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数字赋能山西文旅产业创新发展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10-29 15:05 1

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实现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数字化浪潮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重塑全球产业格局。

侯晓斌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实现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数字化浪潮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重塑全球产业格局。作为承载文化传承、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载体,文旅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已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山西作为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历史底蕴深厚,文化遗产富集,是中华文明基因库中不可替代的文化重地。这片土地孕育了尧舜德孝文化、关公忠义文化、晋商诚信文化和能吏廉政文化等多元文化形态,拥有平遥古城、云冈石窟、五台山三处世界文化遗产,以及众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自然景观,构成了极为丰富的文旅资源矩阵。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如何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激活文旅资源价值,实现从资源优势向发展优势的转化,成为山西文旅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课题。

构建数字文旅公共服务新格局

创新文旅公共服务模式。推动各市建设文旅公共服务平台,深化大数据基础算法、平台软件、智慧监管等共性关键技术在文旅产业的应用,为文旅公共服务提供数字化技术支撑。加强对现有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定位,推进现有平台转型升级,着力提升平台的服务效能和运营水平。通过探索政府与市场合作共赢的运营模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平台建设与运营,实现平台的可持续发展。持续推进“游山西”平台与各市、县文旅生活服务平台的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整合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要素资源,构建全方位的文旅线上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智慧旅游助手类应用,鼓励线上服务应用创新,不断提升旅游目的地线上服务的智能化水平,为游客提供全程式、个性化文旅服务体验。

优化产品服务供给场景。优化文旅场所数字化服务水平,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与文化文物单位、旅游景区度假区开展深度合作,探索流量转化、体验付费、服务运营等新模式。鼓励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开发具有山西特色的文旅服务功能和产品,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消费活动,激发文旅消费潜力。支持互联网企业打造以山西文化元素为核心的数字精品内容创作平台和新兴数字文化资源传播平台。推动文博单位开发数字文创产品、知名文物复仿工艺品,将文化资源转化为具有市场价值的文化产品。提高文化消费便捷度,提升数字化预约能力,推广电子票、云排队等网络消费新方式。

完善文旅资讯服务模式。整合政府机关、文化和旅游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的对外宣传推广力量,统筹利用各类媒体资源,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立体化传播体系。加强与中央主流媒体、重点商业平台的合作,开设山西文旅专题专栏,策划系列宣传活动,讲好山西故事。培育本土文旅自媒体矩阵,支持文旅达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开展创作传播,形成全民参与的传播格局。着力打造“平台+联盟+媒体”“文化和旅游企业+公众+短视频”“微信+抖音+直播”等多元化传播矩阵,形成覆盖广泛、传播高效的文旅资讯传播网络。强化数字技术在行业监测和管理中的应用,建立基于数据导向的精细化资讯服务模式。通过对游客行为数据、消费数据、偏好数据等进行分析挖掘,精准把握游客需求,科学引导游客出行安排,为游客提供个性化的资讯服务,提升文旅服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构建数字文旅产业发展新形态

发展数字文旅产业业态。推动现有文化内容向沉浸式内容移植转化,运用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全息投影等数字科技,融合文化内容创意元素,结合高精度显示与投影设备、交互与感知设备等硬件设备,打造沉浸式夜游、展览、互动演艺等数字文旅沉浸式消费体验空间。推动沉浸式业态与景区、城市公共空间、特色小镇等相结合,结合晋商文化、红色文化、黄河文化、关公文化等特色主题,打造一批具有山西元素的沉浸式体验产品。推动文旅与电竞、动漫等产业融合,举办数字文旅创意大赛,开发具有山西文化特色的游戏和动漫形象。发展“数字文旅+夜游经济”,打造一批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通过灯光秀、数字演艺等提升夜间消费体验。

培育数字文旅市场主体。鼓励文旅行业数字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开展文旅数字化、智慧化技术研发、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提升文旅产业的数字化水平。对现有数字文旅机构进行摸底,对大中型企业建档服务,重点推动山西文博集团、文旅集团等龙头企业率先提升数字化管理运营水平,做强做优文旅主业,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龙头企业整合资源,建立数字文旅产业联盟,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数字文旅企业集群。支持文旅企业研发生产智慧旅游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品和品牌,扩大智慧旅游供给。实施数字文旅企业培育工程,对中小型文旅科技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帮助企业解决技术研发、市场拓展等难题。引进国内外知名数字文旅企业落户山西,设立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带动本土企业提升技术水平。

丰富数字文旅消费方式。推动文艺院团、演出经纪机构、演出经营场所数字化转型,支持“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平台建设,培育一批符合网络传播特点的原创云演艺产品,拓展文旅消费新空间。推动“文旅+游戏IP”“文旅+展会”等新业态发展,打造一批建筑类景区数字化展示示范项目,开展虚拟讲解、艺术普及和交互体验等数字化服务,实现线上场景与线下实景的有机互动。支持举办线上文化会展,探索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办展新模式;开发数字文创产品,与文物盲盒、景区门票、动漫游戏、主题研学等产品和服务联动,打造虚实结合的消费新模式。

构建数字文旅综合应用新场景

推动智慧景区建设。鼓励全省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与“游山西”APP平台全面对接,推动电子地图、智能导览、电子讲解、在线预订等功能全覆盖,为游客提供一站式智慧旅游服务。在重点景区推广智能监控、智能调度等系统,提升景区管理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开发景区数字导览系统,提供多语种、个性化讲解服务,提升游客体验。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景区利用数字化手段丰富展示、讲解方式,让革命精神具象化、革命文物“活起来”,增强红色文旅的感染力。

促进非遗数字化保护。支持文艺院团线上演播与线下融合发展,延伸网络艺术阵地,打造云演艺品牌,推出经典优秀剧目点播、“云中剧院”直播等应用,扩大非遗文化的传播范围。推动数字非遗馆建设,强化非遗数字资源线上展示,让公众能够通过数字平台便捷地了解和体验非遗文化。推动打造云冈石窟、应县木塔、佛光寺等一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活化利用试点,通过数字技术实现文物的虚拟展示、修复和研究,带动全省文物保护活化利用水平的提升。通过数字技术的应用,构建全方位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数字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丰富公共文化场所数字化体验。推进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文化场馆数字化建设及改造,提升文化场馆数字化服务能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智能化、精准化方向发展。加快推进文化场所藏品展品数字采集、图像呈现、信息共享、智慧服务向云上拓展,提供云直播、云展览、云阅读、云视听等多样化服务,打破公共文化服务的时空限制。公众可以通过线上平台随时随地获取文化资源,参与文化活动,享受文化服务。积极推广慢直播、数字人、AI导游、立体投影等体验式服务,提升全民阅读服务和艺术普及数字服务水平,增强公众与文化场所的互动性和参与感,提升文化服务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构建数字文旅发展保障新体系

健全政策扶持机制。将数字文旅发展纳入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数字文旅产业发展专项政策,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形成“省级统筹、市县落实”的政策实施体系。建立数字文旅发展协调机制,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会同多部门定期会商,协调解决数字文旅发展中的用地、融资、技术等难题。完善数字文旅标准体系,围绕数据采集、安全管理、服务规范等领域制定地方标准,推动数字文旅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设立数字文旅发展专项资金,对重点项目、龙头企业、创新平台给予资金支持,落实税收优惠、人才引进等配套政策,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强化技术创新支撑。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创新资源,建设数字文旅技术创新平台,重点攻关虚拟现实、数字孪生等关键技术,突破一批技术难题。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共建产学研合作基地,开展数字文旅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点景区、文化场馆5G网络、物联网全覆盖,提升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等支撑能力,为数字文旅发展提供硬件保障。建立数字文旅技术成果库,定期发布技术推广目录,促进先进技术在文旅领域的应用普及。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数字文旅人才培养计划,支持省内高校开设数字文旅相关专业,增设人工智能、大数据应用等课程,培养既懂文旅业务又掌握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每年定期开展数字文旅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景区管理人员、文化工作者等开展数字化能力提升培训,培养一批数字文旅复合型人才。引进高端数字文旅人才,制定人才引进计划,对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给予安家补贴、项目资助等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落户山西。建立数字文旅人才库,搭建人才交流平台,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为数字文旅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建立数字文旅数据安全管理机制,明确数据采集、存储、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责任,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要求,加强个人信息和敏感数据保护。运用加密技术手段构建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定期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数字文旅平台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强化安全监测和漏洞修复。建立数字文旅安全监管平台,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常态化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为数字文旅发展保驾护航。

我们要进一步深化文旅产业数字化改革,推动文旅产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运用科技力量重塑全省文旅产业竞争格局,为建设文化强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作者系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工程办公室主任、研究员〕

责编:刘玉琳

复审:赵凝

终审:段利军

来源:前进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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