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7日,南阳警方工作发现,西峡籍网民王某某(男,24岁)因违法停车被交警处罚而心生不满,在抖音平台发布侮辱、辱骂交警的短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查,王某某因不满交警部门执法,肆意在网上发布辱警言论,妄图通过网络发泄个人不满情绪,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9月7
近年来
社交网络和自媒体发展迅猛
极大便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
促进了社会发展
但同时
网 络 谣 言
也迅速传播、蔓延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对此
南阳市公安局会同市委网信办
建立全天候违法有害信息
监管处置机制
坚持打防管控一体推进
持续严厉打击网络谣言
依法打击造谣传谣违法犯罪行为
切实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近期
南阳公安查处了
6起网上违法违规行为
案例一
9月7日,南阳警方工作发现,西峡籍网民王某某(男,24岁)因违法停车被交警处罚而心生不满,在抖音平台发布侮辱、辱骂交警的短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查,王某某因不满交警部门执法,肆意在网上发布辱警言论,妄图通过网络发泄个人不满情绪,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9月7日,西峡县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案例二
9月18日,南阳警方工作发现,社旗籍网民马某某(男,69岁)为博眼球、蹭流量,在抖音平台发布内容为“河南郑州又地震了,楼上一片狼藉”的虚假灾情信息,扰乱公共秩序。 9月20日,社旗县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对马某某作出罚款贰佰元的处罚。
案例三
9月19日,南阳警方工作发现,淅川籍网民习某某(男,33岁)为蹭流量、博眼球,在抖音平台发布:“杭州女子因戴大金镯子在地铁口、地下车库被人捅二十多刀”虚假贴文,造成不良影响。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9月26日,淅川县公安机关依法对习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案例四
9月26日,南阳警方接广州警方通报,西峡籍网民张某某(男,33岁)为蹭流量、博眼球,在今日头条平台发布:“台风桦加沙逼近,汕尾高铁站现场画面提前曝”相关视频。9月23日,广东汕头已发布辟谣声明,该网民发布的作品为虚假视频。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9月29日,西峡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作出行政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案例五
10月6日,南阳警方工作发现,邓州籍网民吴某某(男,18岁)为蹭流量、博眼球,在抖音平台发布多名未成年人聚集的视频图片,并配文:“天黑以后,邓州市我说了算”等不实言论,引发多人点赞、评论,造成恶劣影响。经核实,视频图片系外地网民拍摄,吴某某转发。吴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10月7日,邓州市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六
10月10日,南阳警方工作发现,桐柏籍网民牛某某(男,17岁)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在抖音平台多次制作、发布:“他人因乱砍乱伐被森林公安逮捕”等不实信息视频。桐柏籍网民胡某某(男,14岁)使用自己所持抖音账号多次转发牛某某制作的不实信息视频,造成不良影响,其二人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10月11日,桐柏县公安机关依法对二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因二人系未成年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处罚不予执行。
警方提醒:
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任何网上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对于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散布谣言或不文明信息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请广大网民切实做到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自觉抵制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来源:平安南阳