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科技")于2025年10月发布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管理、利润分配等核心事项进行明确规范。作为2021年6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注册资本1.5315亿元),此次章程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体系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科技")于2025年10月发布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管理、利润分配等核心事项进行明确规范。作为2021年6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注册资本1.5315亿元),此次章程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体系,为投资者保护与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公司概况与股权结构
华立科技前身为广州华立科技有限公司,由香港华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广州致远一号科技投资合伙企业等4家企业作为发起人,于2015年9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5月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公开发行2170万股普通股,同年6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住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主营业务涵盖动漫游戏开发、游艺用品销售、电子设备制造等文化娱乐相关领域。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发起人股份数(万股)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香港华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3,54270%净资产折股2015年5月31日广州致远一号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915%净资产折股2015年5月31日广州阳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50610%净资产折股2015年5月31日鈊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535%净资产折股2015年5月31日股东权利与公司治理架构
章程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等职权。股东享有查阅公司章程、财务报告、参与表决等权利,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针对控股股东行为,章程特别规定其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强令公司违规担保。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董事,下设审计、战略与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实行聘任制,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回报
为保障投资者权益,章程确立了"优先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无重大投资计划时,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会审议,若当年未进行现金分红,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积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税后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股本,但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部分不得低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
针对对外投资与担保等高风险事项,章程设置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或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担保的,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金额达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同样需股东会批准。
股份管理方面,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若进行股份质押,需在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
本次章程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华立科技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同时,为公司规范运作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公司表示,将严格依照章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来源:新浪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