意的是,章程专章规定“党总支”条款,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要求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并保障经费,体现了国有文化企业独特的治理特色。

在股东权利方面,章程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规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针对控股股东行为,设置“占用即冻结”机制,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风险。

财务政策:实施差异化分红 现金分红不低于可分配利润10%

章程明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制度,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根据发展阶段差异化制定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8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4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20%

同时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时留存部分不低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确保公司财务稳健性与股东回报平衡。

风险防控:严格规范对外担保与关联交易

为防范经营风险,章程对对外担保设置严格审批程序: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方面,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需提交董事会审批,确保交易公允性。

此次章程披露完整呈现了幸福蓝海的治理框架与运营规范,作为国有文化传媒上市公司,其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完善公司治理、保障股东权益等方面的制度设计,为行业树立了合规经营标杆。公司表示,将严格依照章程规范运作,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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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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